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2-03659 | 成文时间 | 2022-04-28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4-2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2-04-28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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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出台《梁山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解决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推动梁山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问:出台《梁山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48号令,简称《办法》),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精细化管理要求,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按照《济宁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出台《梁山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集中解决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路行驶和合标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不规范佩戴头盔、不按规定通行、闯红灯、逆向行驶等突出问题,推广两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实现全县电动自行车挂牌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头盔率均达到100%。
问:出台《梁山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按照省市工作的安排,一是制定切合我县实际的工作时间节点。准备宣传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三)规范提升阶段(10月1日至年底)。
二是制定工作开展的实施措施。(一)广泛宣传发动。(二)抓好源头管理。(三)强化路面整治。(四)规范行业监管。
三是职责分工方案(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各乡镇(街区)、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协调推进本辖区《办法》实施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落实工作措施,督促辖区单位落实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县直各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及自建居住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宣传、劝导等工作,引导单位职工作遵守《办法》的先进典型,争取6月底前,本系统内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率、规范佩戴头盔率两项指标均达到100%。
负有行业、领域主管责任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落实《办法》的具体方案,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问:出台《梁山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有哪些?
答: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执行坚决,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借助党委政府牵头抓总力量,充分发挥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县交安办等平台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确保全县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工作高效开展。要建立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总结工作进展,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整体推进治理工作。
联系人:刘现勋 电话:0537-7529001
部门负责人解读 | 梁政办字18号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山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梁政办字〔2022〕18号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山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