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320538R/2023-00736 成文时间 2023-03-12
发布机构 梁山县司法局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成文日期 2023-03-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1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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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编制了《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并形成规范化卷宗。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2023年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附件: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梁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1

梁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底前

2

梁山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底前

3

梁山县控制性详细规划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底前

4

梁山县城市设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底前

5

梁山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底前

6

梁山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底前

 

关于公布梁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