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527715H/2023-00303 | 成文时间 | 2023-02-10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栏 |
成文日期 | 2023-02-1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3-02-10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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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
2022年,梁山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全县民政干部法治素养为目标,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县民政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宪法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特别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有针对性的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宣讲。大力宣传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法治建设的成就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法治建设有关内容。
2.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党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抓住“七一”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深入学习宣传与民政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紧紧围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
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抓好全县民政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运用网上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法系统,积极组织参加司法部门行政执法考试和学法用法考试,推动民政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
2.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活动。围绕整体工作大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化“法律十进”,深入推动宪法法律进村居、进校园、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等,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
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惩治涉黑涉恶犯罪背后腐败问题等工作成效;大力宣传依法查处和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突出宣传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和综合性成果,通过宣传已审判完结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其危害,警示社会、教育群众。
(三)推进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我局普法职责任务,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详细梳理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社会普法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及时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民政职能优势,积极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结合“6.1”儿童节、“9.5”中华慈善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及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通过开展行业内部集中学习研讨、面向社会举办集中宣传活动、发布普法公众号等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重点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四)依法履行职责,各项民政工作成效显著
1.坚持党建引领,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扎实开展党员教育,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专题学习,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圆满完成党总支以及下属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2.坚持积极作为,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一是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神经。严格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修订及执行工作。认真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全员教育培训工作。联合县消防大队开展消防联合检查,通过自查、检查整改问题152条。二是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底线。扎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包保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守牢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底线。
3.高效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挂图作战”台账,强化督导调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150户适老化改造、8处老年人食堂建设任务已全部提前完成;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智慧民政信息平台已完成建设投入运营,2处日间照料中心完成建设,10处敬老院锅炉完成改造。
4.坚持守正创新,各项工作亮点纷呈。“梁”身救助“码”上办,服务民生民点赞社会救助先进经验在《中国民政》刊发。《中国社会报》、《中国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3456”模式工作经验进行了专题刊发,山东改革、省民政厅、济宁改革和济宁市民政局相继报道。构建社工视角下的未保工作体系先进工作经验在《中国社会工作》进行刊发。“小树苗成长”救助孤困儿童项目被评为山东省最受妇女儿童欢迎项目。打造“忠义水浒 孝养梁山”品牌,我和我的“五个父亲”——张玉梅被评为全省最美照护人;《梁山县创新“3+4+N”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帮扶模式推进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获得2022年度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创新典型案例。在全市率先实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全覆盖。水泊街道文昌阁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成功争创山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梁山县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成功争创济宁市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梁山县华城小学成功入选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
5.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提高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八连增”。保障城乡低保、特困、孤困儿童等各类困难群众3.5万人次,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1.71亿元。开展“福彩送温暖”“情暖万家”两项救助活动,救助城乡低保、孤儿等困难家庭2500户,共投入资金70.58万元。探索“物质+服务”,实施“幸福来敲门”、“情暖夕阳”两项服务项目,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料服务。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全县18747人低保、特困、孤儿等9类困难群众发放7月份价格补贴51万元。
6.规范地名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积极推进编印出版《梁山县地图》、《梁山县城区图》和《梁山县地图册》工作,完成《梁山县地名志》的编纂工作,完成梁山县与汶上县界线联检、郓城县与梁山县界线联检和界桩日常维护工作。
7.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对全县423个村居红白理事会进行业务培训,成功举办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现场会、青年联谊会、幸福婚恋专题讲座等活动。新改扩建村级公益性殡葬设施14处。评选30个村级先进红白理事会进行表彰,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
8.进一步规范村民自治实践工作。会同组织部开展城市社区规划调整,开展社会工作者招录工作,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逐步提升村级规范化运转工作,对全县423个村(居)《记录簿》进行调阅,进一步规范村级各项工作。修订完善《梁山县村务公开目录》《梁山县乡镇(街道)协商目录(试行)》《梁山县村(社区)协商目录(试行)》。
9.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形成了“慈心一日捐”、慈善冠名基金、定向捐赠、项目捐赠、网络捐赠五大募捐品牌。今年累计募集款物399.8万元,累计发放慈善款物370.68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人10多万人次;组建慈善志愿服务团队14个,累计招募志愿者1.5万人,开展扶贫济困、帮老助残等多个领域服务,累计服务18.9万小时。
10.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入章”,截至目前,我县共登记社会组织365家,培育社区社会组织931家,建立独立党支部33个,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146名,在全市率先实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全覆盖;投资110万元,建设了梁山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入驻15个社会组织,打造12个公益示范项目。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劝散2家非法社会组织。发布《疫情防控倡议书》、《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广泛发动志愿者积极参与我县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困难群众关爱等工作,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600余次,投入资金2000万余元,帮助各类困难群众2000余人。
二、存在不足及其原因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一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小问题。民政工作服务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执法事项较多,存在人员少、任务重,有些程序性工作难以落实到位,与民政工作服务宗旨不相适应,影响了法治民政建设的推进和民政工作健康发展。二是执法人员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目前县民政系统持证执法人员多分布不同的科室,从事不同的工作,民政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不匹配,执法资源整合不到位,执法监管与日常服务管理需求矛盾突出。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创新不足问题。当前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主要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媒介,必要的法治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学习上,主要是学习中央、省编印的普法读本,其中多为法治理论知识,条条框框,空洞单调无味,不便于记忆、理解,造成民政系统服务对象学法的积极性不高,存在盲点和死角多问题。
