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2-01792 | 成文时间 | 2022-02-06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和反馈 |
成文日期 | 2022-02-06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2-02-06 13:44
浏览次数: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要求,现将《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2年2月 7日-2022年3月 9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接收反映《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的问题和意见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37-7360868
电子邮箱:lsgz2018@163.com
通讯地址:梁山县中银大厦502室
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
实 施 意 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县管国企市场化转型发展,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要求,现就推进我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目标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去平台化,功能整合,分工清晰,突出主责主业,兼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产业实体化功能”为职能定位,兼并重组、优化整合,组建现代企业(集团)公司。
一是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围绕建立集团化管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管理的现代企业(集团)为核心,实现由政府融资平台向市场化主体转变、由融资主体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为武器和动力,塑造一流的实体企业,融合各类资本,真正发挥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带动力与影响力。
二是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形成政府规划、国有企业承建、政府回购的运行机制,推进资产市场化运作,提升盈利能力,增强造血功能。按照市场规律和要求,实现管理现代化、机制市场化、人员职业化、运作资本化、业务专业化。
二、优化整合
(一)县管国企优化整合成立集团公司
按照县管国企市场化转型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通过兼并重组、优化整合同类业务,从集团公司业务职能和提升融资、运营能力出发进行重组整合,形成“全县3个集团(一母+N子公司),1个公司”的架构模式,即山东梁山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梁山水浒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梁山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梁山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转型后的公司重点突出主责主业,实行集团化运作管理,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运营发展目标,全面完成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任务,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集团公司架构设置
1、把持续深化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坚持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各治理主体不缺位、不越位、不相互替代、不各自为政。
2、各集团公司设立企业党支部,在国资中心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国资中心党总支前置研究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3、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原则上5人,经理层2-3人,以上人员可单独或交叉任职。集团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成立若干二级、三级子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由集团公司的董事、经理层兼任。子公司根据人员多少,要建立健全3人左右的董事会。
4、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管。集团公司内设财务部,由国资中心委派财务总监和通过财务管理系统进行监管。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统筹安排使用集团财务资金。
5、集团公司的审计监管。集团公司设总审计师及内审机构,其中总审计师由组织部门会同审计部门选派,享受副总待遇,其他人员由集团公司选聘,加强内部审计监管和风险防控。
(三)完善县管国企监管体系
1、县管国有企业用工实行员额制管理。由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确定各个企业用工员额,不得超出用工员额使用员工。实行全员聘任制,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选聘。
2、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县管国有企业建立能增能减的薪酬机制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业绩捆绑、考核激励的作用。一是集团公司负责人采取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组成方式发放。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二是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牵头确定企业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年终会同组织、县委考核办、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年度任务目标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管理人员,予以解聘。
3.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县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国有企业实行统一监管。建立定期审计制度,由审计部门对国有企业进行定期审计,审计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派驻财务总监制度,由组织部门会同财政、国资等部门选调干部派驻到国有企业,对企业财务实施监管。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
成立梁山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推进的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列席会议的职能单位,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级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中心、县国资中心等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定位和管辖范围,负责统筹推进国企改革、市场化转型工作,组织实施县管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全县资产资源清查确权、资产注入等各项具体工作。
(二)理顺政府性投融资管理体制
一是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由梁山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牵头,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已形成的政府性债务进行清理剥离。对无现金流的纯公益性项目,可由财政出资偿还或通过发行债券予以置换。对具有一定现金流的公益性项目,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现金流不足以覆盖成本的部分,可通过配置优质资产、财政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对存量隐性债务中的必要在建项目,鼓励融资平台公司与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融资方式,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
二是加大优质资产注入,推进市场化改革。优化组合各类国有资源资产,通过注入资本金、划拨非公益性政府资产、推进优质国有资产整合、支持国有资本运作、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支持转型后的平台公司不断提高市场化融资水平和运营能力。
三是加大项目支持,做实做强国有企业。政府对转型后的公司从事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政策。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鼓励转型后的公司以市场化主体身份,依法依规参与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承接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环境保护、市政公用事业、土地开发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业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履职尽责
一是加强对平台公司的监督管理。国资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在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过程中制定相应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晰政府与公益类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做好相关资产处置、移交、运营和监管。财政部门要督导转型后的平台公司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隐性债务风险。金融监管机构要加强政策监管,督促金融机构密切关注公益类国有企业融资规模和信用支持方式,坚决防止违法违规举债融资。
二是强化对平台公司的考核监督。建立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考评机制,财政和国资部门要定期对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进展及成效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和监督考核,切实做到改革要改到位、监督要监督到位、企业要落实到位的“三到位”要求,全面完成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任务,坚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
附件:1、梁山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梁山县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后组织架构图
附件1
梁山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刘 刚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建芬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蔡 辉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道岭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成 员:李 伟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梁吉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贾存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宋培忠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运国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国资中心主任
刘 光 县金融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杨玉春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丁运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玉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