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2-01140 | 成文时间 | 2022-06-09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图文 |
成文日期 | 2022-06-0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议题解读】2022年第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解读(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梁山景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发布日期: 2022-06-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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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梁山景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必要性、政策依据和起草过程、征求意见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梁山景区的长期保护和永续利用,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82号)要求,结合风景名胜区实际情况,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形成了《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梁山景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设计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于日完成规划编制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成果电子版和文本材料后,第一时间呈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梁山景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主要内容
水泊梁山风景名胜区梁山景区总体规划通过对现有风景资源和历史的发掘,考虑到未来梁山的发展规划,将龟山和凤凰山区域以及梁山东侧相连的区域调入风景名胜区范围,并对上版景区边界进行了优化调整,本次规划包括梁山游览区和龟山-凤凰山游览区两个游览区,总面积5.00km²,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三个保护区域,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