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结论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0-10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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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等规定,我局对有关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报来郑小坤等20名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进行了调查审核,现将拟认定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天(2020年10月10日— 10月15日),不含节假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关问题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须用本人真实姓名。如不存在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受理部门:梁山县人社局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0537-7367176
联系地址:梁山县人社局综合服务中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事故经过 | 诊断结论 | 拟认定条款 | 初审意见 |
郑小坤 | 男 | 33 | 山东太岳汽车弹簧制造有限公司 | 2020年4月29日上午8时许,山东太岳汽车弹簧制造有限公司职工郑小坤在进行扁钢剪切作业时不慎挤伤左手拇指。 | 左手拇指指尖损毁、指神经挫伤 | 第十四条第(一)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王春英 | 女 | 50 | 梁山县小安山卫生院 | 2020年3月9日上午7时50分许,梁山县小安山卫生院职工王春英上班乘坐王勇驾驶的鲁HMX168小型轿车行至G220线梁山段与S242线交叉路口时与巩福锤驾驶的鲁J3168M号小型轿车相撞,王春英受伤。 | 面部裂伤、T6、11椎体压缩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面部挫伤、腰外伤 | 第十四条第(六)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孔德哲 | 男 | 35 | 山东沃德兴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5日上午10时许,山东沃德兴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孔德哲在进行侧翻油顶安装作业时不慎砸伤左手。 | 血管损伤、神经损伤、肌腱损伤、指骨骨折、掌指关节脱位、皮肤裂伤、药物性皮炎 | 第十四条第(一)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张养慧 | 男 | 22 | 梁山通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19日上午11时20分许,梁山通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张养慧在进行机器组装作业时不慎被零部件砸伤右眼。 | 眼损伤。 | 第十四条第(一)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罗淑苹 | 女 | 55 | 山东德兴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梁山分公司 | 2020年8月22日上午6时45分左右,山东德兴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梁山分公司木工班组罗淑苹在梁山荣兴府商住小区建筑工地5号楼19层进行外架加固模板螺栓作业时不慎坠楼摔伤。 | 头部外伤、多发外伤、颈椎骨折脱位、颈髓损伤。 | 第十四条第(一)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邱留真 | 女 | 31 | 梁山舜和机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10日上午5时30分左右,梁山舜和机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工邱留真在往车上搬运雾炮机时不慎跌落摔伤。 | 会阴裂伤累及皮肤 | 第十四条第(一)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吴兆田 | 男 | 53 | 山东水泊焊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13日上午9时30分许,山东水泊焊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吴兆田在8号生产车间吊装钢板时不慎砸伤双腿。 | 多发外伤。 | 第十四条第(一)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吕志强 | 男 | 20 | 山东鲁骏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5日上午10时45分左右,山东鲁骏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吕志强在进行后反光灯安装作业时不慎被集装箱砸伤右手。 | 右手多发指骨骨折、右手肌腱神经血管损伤、右手皮肤挫裂伤、右手腕部砸伤。 | 第十四条第(一)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艾广军 | 男 | 54 | 梁山县公安局 | 2019年9月29日上午10时许,梁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艾广军带队在徐集高速口执行国庆安保稳控任务时不慎被砂石崩伤左眼。 | 眼外伤、开角型青光眼、视神经萎缩 | 第十四条第(一)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林法义 | 男 | 22 | 山东沃德兴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2020年6月23日下午18时40分许,山东沃德兴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职工林法义在4号车间使用行吊吊装车架时不慎砸伤右手。 | 右中指末节完全离断、右示指指端缺损。 | 第十四条第(一)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张甲收 | 男 | 50 | 山东天鸿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14日上午9时许,山东天鸿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张甲收在进行大梁焊接作业时不慎砸伤左手。 | 掌骨骨折 | 第十四条第(一)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王建国 | 男 | 51 | 梁山华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7日下午16时20许,梁山华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工王建国在进行无缝钢管下料操作作业时不慎砸伤左脚。 | 左足踇趾皮肤撕脱离断伤、左足第四跖骨骨折、左足第2-5足趾皮肤挫裂撕脱、左足第1-4趾骨骨折、左足皮肤软组织挫裂伤 | 第十四条第(一)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刘念 | 男 | 39 | 梁山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 2020年9月5日20时左右,梁山奥德燃气有限公司职工刘念在徐集商贸城富源小区西100米处抢修燃气管道时不慎被土方砸伤后腰。 | 腰椎骨折 | 第十四条第(一)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赵阳 | 男 | 38 | 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31日零时1时06分许,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职工赵阳乘坐刘善虎驾驶的鲁H09737中型普通客车回家行至省道321 166KM+580米(原省道337 23KM+580M)处(汶上县南旺镇)时与武少河骑行的自行车相撞,乘坐人赵阳受伤。 | 多部位损伤、左肩膀外伤、颈部外伤、腰背部外伤 | 第十四条第(六)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孙彪 | 男 | 34 | 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31日零时1时06分许,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职工孙彪乘坐刘善虎驾驶的鲁H09737中型普通客车回家行至省道321 166KM+580米(原省道337 23KM+580M)处(汶上县南旺镇)时与武少河骑行的自行车相撞,乘坐人孙彪受伤。 | 多部位损伤、左肩部外伤、左锁骨骨折、胸部闭合性损伤、肋骨骨折、肺挫伤、腹部闭合性损伤、多处软组织损伤。 | 第十四条第(六)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顾镇 | 男 | 34 | 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31日零时1时06分许,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职工顾镇乘坐刘善虎驾驶的鲁H09737中型普通客车回家行至省道321 166KM+580米(原省道337 23KM+580M)处(汶上县南旺镇)时与武少河骑行的自行车相撞,乘坐人顾镇受伤。 | 头外伤、腰部外伤、L1-4左侧横突骨折、右手外伤、胸部外伤、左侧12肋骨骨折 | 第十四条第(六)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李庆利 | 男 | 38 | 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31日零时1时06分许,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职工李庆利乘坐刘善虎驾驶的鲁H09737中型普通客车回家行至省道321 166KM+580米(原省道337 23KM+580M)处(汶上县南旺镇)时与武少河骑行的自行车相撞,乘坐人李庆利受伤。 | 头外伤、胸部外伤、腰部外伤、左侧第4、5肋骨骨折、左肺上叶肺挫伤、右侧第6-8陈旧性肋骨骨折 | 第十四条第(六)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王伟 | 男 | 36 | 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31日零时1时06分许,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职工王伟乘坐刘善虎驾驶的鲁H09737中型普通客车回家行至省道321 166KM+580米(原省道337 23KM+580M)处(汶上县南旺镇)时与武少河骑行的自行车相撞,乘坐人王伟受伤。 | 多部位损伤、颈部外伤、左手外伤、左肩部外伤、右小腿外伤、臀部外伤 | 第十四条第(六)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孟宪忍 | 男 | 34 | 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31日零时1时06分许,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职工孟宪忍乘坐刘善虎驾驶的鲁H09737中型普通客车回家行至省道321 166KM+580米(原省道337 23KM+580M)处(汶上县南旺镇)时与武少河骑行的自行车相撞,乘坐人孟宪忍受伤。 | 多部位损伤、胸部闭合性损伤、多发肋骨骨折、双肺挫伤并炎症、颈部外伤、右肩部外伤 | 第十四条第(六)款 | 拟认定为工伤 |
王洪森 | 男 | 33 | 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2020年8月31日零时1时06分许,济宁矿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职工王洪森乘坐刘善虎驾驶的鲁H09737中型普通客车回家行至省道321 166KM+580米(原省道337 23KM+580M)处(汶上县南旺镇)时与武少河骑行的自行车相撞,乘坐人王洪森受伤。 | 急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弥漫性轴索损伤、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右锁骨粉碎性骨折、头皮挫裂伤、颌面部外伤、颌面部多发骨折、颌面部软组织损伤、眼外伤、眼睑裂伤、胸部外伤、右侧第3肋骨骨折、双肺挫伤、双侧胸腔积液、右肩胛骨骨折、食管裂孔疝、全身多处皮肤擦挫伤 | 第十四条第(六)款 | 拟认定为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