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B/2022-02248 | 成文时间 | 2022-09-28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医疗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救助情况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2-09-2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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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参保
(一)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二)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补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剩余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予以补足。
(三)脱贫攻坚过渡期内,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补贴,资助标准每年280元。上述人员属于政策规定的免缴费人群,剩余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予以补足,上述人员不属于政策规定的免缴费人群其余人群的,除医疗救助资金补贴外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人自行缴纳。
二、救助情况
1.一站式结算情况:
全部实现我县重点救助人群人员在全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再救助“一站式”结算,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负部分。截至2022年9月底,医疗救助一站式共计救助21419人次,救助金额876.83万元。
2. 后续救助和中心救助
市外就医、异地安置的救助对象,每个月初将上月符合救助的门诊和住院救助的名单转财务科,财务科按照社保卡账户将救助金额打入救助对象账户中。截止2022年9月底,医疗救助后续救助和中心救助共计救助560人次,救助金额93.47万元。
3. 手工救助
对于参加职工医疗、外地参保、跨年度住院的重点救助对象,系统内无法直接救助,需进行手工救助。手工审核完后,将救助名单及救助金额发放到乡镇人社所,再有乡镇发放给救助对象。截止2022年9月底,医疗救助手工救助共计救助68人次,救助金额33.42万元。
对于低收入者和因病致贫患者,每年度的年底到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进行集中救助。截止2022年9月底,医疗救助低收入者和因病致贫患者共计救助107人次,救助金额73.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