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MB2799274T/2023-05325 | 成文时间 | 2023-11-08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3-11-0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3-11-08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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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1件、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19件,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小区物业管理、公园管理等诸多方面。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议、提案均吸收采纳并按期办结,实现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现将我局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强化领导,落实办理责任
针对我局建议、提案办理量大、任务重的情况,我们及时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机关科室、单位为成员的提案建议办理领导小组,印发了《县住建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建议提案工作的通知》和《县住建局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明确了责任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和办结时限,确保件件有人管、有人办。
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都认真组织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促指导,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落实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办理工作措施实,答复意见内容实,汇报情况依据实,整改措施督办实。每一件提案的答复意见在报主要领导签发前,分管局领导都要逐件审阅,严格把关,限时办结,让代表、委员满意。
二、部分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一)胡桂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建议。近年来,我县以“经济强县、美丽梁山”建设为主线,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民生福祉的实事工程来抓,努力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运行格局。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梁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责任。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2年11月份制订出台了《梁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梁政字〔2022〕143号)等一系列文件,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分类宣传。我县通过召开城乡环卫一体化会议、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议、发放宣传单15万余张等方式,要求城区各单位小区、各乡镇(街道)大力开展城乡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推广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各单位小区、乡镇(街道)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通过新媒体平台抖音、微信、微博等发声,开展广场宣传、入户宣传、“大手牵小手,分类进校园”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动员党员干部、保洁人员、社区群众争当垃圾分类志愿者,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三是健全设施设备,扎实开展分类。目前,我县城乡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分类实施源头分流,共设置垃圾分类桶2.6万只、垃圾分类亭110处,配备68辆城乡垃圾分类车进行垃圾分类收运,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标志标识按照《济宁市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运输车辆分类标志设置导则》《济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试行)》要求进行了统一规范,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二)刘道兵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园精细化管理的建议。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园管理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公园管理要求,我单位积极落实公园管理机制,成立公园绿地管理工作考核小组,统一管理理念、管理目标、人员配置等。目前我单位管辖森林公园、麒麟公园、环城水系湿地公园、平原水库等4处公园,在监管工作中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同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严格对照管理标准,对各有关公园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考核,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其次,进一步提高公园日常管理水平。由于公园内人流量较大,且均为开放式公园,公园基础设施遭人为破坏较多,维护管理有一定难度。我单位定期维护修缮公共设施,今年以来,已对平原水库部分基础设施改造更新,如:公共厕所屋顶设置发光字体,更换内部如洗手盆、便池、冲水马桶等破损设施,设置公共厕所指示牌;维修破损垃圾箱、座椅,铺设青石板汀步;粉刷围墙等。此外,我们积极争取管理经费和建设资金,加强公园维护,提高服务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公园管养公司的监管力度。在今后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对公园管养公司的考核、监督,将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落实到各管养公司负责人,要求加派管理人员对公园无死角全方位巡逻管理,要求配备绿化技术人员,定期组织单位技术人员到各公园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济宁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导则》进行日常绿化养护作业,提高公园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水平。
(三)马利群、孙静委员提出的关于缓解旧城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今年我局坚定不移的实施城市攻坚战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区交通路网建设,提升城区道路出行条件。在主城区,我们实施完成了文化路(水泊大街-凤园路)升级改造、人民南路升级改造、济梁路升级改造、水泊东路等5条路升级改造工程。
一方面,整合停车资源,优化城市空间结构。近年来,我县加快建成智慧立体停车场,积极推广“智慧停车”,引进高科技技术手段,建立城市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并加快促进智慧城市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空间治理水平。智慧停车场停车楼基础、主体工程已完成,消防工程已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已完成,电梯设备安装工程已完成。
另一方面,去年我县进行了水泊东路等五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包含水泊东路、工人路、人民中路、交通路、迎宾路雨污分流、路面硬化、路灯安装、绿化种植等,目前均已完成。竣工后的路面更加宽阔平坦,新增了慢车道,并对人行道重新进行铺装,使居民出行更加便捷。今年续建的凤园路、文化路、人民南路等三条道路正在积极推进,改造完成后居民出行将会更加便利,可以有效缓解交通压力,按照我县总体规划布局,计划打通东部新城区天魁路、忠义路、泰山路、浒源路、杏花村路及西部商务区郝山峰路等6条断头路,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解决历史原因未能打通的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助力拥堵治理。
(四)安培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日常维护,提升市民幸福指数的提案。一是全力做好道路养护维修工作。全年共维修车行道面积2370㎡,人行道面积15240㎡,维修调整路沿石2130m,调整维修中央护栏640m,确保道路平坦、整洁确保道路平坦、整洁。二是大力推进城市道路窨井设施专项整治,全年共更换井盖230余套、箅子450余套,维修检查井、雨水井50余处,切实保障道路安全。三是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力度,建立“勤小修、免大修、不断行”养护工作机制,计划今年进行以下专项维修,提升道路整体形象。开展人行道破损和路沿石歪斜专项维修,计划对破损严重的忠义路、安民山路约5000㎡人行道申请专项资金进行维修,保障道路平整,通行安全。目前已对水浒大道、安民山路、玉泉山路等5个红绿灯安全岛路沿石与车行道衔接处进行维修,消除高差问题,保障骑行舒适安全。损坏严重的玉泉山路已纳入今年升级改造计划。
