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山县智慧安防小区(村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梁政办发〔2019〕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驻梁有关单位:
《梁山县智慧安防小区(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梁山县智慧安防小区(村居)建设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任务要求及推进视频监控建设应用提档升级的意见,按照县委、县政府加强“双基”工作,开展“三零”创建活动总体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智慧安防小区(村居)”(下简称“智安小区”)创建活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县委“三零”创建活动部署,以居民小区智能化安防体系建设为主线,全面提升居民小区的全域管理、分类管理、智能管理,实现有序、安全、干净的治理目标,创建“零发案”社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建设原则
(一)政府主导建设,鼓励多方参与。按照“政府主导、多元筹资、部门参与、公安融入”、“谁受益谁投资”的建设理念,积极引导相关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鼓励通信运营商、科技创新企业、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力量参与建设,拓展经费来源渠道,扩展增值服务,实现多方共建共享、合作共蠃。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住建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将“智安小区”建设纳入智慧城市整体规划,一体设计、一体验收。
(二)分类划分标准,梯次推进建设。按照省市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了《梁山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规范》(试行),依据居民小区配套设施、物业服务、封闭程度等现实情况划分四个不同建设目标类别,分类实施、分层推进。
(三)物业独立运行,部门联网共享。各智安小区建成后将拥有监控、授权、处置等系统,在本小区独立、闭环运行,实现门禁、车辆、人员管理和小区居民服务等功能。县公安局建设了全县“智安小区”统一管理平台,小区出入人员信息、车辆信息等警务管理数据,统一交换至后台存贮管理,全县“智安小区”系统数据可依县政法专网,推送至镇街等相关政府部门实现数据共享,服务网格化管理等政务需求。
三、职责分工
(一)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全县“智安小区”建设,协调、督促、检查推进建设工作落实;结合网格化建设标准,将农村警务助理纳入网格员管理,完善“一专多能”,引导其积极参与全县“智安小区”建设。
(二)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智安小区”建设的规划布局、方案审核、检查指导,建立全县统一“智安小区”管理平台;会同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各物业公司智能安防系统管理运作,重点考核安保值守人员能否熟练操作应用智能化设施,对不达标物业公司及安保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在县政法委的领导下,做好“智安小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区)将“智安小区”建设资金及时列入财政预算,按需拨付建设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相关平安建设政策资金,支持各乡镇(街区)开展建设。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将“智安小区”建设的前期弱电、管道、端口等设施建设列入规划设计,同时列入《规划许可证》申请的前置必要条件。
(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全县居民小区、新农村建设中同步落实《梁山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规范》(试行)相关要求,把是否按标准设计小区智能安防建设列入批复《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将小区智能安防建设纳入《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清单》,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达不到建设标准的不予验收。
(六)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建设相关配套消防服务体系,制定全县“智安小区”建设规范消防部分;将“智慧消防”纳入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对智能安防系统进行验收。
(七)各乡镇(街区)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落实制定本辖区建设的规划和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执行建设奖励引导机制,除通用型外的智安小区建成验收后,辖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按照建设经费10%予以补助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组织领导
