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梁山黄河河务局党组
关于县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3-1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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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8月22日,县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对梁山黄河河务局党组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2022年10月11日,县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向梁山黄河河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坚决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2022年10月11日反馈当日,局党组立即召开(扩大)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第一时间部署落实,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整改落实期间,局党组坚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查问题和抓责任相统一,把整改落实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结合,与落实习近平“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先后召开3次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研究整改方案,议定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总揽全局、统筹谋划,党组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协调配合,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县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一名党组成员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3大类7项11个具体巡察反馈问题和3条意见建议,细化分解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制定18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任务都确定了整改责任人、承办部门(单位),明确时限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下茬立势整改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全面整改落实。局党组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全面掌握集中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坚持分类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落实反馈机制和整改销号制度,及时对整改成效进行评估,聚焦整改任务和目标,对确认完成的整改事项予以销号,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同时严明整改工作纪律,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督促承担整改任务的部门及时收集、整理佐证资料,确保整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已完成整改具体问题4个,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并需长期坚持的具体问题7个。

(四)强化成果运用,完善长效机制。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作为建机制、固长效的重要措施,对照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在深刻分析根源、找准解决办法、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巡察整改以来,聚焦主责主业相继出台了《梁山黄河河务局关于印发防汛班坝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梁山黄河河务局关于印发防汛值班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2023年度已建非防洪建设项目防凌方案》《梁山黄河河务局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冰凌观测责任段及责任人的通知》《梁山县黄河防汛指挥部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防凌职责分工的通知》等文件制度,修订完善了《2022年梁山县黄河防洪工程抢险方案》《2022年济宁市梁山县黄河滩区运用预案》,加强机制建设,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行职能责任、行业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等方面问题

1.关于对构筑黄河安澜屏障重视程度不够,黄河防洪工程存在险情隐患问题。

(1)关于对险工险段和薄弱堤防的治理存有薄弱环节问题。程那里险工部分坝靠水着溜,易发生根石坍塌重大险情,路那里险工部分坝洪水淘刷严重,危及黄河大堤堤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委托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岩土工程事业部工程监测与物探研究院对根石进行探测,2022年12月10日出具了《梁山黄河河务局非汛期根石探测报告》,全面掌握根石缺失情况。二是开展2022年汛末河势查勘,分析汛末河势变化、可能出现的险情,预筹应对措施,提出工程防守与河道整治意见建议。2022年11月24日和2022年12月16日组织人员对辖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三是补充防汛抢险备防石。根据上级安排,2022年12月份与东平湖管理局防汛石料供应处签订合同,共购置防汛抢险备防石11078立方米,若险工、控导工程发生根石坍塌险情,可用来抛投加固,保证防洪安全。目前,石料已全部到位,正在码方。

(2)关于黄河大堤个别堤段堤防薄弱,蔡楼、朱丁庄两处控导工程河段受桥梁影响,河势变化,易发生险情问题。2022年8月18日,孙口流量880立方米/秒,蔡楼控导工程27号坝根坍塌发生险情,抛石一千余方予以修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2022年梁山县黄河防洪工程抢险方案》,创新技术手段和抢险处置措施。督促已建非防洪建设项目各运行管理单位编制所辖工程2022~2023年度防凌方案,并上报东平湖管理局审查备案,确保2022年黄河安全度过凌汛期。二是印发《梁山黄河河务局关于印发防汛班坝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管理段严格落实班坝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工程巡查防守,保障黄河安全度汛。

2.关于对灾害防范风险意识不强,防汛物资储备不足,值守人员思想麻痹大意,放松警惕问题。

(1)关于防汛应急物资储备有短板弱项,无专门防汛物资储备仓库问题。现临时征用小路口段办公用房存放防汛物资,不符合防汛物资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防汛石料、铅丝、土工布、救生衣等物资均不同程度缺额。

整改落实情况:经了解,建设专门防汛物资储备仓库需根据国家规划进行实施,黄委已在梁山建设一座防汛中心仓库,由东平湖管理局梁山管理局负责,我局可在防汛需要时调配物资。因我局和梁山管理局同属东平湖管理局,目前上级暂无新建仓库计划。我局立足现状,多措并举补齐防汛物资储备短板。一是申请上级资金对缺额的国家常备物资进行补充,共计补充石料12444立方米;二是探索防汛物资社会化储备模式,先后与深圳市尚为公司签订防汛物资代储协议,与梁山县应急管理局签订防汛物资共享协议。

(2)关于2021年汛期期间蔡楼控导工程在汛期长时间无人值守,被黄委防汛暗访督察组查实通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下发《梁山黄河河务局关于印发防汛值班管理办法的通知》《梁山黄河河务局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冰凌观测责任段及责任人的通知》《梁山县黄河防汛指挥部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防凌职责分工的通知》《梁山县黄河防汛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黄河防凌工作的通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巡查分工,压实防汛责任,切实做好防汛防凌值班值守工作。

