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梁山籍现役官兵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 2018-07-20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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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籍广大现役官兵同志们:

梁山县是革命老区之一,素有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梁山县党政军民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着眼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任务,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双拥工作,形成了军政军民团结、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梁山县是兵员大县,每年都有大批的适龄青年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报名参军入伍。每年都有大批的优秀青年,背负着家乡政府、父老乡亲的深情嘱托和厚望步入军营保家卫国,为国防建设和祖国的安宁做出积极的贡献。你们立志军营、报效祖国的精神值得学习、让人尊敬。家乡政府和父老乡亲永远是你们的坚强后盾,我们会坚决落实国家针对现役军人及家庭的各项优待、抚恤政策,为你们解除后顾之忧,让你们安心在部队服役。国家现行的针对现役军人家庭的优待抚恤政策主要有:

一、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我县于2012年实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县级统筹,并保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连年增长。2018年度我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已达每户每年13619元,入疆、进藏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分别按正常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倍和2.5倍发放,分别达到27238元和34047.5元,并确保于8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二、及时为现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为体现现役军人家庭的光荣,对现役军人家庭给予精神抚慰,县委、县政府统一制作了“军属光荣”牌,并及时为现役军人家庭悬挂。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对现役军人家庭走访慰问,送慰问信、慰问品,以示地方政府对现役军人家庭的关心和关怀。

三、为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的现役军人家庭发放慰问金。对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的现役军人家庭,按照三等功2000元、二等功5000元、一等功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现金慰问奖励。并以敲锣打鼓、组织秧歌队的形式,将立功受奖喜报、通知书、慰问信、慰问金送到立功现役军人家中,县电视台全程跟踪采访报道,以增加现役军人家庭的荣誉感和社会影响力,引起社会公众对现役军人家庭的广泛尊敬。

三、对现役军人家庭优先落实救助、优先优惠政策。对有困难的现役军人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危房改造、临时救助、办理城乡低保等保障。现役军人子女入托、入学,优先照顾个人自愿择校愿望和要求,就近就便予以安排。

四、认真落实现役军人优先优惠政策。现役军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县域内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县域内景区、景园;优先享受县域内就诊、银行业务、通讯业务等服务。

五、现役军人退出现役后的安置。退出现役选择政府安置工作的军官,经档案考核、文化考试,根据个人专业特长,由政府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就业,享受原在部队时的同等级别工资福利待遇;退出现役选择政府安置工作的士官,经档案考核、文化考试,按照个人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由政府按照规定比例安置到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单位就业,享受本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适龄青年参军及退役后其他待遇。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后,在发放规定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本科2000元、专科1000元的一次性优待金发放。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退役后,可以报名参加人社局专为毕业大学生退役军人设立的事业单位考试和基层定岗公务员考试招录。所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按照每服役一年补助4500元的标准,给予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根据个人自愿,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规定范围内的学历教育。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国家对于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的一系列优待、优惠政策,是维护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得到落实的法律保障,地方政府和家乡父老对现役军人的殷切希望是你们安心服役的强大动力。希望你们不辜负家乡政府和父老乡亲对你们的厚望,担负起国家赋于你们的神圣职责,安心服役,建功立业,为地方政府争光,为家乡父老乡亲争光,期待你们立功受奖的捷报频传。

 

 

 

       梁山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

        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信息来源: 维护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