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民政府 梁山县人民武装部关于印发梁山县民兵调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梁政发〔20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梁山县民兵调整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梁山县人民政府 梁山县人民武装部
2019年3月29日
梁山县民兵调整改革实施方案
依据济宁军分区《2019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指示》明确的民兵调整改革目标任务和标准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和山东省《后备力量建设“十三五”规划》,持续凝聚军地合力,持续深化民兵调整改革,持续纠治整改问题,大力提升编建质量,推动全县民兵建设换挡升级、强能增效。
一、指导思想
聚焦深化民兵调整改革,强化任务牵引、融合发展导向,紧盯矛盾问题,转变抓建方式,强化党管武装落实,创新编组模式,拓展编组领域,优化结构布局,完善综合保障,进一步推进民兵编组向行业系统、各类企业、高新产业、新兴领域拓展,不断提升编建质量、基层建设质量,推动全县民兵建设提质增效。
二、目标要求
着眼进一步优化结构布局、建强民兵力量体系,依托全县经济社会潜力资源,推动民兵编组由村居向城镇、由户籍地向属地、由传统行业向高新产业、由单纯人员编组向人装结合编组、由单一编组方式向信息化创新手段转变,切实提升基干民兵专业化水平和科技含量,基本形成忠诚可靠、精干质优、专业对口、快速高效的民兵组织建设体系。规范编组秩序,做到“四优先、四多编、五少编、五不编”即:“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布局产业、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军民融合企业优先编;党组织建全、人装结合程度高、技术力量强、退伍军人多的单位、企业尽量多编;城管队员、安保人员、公安辅警、教师学生、公务人员尽量少编;生产效益差、社会形象差、有失信甚至违法记录、产品社会信誉度低、不明资本控股企业不编。提升编建质量,实现:①编组的基干民兵年龄在18-45周岁,党员比例达到30%以上、退伍军人比例达到3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例达到70%以上、基干民兵新质力量达到20.5%、维稳处突队伍占应急力量比重不超过30%、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编入基干民兵普通岗位人数所占比重不超过10%。②企业编兵比例和专业化程度达到70%以上、技术岗位人员专业对口率达到80%以上。③应急分队平时在位率保持在80%以上,能在4小时内完成动员集合;其他基干民兵分队平时在位率保持在60%以上,能在48小时内完成动员集结。
三、结构布局
2019年济宁市赋予我县编建任务为:普通民兵2.7144万人;基干民兵1451人38支分队。其中应急力量1100人27支分队,专业力量345人10支分队,特殊力量6人1支分队(具体编建任务见附件2和附件3)。
(一)普通民兵。依据当地人口数量,实行符合法定条件人员普遍编入与择优选编相结合,行政村、社区建立普通民兵连;乡镇(街道)、开发区建普通民兵营。全县共编组普通民兵27144人,按照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口比例分配编建任务。其中:水泊街道890人、梁山街道1720人、小安山镇1680人、馆驿镇2080人、拳铺镇5214人、寿张集镇1160人、韩岗镇2720人、杨营镇2160人、小路口镇2400人、黑虎庙镇880人、马营镇1120人、韩垓镇2120人、大路口乡1280人、赵堌堆乡1320人、开发区400人。(牵头单位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传超、县人武部军事科长李龙,责任人: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武装部长,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和开发区武装部)。
(二)基干民兵。全县基干民兵1451人,按照任务牵引、平战结合、突出重点、建用一致原则,突出民兵编组向行业系统、各类企业、高新产业、新兴领域拓展,提升编建质量。按照应急、专业、特殊3类力量建设,人员主要从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按照“退伍军人优先、党团员优先、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抽组编建。
1.应急力量。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和“模块化、功能化”编组要求,采取县建连、乡镇、街道、开发区建排分级编建的编组模式,形成编组相对独立、任务各有侧重、行动相互支援的民兵应急力量体系。维稳队伍占比不超过应急力量的30%。平时担负反恐维稳、抢险救灾、治安联防、专业救援等任务,战时担负防卫作战、安全警戒、支援保障、防奸反特、巩固后方等任务。全县应急力量共编建27支分队1100人。
(1)应急连:按照整体应对、混合编组、灵活机动的要求,编建集反恐维稳、应急救援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应急队伍。县编建1个民兵应急连120人,连部建在县民兵训练基地。连部8人,由开发区负责编建;综合勤务排1个20人,由梁山街道、水泊街道负责编建;反恐维稳排1个30人,由马营镇、杨营镇、小路口镇负责编建;综合救援排2个60人(新质力量),由韩岗镇、韩垓镇、馆驿镇、拳铺镇、寿张集镇、小安山镇负责编建。
(2)应急排:按照相对集中、便于机动的要求,编建以维护稳定为主,兼顾应急救援的应急力量,乡镇(街道、开发区)各编建1个30人应急排。
(3)专业应急力量。依托行业系统、有关企业,对照编制建设专业应急连、排,注重建设发展新质力量,突出防汛抗洪、城市排涝、森林防火、公共设施抢修、综合救援、工程机械等分队。防汛抗洪分队3支240人,主要沿黄、沿湖编建。县河务局、湖管局负责编建1个连80人,连部设在河务局;沿黄赵堌堆乡、黑虎庙镇负责编建1个连80人,连部设在赵堌堆乡;小路口镇、大路口乡负责编建1个连80人,连部设在大路口乡。城市排涝分队2支60人,主要依托县住建局下属市政公司编建1个排30人;县水泊商场编建1个排30人。森林防火分队2支110人,主要依托县旅游公司编建1个排30人;县华宇集团编建1个连80人,连部设在华宇集团。公共设施抢修分队1支30人,主要依托县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供电公司编建。综合救援分队1支30人,主要依托梁山华劲工贸有限公司编建。工程机械分队2支60人,主要依托梁山县中集东岳车辆有限公司、山东盛润汽车有限公司各负责编建1个排30人。