(五)孙文静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管理的提案。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我们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活动。一是规范物业市场准入机制,完善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本地物业服务企业需在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后;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本县从事物业管理活动,需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并进行备案。方可在我县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二是积极落实“三公开”制度,开展综合检查,提升服务品质。联合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对物管小区进行检查,对23个服务不到位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对15家明码标价公示不规范的服务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2家违规收费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查处,责令其降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公共收益进行公示。采取“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社区不定期组织各部门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小区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加强技能培训,评先树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管小区项目经理全员培训2次,累计培训人数102人,分批对全县物业从业人员培训1300余人;指导我县物业企业按照住宅示范样板小区创建标准,2022年我县共有7个小区荣获济宁市示范样板小区;在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中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联合组织部打造红色物业党支部2个。
持续全域开展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物业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的实施方案》,于每月5日、15日、25日常态化定期开展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业主遇到问题可通过现场、微信群、客服电话、济宁物业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反映,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响应,增加物业与业主的交流平台,减少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投诉。
(六)孙厚文委员提出的关于扶持本地建筑企业发展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从金融支持到助企攀登再到技能人员培训,多举措扶持推动本地建筑业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强化惠企政策和金融支持力度。一方面,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快梁山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拟以县政府名义发文,推进我县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同时将惠企政策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第一时间将省、市相关惠企政策发放到本辖区建筑业企业,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激励企业积极主动发展。另一方面,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我局主动与山东梁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对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通知》,结合梁山实际,针对建筑业中小微企业推出“助建惠企贷”金融产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支持力度。召开全县建筑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会,畅通企业和金融机构沟通渠道。目前我县对15户企业法人代表和7家建筑业企业进行授信,授信额达4629万元,有效的解决了建筑业企业的后顾之忧。二是全力推动企业务实合作。为提高本地建筑业企业市场占有率,我局召开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建筑企业对接洽谈会,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介绍我县建筑业企业发展优势,通过对接洽谈,6家房地产、建筑业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协议,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政府、国企投资建设工程评定分离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关于在全县政府、国企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深化"评定分离"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企业发展。
三是全力提升企业发展能力。近年来,我局在住建领域持续开展助企攀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摸排筛选出重点助企帮扶企业。我局对重点助企帮扶企业实施助企干部包保责任制,助企干部多次通过电话、现场调研等方式与重点帮扶企业保持常态化联系,了解企业诉求及存在困难,帮助晋升资质的企业整改审核晋升材料,积极与省厅、市局对接沟通。目前,3家企业由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承揽工程范围进一步扩大,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四是提升建筑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从2021年开始,我局与县人社局对建筑业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制定《梁山县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培训任务、对象、内容、方式,3年来共计培训从业人员22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建筑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提升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五是强化信用评价应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机制,草拟《梁山县建筑市场信用档案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应用信用评价实施差别化管理,推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建筑市场公开招标项目和直接发包项目活动中使用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对建筑市场项目的五方责任主体纳入诚信一体化平台管理,对市场主体良好行为信用加分及时审核,对不良行为扣分及时处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助企攀登,全力推动企业务实合作,提升企业发展,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加大企业信用激励措施,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同时积极与财政对接,通过财政支持吸引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主动落户梁山;与县人社局继续开展建筑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今年预计培训700人次;与县农商行继续推进金融支持。努力进一步提升我县建筑业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促进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我们住建局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我们始终把建议和提案办理的过程,当作深入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并可集思广益,拓宽城市建设思路,有力的促进我们工作的进步。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同全县人民一道,共同做好我县城市建设工作,为建设美丽梁山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