对于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的原因,一是培训宣传力度不够,目前,我局多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科长上讲台”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的机会较少,没有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制度。二是部分工作人员站位不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到位、不充分,重视程度不够,从严自律学习不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一些有关党章党规党纪的文章,但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法治意识还有待加强,没有完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上做得还不够充分。
三、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民政局党政负责人带头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学法、执法、普法浓厚氛围
1.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全局普法工作开展,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带头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要求,不断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积极按照中共梁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部署要求,坚持把普法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领导目标责任制,积极与其他部门协调,努力形成“同创共建、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同时,为全力配合做好我县“七五”普法验收工作,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七五普法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总结报告,进一步夯实了普法成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实施。
2.抓好理论学习,注重普法宣传。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全面准确领会论述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一是注重宪法学习宣传教育。2022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组织党员干部在这一天紧紧围绕宪法宣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二是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梁山县民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及社会组织在麒麟公园开展了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展台、防灾减灾知识展板、防灾减灾宣传横幅、向群众发放防灾减灾宣传手册等形式,就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向广大群众进行了宣传。充分利用“民意5来听”、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民政各项救助政策,提升群众知晓率。
三是注重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3月23日上午,民政局举办民政系统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会议。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观看学习国家普法办发布的民法典公开课。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
(二)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政务公开
1.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找准职责,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县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照《梁山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3.全面深化推动政务公开。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维护,加强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宣传民政政策。三是严格落实政务公示公开制度。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一是重大决策审议讨论。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预报、审查、报备制度。将部门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调查摸底,做好登记申报工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仔细确认政策依据,按程序做好审查、提请研究、报备工作。
2.抓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济政办字〔2017〕144号文件要求,依据省市三项制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出台了《梁山县民政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梁山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梁山县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梁山县民政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和监督制度》《梁山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等制度文件,制定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配套制度,确保各项执法行为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为民政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3.抓制度落实。我局把三项制度落实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契机,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一是进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我县民政部门有法定行政机关1个,为梁山县民政局,无其它行政执法主体。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4人。二是在教育培训、督导调度、考评考核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狠抓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努力提升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民政。
(四)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督促依法行政
1.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全体党员大会等形式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开展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约谈提醒抓早抓小。多次召开深化作风建设推进会议,传达全市深化作风建设推进会议精神,按照《梁山县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梁山县民政局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实施方案》,利用三个月时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着力查摆整改存在的问题,以纪律作风集中整顿促改革发展、促服务群众、促环境优化,为推动我县民政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五)完善监督体系,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1.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单位内部、科室内部监督,结合各级巡视巡察、各级审计反馈问题,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和制约。
2.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未出现过不出庭应诉、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不尊重司法权威的情况。
(六)推进学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1.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学党章党规。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宣传活动配档表,明确专人做好普法记录。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民政干部遵守党规党纪以及各项法律法规。
2.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确定年度普法重点。制定《梁山县民政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并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确定以深入开展以民法典、慈善法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以及群众关心的政策问题等作为宣传的普法重点。
四、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县民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民政”目标,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法治基础。
(一)持续强化部门法治队伍学法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建立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等制度,继续开展“科长上讲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专题教育等系列活动,聘请法律专家讲法授课,为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及执法人员普及法律知识,分析解读法律法规。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运用参透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提升法治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意识,全面占领法治阵地,引导法治舆论导向,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按照省、市、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公开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亮证执法,树立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深刻理解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内涵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注重以人为本,从维护好、保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拓展新型载体,依托局微信公众号开辟法制宣传专栏,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发挥好法治宣传栏、橱窗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
梁山县民政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