2.专业力量。主要依托行业系统、各类企业、高新产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编建,按照战时有需求、地方有优势、建设有条件的要求,优化工程抢修、交通运输、保交护路民兵结构,新建特种破袭、远程打击、战备钢桥架设、通信设备抢修、气象水文、战场急救手术、通用车辆维修分队。平时主要担负战备执勤和专业救援等任务,战时担负支援部队作战、参加联合防空和边境防卫作战、提供战场勤务和后勤装备保障等任务。水利工程抢修分队1支65人,主要依托梁山黄米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编建,连部设在梁山黄米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交通运输(战略运输投送)分队1支60人,主要依托县交运集团、县运输公司抽组编建,连部设在县交运局。保交护路分队1支50人,依托京九铁路沿线杨营镇;220国道沿线小安山镇、马营镇、拳铺镇和济菏高速沿线韩岗镇等单位沿线村居(社区)抽组编建,连部设在杨营镇。特种破袭分队1支30人,主要依托山东杨嘉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编建。远程打击分队1支30人,主要依托梁山老兵协会编建。战备钢桥架设分队1支30人,主要依托梁山众兴机械公司编建。通信设备抢修班1支8人,主要依托梁山县联通公司编建。气象水文排1支16人,主要依托梁山县气象局编建。战场急救手术排1支16人,主要依托梁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编建。通用车辆维修分队1支40人,主要依托梁山县神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编建,连部设在梁山县神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3.特殊力量。按照组织严密、管理精细、使用严格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力量结构,大力发展网络民兵,提高情报信息民兵遂行任务能力。新建向导翻译班1个6人,主要依托梁山县旅游公司编建。
按照县建站,乡镇(街道、开发区)设组、村居(社区)设员的要求,建设普通民兵情报信息网。
四、工作重点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建设。积极发挥党管武装相关制度优势,将民兵改革、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管武装工作述职内容和双十佳评选依据,选配使用专武干部、研究解决矛盾问题、推动建设。要按照营有党委、连有支部、排有小组、班有党员的要求,认真抓好基干民兵党组织预建,纳入地方党建统一筹划部署,纳入军地各级职责共同抓建,理顺预建党组织领导管理关系,健全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党对民兵的绝对领导。
二是大力推进行业企业编兵。减少在党政机关、村居(社区)的编兵比例,扩大行业系统、各类企业编兵比例。所有符合编兵条件的国有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必须编建民兵力量,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编兵,灵活采取成建制编组、同专业抽组等方式,最大限度编建基干民兵组织,使民兵专业化程度达到70%,新质力量比例不低于20.5%。
三是建档规范民兵管理。依托民兵工作管理系统,逐人建立专武干部、基干民兵档案,县人武部打印留存所属专武干部和基干民兵档案,保存专武干部联合考察记录资料,基层武部、企业打印留存所编基干民兵档案。
四是配套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对接,将基干民兵力量纳入社会应急管理力量体系,将民兵应急装备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保障体系。依托社会资源预存、预储、预置所需军民通用装备,落实所有分队所编专业的通用装备,会同党委政府完善装备预征保障措施。建立民兵履职保险制度,完善民兵履职补助措施,探索民兵优抚优待政策,增强民兵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发展活力。
五、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军委国防动员部《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山东省《深化调整改革检查考评细则》,按照筹划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总结评估的步骤,紧前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筹划准备(3月底前)。2月底前,对照5项内容和10类项目,深入开展潜力调查,切实摸清行业系统、企业、人员、装备、社会组织等情况,正确完整地进行登记;结合潜力调查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增强单位、个人支持民兵工作积极性。3月份,逐级召开会议部署整组任务,组织业务培训。3月底前,召开县委常委议军会、武委会和武委例会,专题研究民兵编组、党建、保障等问题,及时解决矛盾问题。
(二)组织实施(4月底前)。各级严格按照整组实施办法,全面展开民兵组织整顿工作,调整人员装备、预建党的组织,县人武部领导驻乡镇(街道、开发区)、基层武装部部长驻村居督导不少于15个工作日。4月上旬前完成体检、政审,上报普通民兵、基干民兵花名册和企业编兵情况统计表。4月中旬前完成军民通用装备预征预储和预建党组织,组织入队训练、开展政治教育。
(三)检查验收(4月底前)。4月中旬开始,联合县政府办公室,采取督查的形式组织整组工作检查验收,采取集中点验与分散点验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开展集合点验活动,对所有基干民兵进行点验,核实人册相符、专业对口、建设标准等情况。下发整组情况通报,抓好问题整改。4月底前,全面做好迎接军分区、省军区的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民兵组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县民兵组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李保江、县人武部部长窦令胜、县人武部政委张传松任组长,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武装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设综合、战备训练、政治工作和后装保障四个办公室。其职责:综合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军事科,主要负责牵头完成民兵潜力调查,筹划部署任务,落实组织建设,组织检查督导,以及相关军地协调工作。战备训练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军事科,主要负责依据应急应战任务提出民兵编建需求,统筹规划年度战备训练任务等工作。政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主要负责民兵党组织预建,搞好组织整顿期间的政治教育,加强民兵思想政治建设,组织民兵政治考核等工作。后装保障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保障科,主要负责统筹民兵经费管理使用,制式武器装备、自购装备器材、预征预储装备器材保障等工作。