我县成立“智安小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宇帆,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闫长虹任组长,政法、公安、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各乡镇(街区)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法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申正国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于育生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智安小区”建设日常组织工作,办公室内勤马海生,联系电话18615923156,工作邮箱为18615923156@163.com。县“智安小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全县智安小区建设工作群”,及时发布工作通知,每月通报各乡镇(街区)工作推进情况,适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智安小区的检查验收组织,对验收合格的达标小区,颁发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命名的“梁山县智慧安防小区”牌匾。
五、建设步骤
按照居民小区安防设施标准化、社区警务规范化的建设思路,深度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科学技术,以未入住在建小区为重点,全面推进我县居民小区的智能安防建设,三年完成建设计划。2019年,2个街道办各建成4个智安小区(含1个“基本型”老旧小区)、各乡镇各建成2个智安小区(或“散居型”村居);2020年,2个街道办再各建成4个智安小区(含1个“基本型”老旧小区)、各乡镇再各建成2个智安小区(或“散居型”村居);2021年,全县居民小区全面铺开建设,全部达到智安小区标准。
六、建设类型
依据居民小区配套设施、物业服务、封闭程度、是否入住等现实情况划分四个不同类型,每个类型实施不同的建设措施,投资规模、防控方式、服务方式也不尽相同。
(一)通用型
在建未交付入住的小区,严格按照《梁山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规范》(试行)要求的周界防护、公共区域安全防范、住户安全防范、管理中心四部分内容要求开展建设,由开发商负责并落实维保经费。
(二)基本型
基础设施陈旧的老旧小区,按照《梁山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规范》(试行)公共区域安全防范、住户安全防范、管理中心三部分内容要求,安装最基本的人、车、物防控措施,达到“人过留影、车过留牌、进出控制”的防控效果。
(三)接入型
已开盘入住的新建小区,严格按照《梁山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规范》(试行)要求的周界防护、公共区域安全防范、住户安全防范、管理中心四部分内容要求,提升改造已有的车辆、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将数据全量接入县智安小区管理平台。
(四)散居型
城中村及农村村居,按照《梁山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规范》(试行)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管理中心两部分内容要求建设,村庄每条硬化路出入口安装人像、车辆识别系统,并对村内监控点加密,确保村内监控无盲区,实现“封边合围、人过留影、车过留牌、视频巡更”的防控效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统筹建设任务。“智安小区”建设是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是加强城市精细管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街区)要全面排摸梳理辖区居民小区的实际情况,根据发展规划、安防状况、性质类别、实际需求等,详细绘制“一小区一方案”;要争取各职能部门参与支持,做好居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打牢建设根基。
(二)加强建设管理,实现共享共治。县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建立“智安小区”建设运维考评制度,鼓励社会专业安防企业参与运维管理,确保所建的智能安防产品以及提供的衍生服务始终符合安全防范与民生服务现实要求,保证设备运行完好率达到95%以上。
(三)严格督考,加强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强化各项考核,将各单位工作情况纳入综治考核一票否决范畴,实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影响项目建设的,严肃追究责任,并一票否决,确保推进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梁山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规范(试行)
(2019年5月22日印发)
附件
梁山县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规范(试行)
一、智安小区系统组成和配置要求
智慧安防小区由周界防护、公共区域安全防范、住户安全防范、管理中心四部分组成。具体要求见下表:
系统组成 | 防范区域 | 配置要求 | |
与相关子系统 | |||
周界 防护 | 周界防护系统 | 小区周界围墙、栅栏、与外界相通的易攀爬管道等 | 必建 |
公共区域安全防范 | 人员出入 管理系统 | 小区出入口行人和非机动车通道 | 必建 |
车辆出入 管理系统 | 小区出入口、停车库(场)出入口 | 必建 | |
人脸识别系统 | 小区出入口 | 必建 | |
视频监控 系统 | 小区公共活动区域、儿童游乐和景观区域、重要出入通道、车辆集中停放区域等 | 必建 | |
