关于印发《梁山县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20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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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共建单位:

    《梁山县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拥军优属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梁山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

工作领导小组

                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梁山县党委议军会议制度

为加强新形势下军队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建立完整、细致的议军工作内容,正确处理好我县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一)、学习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军事工作的重要指示;

(二)、听取人武部关于上一年度民兵建设情况的汇报,讨论新年度民兵工作计划;

(三)、研究解决民兵组织建设、军政训练、武器管理、新兵征集、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拥军优属等问题;

(四)、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保证上级部署的各项民兵工作在本辖区的完成。

二、主要制度:

(一)、适时调整“双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并负责领导督促全面工作的开展。适时了解掌握军情、社情,及时指导部署各项双拥工作任务。

(二)、每年召开两次全县议军会议,主要研究解决国防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解决驻梁军部队和后备力量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双拥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工作会议,自查上级党委、军事部门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民兵预备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每年召开一次军地主要领导参加的“双拥”工作会议,通报双拥工作开展情况,表彰奖励先进。

梁山县军政座谈会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大好局面,特制定军政座谈会制度。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军政座谈会,由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 参加人员为地方党政一把手, 驻梁部队主要负责人。军地双方领导共商发展地方经济、保障部队战斗力等事项。

梁山县双拥工作军地联席会议制度

 

         一、 军地双拥联席会议制度遵循的原则
        (一)协调发展原则。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是双拥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思想,为提高我县生产力和部队战斗力,针对军地双方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坚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解难题,互办实事,实现军地建设又快又好同步发展。
        ()尊重和理解原则。相互尊重和理解是实现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前提和必要保证。我县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高速期,驻我县部队担负着新时期军事斗争的主要任务,双拥工作必须坚持讲政治、讲大局,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在沟通和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在尊重和支持的基础上共同发展。
        ()团结和协商原则。军民利益的高度一致和在事业上的共同追求,决定了我们在处理军民关系和军地纠纷中,必须坚持“团结--协商--团结”的原则,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通过充分协商,达到互相体谅、互相支持、解决矛盾,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力求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初始和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坚决杜绝严重影响军政军民关系的事件发生。
        ()依法双拥和以情双拥相结合原则。依法双拥和以情双拥相结合,是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特点,既是双拥工作传统的延续,又是依法治国在双拥工作中的体现。要通过广泛开展国防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激发全县军民做好双拥工作的政治热情,动真情、办实事、解难题,始终坚持以情双拥。同时,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适时适度地引入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策法规,把双拥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出台政策法规的重点,在我县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相衔接、与国防建设相适应、与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优良传统相承接的双拥政策法规体系,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军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讲规范、讲程序、讲规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合理变通,切实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保证军民关系的顺利发展,促进双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军地双拥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形式
        军地双拥联席会议制度是在县双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由军地双拥联席会议常务会议、军地双拥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军地双拥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三种形式的会议构成。
        (一)军地双拥联席会议常务会议
        在县双拥领导小组会议的基础上建立驻梁部队分管双拥工作的领导参加的军地双拥联席会议常务会议制度。常务会议是全县双拥工作的经常性协调机构。
        常务会议组成:县双拥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和驻梁部队政治部门主要领导。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双拥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研究决定双拥工作任务、措施和相关的重大问题;反映和研究军地双方主要需求以及解决的办法;协调解决军地纠纷和矛盾的主要问题。
        会议的组织实施:常务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县双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县双拥办和驻梁部队具体承办。
        (二)军地双拥联席会议专题会议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为妥善解决军政军民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处理军地房地产、保护军事设施、优抚安置、协调军地纠纷和驻我县部队支援地方建设的专题会议制度,成为处理、解决军地军民矛盾和部队支持地方建设的专门协调办事机构。一般性的具体问题,要依照军地各部门的职责,按正常的程序和规定办理。对需要专题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按性质和类别分别纳入五个军地双拥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题会议决定不了的事项,要及时向军地双方分管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对于一些重大的、分管领导难以决定的军地问题的处理,根据县双拥领导组组长的意见,提交书记办公会或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军地房地产问题专题会议