七、措施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人民武装委员会领导,县人武部要履行好党委政府“军事部”职责,明晰民兵工作事权,改进抓建方式,建立联席办公、工作协调、情况通报、难题攻关等机制,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民兵工作。年内,按要求落实议军会议、武委会例会、现场办公、工作述职、过军事日等制度,提高民兵工作关注度。
二是统好工作力量。县人武部要加强与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武装委员会)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成员单位力量按责推进工作落实。尤其要注重抓好基层武装机构和专武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要协调组织、人社部门做好空缺专武干部招录需求提报工作,研究村居民兵连长选拔管理办法。要从严抓好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管理,乡镇(街道)武装部长必须参加同级党(工)委,专武干部不准兼职无关工作,民兵营(连)长必须进村居“两委”。届时,省军区、军分区将联合省、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检查。要统筹军地资源,加大民兵工作投入力度,民兵训练补助经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工作经费、教练员工作补助、配备装备器材等各项保障及时足额到位。
三是严格检查督导。严格检查验收,按照上级要求,量化指标、逐个评分、通盘排名,认真抓好情况反馈和问题整改。建立激励和问责机制,严格奖优罚劣,将调整改革执行情况纳入关心国防建设“双十佳”、基层建设先进单位考评内容,强化刚性约束,对履职尽责、工作落实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打折扣、执行不力的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梁山县深化民兵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9年3月29日印发)
附件
梁山县深化民兵调整改革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根据县机构调整改革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变动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其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保江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窦令胜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张传松 县人武部政治委员
成 员:相其峰 县人武部副部长
王道岭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寻传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传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 伟 县发改局局长
刘道兵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高 原 县科技局党组书记
于育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海荣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赵锦民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黄尊科 县交运局局长
高启宏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
袁东成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
陈家民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志刚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朱本龙 县公路局局长
李 龙 县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李道文 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王庆昆 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主任
县民兵组织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武部军事科。
县人武部军事科牵头负责全县民兵组织调整改革工作的研究筹划、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民兵应急力量建设统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基干民兵体格检查;县人武部军事科牵头负责军事训练和兵力动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兵力动用统筹;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牵头负责政治教育,预建党组织、政治考核等政治工作,县委组织部参与基干民兵预建党组织建设,县公安局负责基干民兵政治考核;县人武部保障科牵头负责装备购置和预编预征等保障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民兵组织建设经费保障补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交运局、水务局负责军民通用装备器材的预编预征预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