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2004320538R/2023-00736 | 成文时间 | 2023-03-12 |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
| 成文日期 | 2023-03-1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3-03-1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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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编制了《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并形成规范化卷宗。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2023年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附件: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梁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梁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2 | 梁山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3 | 梁山县控制性详细规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4 | 梁山县城市设计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5 | 梁山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 县应急管理局 | 2023年6月底前 |
6 | 梁山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 县应急管理局 | 2023年6月底前 |
关于公布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