会议组成:由县政府负责城建的副县长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房管局等及部队有关部门参加。根据实际需要增减参加部门。

主要任务:解决军地在房地产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阶段房地产方面的纠纷和矛盾;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军地双方需要相互协调、支持和解决的事项。
        会议的组织实施:会议由分管双拥工作的副县长主持;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县政府办和市双拥办共同承办;根据需要及时召开。
         2、保护军事设施专题会议
        会议组成:由驻梁部队各单位和有关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
        主要任务:宣传、贯彻和落实有关国防和军事设施保护的规定;协调解决因军事设施保护和经济发展矛盾而引发的军地纠纷和矛盾。

会议的组织实施:会议由县人武部政委主持;会议的筹备工作由驻梁部队各单位承办,县双拥办协办。
         3、优抚安置问题专题会议

会议组成:由县政府分管民政、双拥工作的副县长主持,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和驻梁部队各单位参加。

主要任务:研究探讨新时期的优抚安置工作;切实缓解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困难;进一步做好拥军服务工作。

会议的组织实施:会议由分管双拥工作的副县长主持;县民政局、县双拥办具体承办。
          4、协调军地纠纷专题会议

会议组成:由分管政法、双拥工作的县委主要领导负责,县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任务:协调解决以上三种会议工作职责外的其他涉及军地矛盾和军民纠纷的事项。

会议的组织实施:会议由分管双拥工作的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县委办主办,县双拥办协办。
    5、驻梁部队支援地方建设专题会议

会议组成:由县人武部政委主持,驻梁各部队分管双拥工作的领导参加。

主要任务:研究驻梁部队支援地方的计划和重大项目;提出合理化的支援地方的建议和意见;宣扬支援建设的典型和事迹;组织协调支援我县城市建设和大型活动等相关事项。

会议的组织实施:会议由分管双拥工作的副县长主持;驻梁部队政工部门具体承办,县双拥办协办。

以上五种形式的专题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有关镇(村)、职能部门和部队领导参加。
    (三)军地双拥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即县双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

全体成员会议组成:县双拥领导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均是军地双拥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的成员。

主要任务:总结上年度全县双拥工作;研究本年度全县双拥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重大决定、决议;研究明确为驻梁部队解决困难的项目;讨论明确驻梁部队支持地方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

会议的组织实施:会议由县双拥办承办,每年一次,通常年初举行。
        三、军地双拥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制度
        为保证军地双拥联席会议制度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军地优势,进一步加强军地间的团结合作,共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调研双拥工作,建立军地合署办公制度、调查研究制度、述职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报告制度。
       (一)、军地合署办公制度。驻梁部队选派一名干部参与县双拥办工作,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县双拥办要有编制、办公经费、办公场所。
       二)、调查研究制度。为支持驻梁部队做好各类军事斗争准备,切实帮助驻梁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县双拥办每年定期在梁部队中进行调研,认真梳理部队需要地方支持和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加强军地间的沟通和了解,及早发现问题,及早沟通协商,为领导提出建议,为军地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述职制度。每年安排县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向县双拥领导小组进行述职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是本单位年度内所做的双拥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下年度的打算和安排等,以促进成员单位双拥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年度双拥工作总结及下年度的计划报送县拥办,并作为成员单位年度双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督促检查制度。为确保军地双拥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能够得到落实,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对重大问题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督促检查,其它由县双拥办进行督查。对没有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领导,要给予通报,情节严重者,要追究责任。
        (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双拥工作的重要活动,可能发生军民纠纷的问题和已经发生的军民纠纷等,有关方面在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的同时,都应向县双拥办报告,重大问题也可同时向县委办、县府办报告。对于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军地矛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要严肃追究责任。

主题词:     双拥         会议       制度       通知

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贾治阜书记、侯典锋县长,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

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军部队

梁山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发

信息来源: 维护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