楼栋单元出入口、电梯、周界等 | 必建 | ||
监控中心,燃气调压站,水泵房、配电机房门口等重要区域 | 必建 | ||
电子巡查系统 | 小区周界,住宅楼周围,车辆集中停放区,水泵房、配电间等重要区域 | 必建 | |
无线上网系统 | 小区出入口 | 可选 | |
住户 安全 防范 | 单元门禁系统 | 楼栋单元门 | 必建 |
紧急报警 (求助)系统 | 重点帮扶人员 | 可选 | |
管理 中心 | 信息发布系统 | 文字、音频广播 | 可选 |
消防、能源监测系统 | 楼宇内公共区域、消防门、消火栓;水表、电表、燃气表 | 可选 | |
小区管理平台 | 大屏幕监控平台 | 必建 |
二、智安小区的系统功能要求
(一)周界防护系统。在小区周界围墙、栅栏、与外界相通的位置、易攀爬管道等部位,应用视频侦测、生物磁场感应、红外、微波等多种传感技术,部署周界报警装置,组成周界安防物联网。
1.系统的前端应选用不易受气候、环境影响,误报率较低的周界防护系统。
2.小区周界应监控全覆盖。通过视频监控与报警的联动,对入侵行为进行图像确认、复核。每个防区应不少于一个视频探头。
3.系统报警时,小区管理中心应有声光报警信号,并应在显示屏或电子地图上准确标识报警的周界区域。联动视频探头对应区域的监控图像应在监控平台上弹出,用来显示、确认报警发生的区域状况。
(二)人员出入管理系统。在小区出入口行人和非机动车通道,部署人员出入双向通行设备,支持门禁卡、身份证、人脸、密码、手机、访客系统呼叫等多种方式通行门禁。
1.在人行通道部署的设备,应自动记录编号、小区编号、时间、出入口(如:1、2、3……)、出入方向、姓名、身份证号等数据。
2.访客人员需通过门卫室管理人员进行身份证、居住证等访客登记确认或由住户授权,获取与目的地相关的部分门禁的临时通行授权。
3.人脸识别系统。在小区各人行出入口和非机动车通道安装人脸检测视频探头,建设人像识别道闸系统。
4.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在小区出入口、停车库(场)出入口,部署集成道闸、抓拍机、补光灯、LED屏、语音播报、车检器等功能的车辆通行一体化道闸。
5.视频监控系统。在小区公共区域、单元出入口、监控中心等重要区域和部位,部署安防视频监控探头。
(1)视频监控探头应使用200万像素以上高清数字探头;监控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应不低于50Lux。
(2)支持多路画面分割、分组轮巡、云台控制;支持自动检测视频信号缺失、异常,遮挡和转动实时告警。支持分区、分时、分级设防配置功能,满足不同区域的安全防范要求。
(3)支持智能预警。对指定区域可实现人群聚集、人员徘徊、越线告警、区域入侵、快速移动等多种异常状况的智能侦测与联动。误报率应低于10%。
(4)支持高空抛物监测预警功能,利用视频监控越线告警功能,在住宅楼各立面部署高空抛物防范视频监控,实现高空抛物实时告警。
6.电子巡查系统。在小区的重要部位及巡查路线上应部署感应式、接触式巡更器。
(1)支持规划巡更路线和值守点。
(2)支持巡查人员、地点、时间、顺序等巡更、值守数据管理。
(3)支持巡查违规记录提示。
7.无线上网系统。在小区出入口部署WIFI设备,提供无线上网服务。
8.单元门禁系统。在楼栋单元门口应部署单向进入带人脸识别功能的可视对讲门禁系统。
(1)支持刷卡、身份证、人脸、密码、手机等多种方式通行门禁。
(2)支持小区住户通过物业实名制登记信息,认证操作时进行图像抓拍留存,完成可通行门禁授权。支持访客已获取的临时通行授权,通行单元门禁。
(3)支持按需设置开门权限,为住户、物管人员、社区管理人员、警务人员开通开门权限和期限;为已通过身份证、居住证登记的外部来访人员,开通与目的地相关的部分门禁的临时通行权限。
9.紧急报警(求助)系统。
(1)对小区重点帮扶人员,配备可定位的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实现快速报警,双向语音对讲。
(2)对小区精神障碍患者,配备可定位的移动式紧急报警装置。
10.信息发布系统。在小区范围内部署信息发布或公共广播系统,其中包括室内屏,室外屏、手机等多种样式的电子信息发布屏或公共广播播放。
(1)信息发布可由社区、物业、业委会和社区民警操作。物业和业委会负责一般媒体、通告、宣传片投放。政策宣传内容由社区和社区民警审定后发布。
(2)发布内容可为宣传服务,如党风党建、治安条例、安防宣贯、警情通告、紧急事件通告、好人好事、优秀民警事迹宣传等。
11.消防、能源监测系统。在小区楼宇内可部署公共区域烟感、消防门门磁、消火栓水压、水、电、燃气表感应器,实现实时告警。
(1)消防、能源监测系统,24小时监测消防、能源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采集水、电、气用量数据。
(2)消防监测设备告警发生时,且能弹出实时监控画面和动态回放。具备声光报警、故障自检、实时告警。能源监测设备发现异常时,及时记录显示编号、感应器设备所在小区楼栋、单元、房间编号、前端设备ID号、上传时间、用量数据。
三、信息安全标准
(一)“智安小区”建设运营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保护用户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刑事侦查权和其他依法行使的国家权力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小区居民、访客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的敏感信息。“智安小区”建设运营企业作为整个系统的维护保障中心,负责系统日常的维护和保障。
(二)“智安小区”人员、车辆、通讯设备的出入事件记录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1年,人像、车辆等抓拍图像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3个月。
四、警务室建设要求
每个智安小区均要建设不低于50平方的警务室,供水、供电,并提供必要的办公家具,也可与物业保卫科共享共用。
五、其他
智安小区建设所用设备品牌,必须确保与梁山县公安局智安小区管理平台数据匹配,联网共享。本文件未详尽之处,由梁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