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235253L/2022-00686 成文时间 2022-02-23
发布机构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梁政办发
成文日期 2022-02-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梁政办发【2022】4号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山县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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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梁山县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要求,依据《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2022年继续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首胜之战,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村容村貌。为做好2022年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工作任务目标

巩固“厕所革命”成果,建立健全改厕后续管护体系;新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村庄238个,完成63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新、改建农村公路36公里、持续推进户户通工作。打造52个森林乡村示范村(包括30个重点绿化村);新建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4个,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30个左右,新建“美丽庭院”3390个,覆盖率30%。力争年度内示范村达到160个左右,达标村达到230个左右。

二、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继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对有新增改厕意愿户进行无害化厕所改造,巩固农村“厕所革命”劳动成果。完善改厕后续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制度,熟练运行厕所智能化管护平台,坚持建管并重。联合乡镇(街道)积极做好农村改厕管护工作监督考核。(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2022年将继续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对我县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完成全县238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黑臭水体,年度内治理黒臭水体63处。(牵头部门:县水务局;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巩固我县“村集、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加大对保洁公司的督管力度,确保镇村卫生干净整洁,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县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加大治理畜禽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力度。全县规模养殖企业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建立新型生态农业产业体系,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扶持和推广以秸秆为主的生物质能源,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及村内道路建设。新建和改建四好农村公路共36公里(其中包括9.3公里进村主街道),持续推进农村通户道路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技术指导,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督导乡镇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县交通和运输局;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六)扎实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坚持适地适绿,利用村内荒地、边角地、房前屋后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出来的拆违拆旧地等见缝插绿。结合村庄特色进行绿化,搞好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农户庭院的绿化,增加乡村绿量,改善村居生态环境,建设森林乡村示范村52个(包括30个重点绿化村)。(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七)大力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创工作机制,努力打造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的“三生三美”新时代特色美丽乡村,为全县乡村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模式,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样板工程。2022年,完成2021年度省级美丽村示范村2个,市级美丽乡村12个;启动创建2022年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个,市级美丽乡村12个;创建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30个左右。(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相关乡镇、街道)

(八)大力创建“美丽庭院”。以“清洁、绿色、健康、文明”为目标,以提高家庭成员文明素质、弘扬良好家风、养成文明习惯、优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内容,在现有创建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成果、提质扩面,深入开展“清洁卫生我先行”、“绿色生活我主导”、“家人健康我负责”、“文明家风我传承”四项行动,引领广大农村家庭大力创建“美丽庭院”。2022年,全县创建完成20390户“美丽庭院”示范户,达到农村常住户30%,村村建有“美丽庭院”。(牵头部门:县妇联;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九)加大清理农村荒芜庭院及残垣断壁力度。坚持依法依规,以“一户一宅”为原则,整治荒芜庭院,清理残垣断壁;对合法宅基因荒芜、破损等原因产生安全隐患纳入拆迁范围的荒芜庭院、残垣断壁,采取维修加固、依法改建或新建、权益保全、危及公共安全强制治理等方式进行整治开发利用。(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存在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不完善,造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效果不明显,不易长期保持;二是村庄建设缺乏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不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各自为政的现象,有的村庄刚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又要进行天然气管道铺设,接着污水管道施工工程开工建设,村庄路面、绿化遭到多次反复破坏和恢复,既是资源的极大浪费,又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三是有治标不治本现象。比如,有些乡镇在黑臭水体治理上,采取掩埋、抽取等简单方式表面处理,没有从源头上得到根治,导致反弹现象普遍,难以长久保持。四是群众主体意识体现不充分,群众长期形成的卫生习惯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很大程度上在搞阶段性集中活动和攻坚行动,群众自觉参与的主动性不高。五是根据近期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排查情况统计,我县存在以下问题。在村容村貌方面,“四大堆”问题170个,线路杂乱问题376个,残垣断壁问题260个,荒芜庭院问题407个,乱贴乱画问题543个;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村庄卫生保洁问题69个,环卫设施维护问题161个,生活垃圾堆放问题24处;畜禽粪污治理方面,规模化养殖户、养殖专业户的异味扰民问题13处;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污水直排问题32处,水体有异味5处,水域环境问题20处;绿化方面,具备绿化条件未绿化15个村,已绿化有缺损的15处。道路硬化方面,主次道路大面积破损331处,户户通未硬化7800处;厕所改造方面排查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实行指挥部体制,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体系,县里成立了乡村振兴指挥部,县委书记任乡村振兴指挥部指挥长,下设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专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班是其中之一,县委副书记任专班组长,全面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负全责。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切实推进“网格化”管理,领导干部切实当好“一线指挥”长,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整治力度。按照“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按照分类标准,因地制宜,分类整治,动态管理;抓好摸排,对摸排问题和各种线索问题建立台账,实行挂图作战,按时销号,高质量、高标准整治提升。

(三)强化宣传力度。发挥农民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加大广播、媒体、宣传车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作用,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党员量化记分和划片定岗联户的重要内容。结合驻村入户、民意“5”来听、“主题党日”、妇联实施“细胞工程”工作,“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结合移风易俗工作,把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实现乡风文明与环境整治互促互进。

(四)学习借鉴信用管理方法。积极学习借鉴威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用管理的先进方式方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将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信用加减分挂钩,如清理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清理废弃宅基地、清理空中线缆、清理乱贴小广告等问题,早清多加分、晚清少加分、不清倒扣分、群众得分情况定期在村里张榜公布、在大喇叭上广播,形成倒逼机制。镇村条件比较好的,可以设立信用奖励机制,树立“谁参与整治谁光荣”的社会导向。

(五)强化督导调度考核。实行“日督导、周调度、月评比、年考核”的督导调度制度。“日督导”:由县纪委牵头抓总,继续使用14个包乡镇督导组,针对阶段工作任务,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天下沉乡镇、村居实地督导检查;“周调度”: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班办公室每周调度各项重点工作承担部门工作的推进情况,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每周工作动态》;“月评比”:各项重点工作每月进行排名,与当月全县观摩评比成绩汇总后全县通报;“年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考核。在每月评比中,考评排名最后一名的乡镇(街道)次月召开全县现场会议;排名后三名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在当月观摩评比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两次观摩成绩均位于全县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将每月考评排名成绩作为市对县月度调度排名的重要依据上报市级;凡是在全市人居环境月度排名后十名的乡镇(街道),以及在省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类检查暗访中,因推进不力对全县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启动问责程序,记入干部执行力档案。

(六)强化财政支持和统筹利用。县乡财政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经费投入,统筹安排建设经费和管护经费。县财政列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拨付到村居,2022年,县财政须支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经费1534万元。

AI解读丨关于印发梁山县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字解读丨关于印发梁山县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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