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nslsx/2022-01007 | 成文时间 | 2022-05-29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图文 |
成文日期 | 2022-05-2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2-05-29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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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起草依据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2021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济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制定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我县参照济宁市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我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行动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二至第五部分为重点任务、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合理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和优化政策供给;第六部分为加强组织领导。
(一)任务目标。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农民群众对人居环境满意度显著提高。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有序、整体改善提升,“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农民群众生态环保和卫生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为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一是巩固扩大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包含稳步提升改厕质量、健全完善改厕管护体系、加强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二是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包含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有序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集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全县所有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三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包含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健全完善处理利用体系、规范畜禽粪污治理;四是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包含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积极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治理、加快推进农村道路建设、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美丽庭院”创建、有序推进卫生镇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提升行动。到2023年,基本实现县级以上美丽乡村全覆盖,到2025年,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覆盖率30%以上,村内道路硬化实现全覆盖,清洁村庄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美丽庭院”建成率45%。
(三)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一是完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到2025年,全县50%的乡镇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物业化管理;二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三是推广“信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2022年6月底前,县社会信用中心挂牌成立,为18周岁以上的村民全部建立信用档案,到2025年,打造“信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示范乡镇6个;四是实施星级评定分类管理。
(四)合理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一是科学创设农村人居环境管护相关公益岗位;二是推动公益性岗位集约高效使用。
(五)优化政策供给。一是加强财政支持投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入机制,统筹“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县财政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乡村振兴等相关涉农资金,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加强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六)加强组织领导。主要从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督导考核、强化宣传发动三方面提出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实行定期督导调度、月度排名通报、阶段性观摩评比、定期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估,2025年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