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虎头峰路建设项目(一中南家属院片区)房屋征收签订协议顺序号抓阄确认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4-21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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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梁山县虎头峰路建设项目(一中南家属院片区)房屋被征收人申请,经梁山县城市高质量建设行动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虎头峰路建设项目(一中南家属院片区)房屋征收人已签订协议顺序号实行抓阄方式确认。为做好该项目顺序号抓阄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根据《梁山县虎头峰路建设项目(一中南家属院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要求,在本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搬迁腾空房屋并选择房屋调换安置的,按照抓阄的方式确定协议顺序号。在本方案规定签约期限搬迁腾空房屋的共有93户,经审核,其中80户符合抓阄确认协议顺序号条件。此项活动由梁山县高质量城市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被征收人共同参与,将政府行为放在百姓的监督之下,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执政,确保了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遵循原则

本次抓阄分配活动遵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抓阄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原则进行。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上午830

地点:梁山县水泊街道独山村委会会议室

地址:水泊南路路北独山汽修厂西邻

四、主办单位

梁山县城市高质量建设行动指挥部

五、承办单位

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工作程序

1、工作人员组织符合参与本次抓阄条件被征收人入场并签到;

2、有关负责同志宣读《抓阄活动实施方案》;

3、指挥部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的组织工作,全程拍照监督存档;

4、被征收人通过抓阄排出抓阄顺序号;

5、被征收人根据抓阄顺序号,依次抓取已签订的协议签订顺序号。

6、全程录像、拍照存档。

七、具体实施步骤

1、本次活动采取抓阄的方式进行。

2、符合参与本次抓阄条件的被征收人必须携带身份证明到达现场。被征收人不到的,其配偶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及被征收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证明到达现场被征收人须按照指挥部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抓阄地点签到。未按时到达现场的,或到达现场不按方案规定抓阄的,视为放弃抓阄活动,协议顺序号排在参加抓阄活动的顺序号之后,由指挥部工作人员在被征收人代表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代为抓阄。

3、抓阄前,由被征收人共同推选出2名被征收人代表进行过程监督。

4、本次抓阄活动现场由被征收人代表和公证人员全程监督。首先由工作人员在被征收人代表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把(抓阄顺序号码)放入抓阄箱,由被征收人按照签到顺序排队依次抓取,每个被征收人抓出的号码即为本人的抓阄顺序号。然后由工作人员在被征收人代表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现场将协议签订顺序号码放入抓阄箱(根据参与抓阄人数),被征收人从抓阄顺序号1号开始依次进行抓阄,被征收人抓阄所得号码即是协议签订顺序号和房屋交接单号。每户抓阄结果进行现场公开并填写确认单,一直到所有阄全部抓出为止,抓阄活动到此结束。未到人数在已到人数抓阄活动结束后,放入尾号,并由工作人员抓取确定。

5、抓阄排序结果一经当场公布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本方案结果在指挥部西墙、一中南家属院片区门口和梁山县政府网站张贴公示。工作人员将抓阄结果文字材料,抓阄结果进行备份存档。

八、参加活动的单位

梁山县城市高质量建设行动指挥部和梁山县公证处

咨询电话:13295379380

 

                梁山县城市高质量建设行动指挥 

                 2021年4月21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