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08324941542524/2022-01316 | 成文时间 | 2022-01-18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医院 | 组配分类 | 梁山县人民医院 |
成文日期 | 2022-01-1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便民惠民】梁山县人民医院办理慢性病、残疾人鉴定须知
发布日期: 2022-01-18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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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
根据县医保局文件要求 ,普通乙类慢性病鉴定日期为每月1号到22号(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甲类及特殊乙类慢性病鉴定周一到周五办理(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办理),残疾人鉴定每周天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更加努力,竭诚为您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服务!请大家相互转告!
慢性病鉴定所需材料:
1.所申请病种加盖红章住院病历一份(注明:出院病历超过3个月以上者,还需提供近3个月之内的检查报告或化验单)。
2. 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一张
3. 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反正面)
4. 一寸近期照片两张
5. 新增加病种者需提供原慢性病本(定点在梁山县人民医院的)
材料审核合格后,下月初1号以后每日下午携带身份证去门诊三楼体检科314室领取慢性病本。
残疾人鉴定流程
1.携带三张二寸白底照片到各乡镇领取申请表。
2.每周日上午携带身份证、申请表、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或诊断证明、近期辅助检查单到梁山县医院门诊三楼体检科鉴定。(法定节假日除外)
3.视力、智力及听力鉴定需有近期内三甲医院的门诊检查材料。
4.残疾人鉴定完一个月后到新城服务大厅领取残疾证或邮寄到家。
联系电话:0537-7690911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