3.关于重点引黄设施清理不及时,利用黄河水资源不充分问题。陈垓引黄闸引水受多年调水调沙影响,黄河主河槽河底下切,黄河水位逐年下降,自流饮水较为困难,难以保证引黄西线长期稳定供水;陈垓引黄闸闸前引水渠淤积严重,未能及时清理,致使引水难度增大,影响农业生产灌溉。

整改落实情况:经核实,陈垓引黄闸闸前引水渠及闸后引水渠道的清淤工作由梁山县城乡水务局负责。梁山河务局立足职责和工作实际,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县城乡水务局反馈关于该问题的整改。另开展陈垓引黄闸渠首工程引水能力普查,积极向东平湖管理局报告河道水位下降造成陈垓引黄闸饮水困难的情况,争取支持,切实保障引黄西线供水和生产灌溉。

4.关于对黄河岸线重点领域管理整治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

(1)关于对河道“四乱”整治力度不够,整治不及时,进展缓慢,且部分问题反弹问题。对灿东浮桥附近非法采砂点遗留问题处置不力,多次被东平湖管理局通报。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河道巡查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四个一”河道巡查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坚持开展“警河联巡”,严防非法采砂案件发生和“四乱”问题新增及反弹,坚决维护河道秩序。整改以来,对巡查中发现的水事违法行为均及时处置到位。

(2)关于黄河於背区存在养殖的现象问题。梁山县河务局投资30万元在小路口河务段建设的一处蛋鸡养殖场,目前尚未拆除;於背区存有养殖蚯蚓共24户551.37亩尚未清理,群众意见大、投诉多。

整改落实情况:因养鸡场建设时间过长,涉及人员广,遗留问题多,我局将加快推进拆除工作,并及时进行绿化,恢复生态。根据2月28日梁山县研究推进黄河滩区林下蚯蚓养殖有关事宜会议安排和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专班,安排经济办、水政科、属地管理段具体负责,积极配合沿黄三个乡镇做好排查摸底工作。目前已经协助乡镇完成黄河大堤两侧林下蚯蚓养殖户数及规模排查核实工作,下一步将配合乡镇稳妥推进清理工作。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防范和纠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的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程序不规范,部分重大事项未经党组集体研究问题。朱丁庄控导工程坝裆水毁修复工程委托施工协议书,以及所需石料购销合同,均未经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聚焦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三重一大”要求,2022年12月11日专题研究雄商高铁补救措施工协议签订事宜重大事项。

2.关于工作作风不严,文风不正问题。

(1)关于工作作风漂浮,工作责任心缺失,合同内容不严谨问题。与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签订监理合同中监理费用大写为肆仟捌佰元,监理费用实际支出8300元。

整改落实情况:安排防汛办公室对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合同中监理费用进行了核实,经核实费用为8300元,并根据实际费用修订完善了监理合同。

(2)关于公文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部分文件涉嫌补造问题。2021年6月3日下发《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的通知》,其中学习计划配档表中对2-5月的学习专题进行了安排,2021年12月16日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责任分工的通知》,对2021年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了分工,与工作实际不相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东平湖管理局党组文件要求,及时印发了《中共梁山黄河河务局党组关于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的通知》《中共梁山黄河河务局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书的通知》《中共梁山黄河河务局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二是严肃工作纪律。2022年10月2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严肃文风和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改进作风和文风。

(三)关于整改落实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黄河国家战略的有关问题方面问题

1.关于落实市委相关工作要求有差距,未能扛牢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问题。落实林红玉书记关于“梁山县委完善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的工作要求存在不细不实、敷衍应付的现象,2022年5月市督导检查反馈问题中指出要完善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梁山黄河河务局在6月份出台《梁山县黄河防汛指挥部关于2022年济宁市梁山县黄河滩区运用预案的请示》,该请示相关内容与实际不符:第三部分医疗救护组由民政局牵头,实际应由卫健局牵头;机关和社会团体储备物资中出现“由东平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乡(镇)机关团体为黄河防汛筹集和掌握的可用于防汛抢险的物资”等内容,涉嫌抄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即安排防汛办公室对《梁山县黄河防汛指挥部关于2022年济宁市梁山县黄河滩区运用预案的请示》相关问题进行修订完善,并对所有预案进行审查,严禁发生类似问题。二是自2022年10月中旬开始,先后开展3次内业资料专项监督检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履职尽责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水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关于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本次专项巡察未反馈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有些问题仍需持续巩固深化。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聚焦整改任务,持续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以整改成效推动梁山黄河河务局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提站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六字”治水思路,高标准落实县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始终坚守的生命线和立身之本,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毫不松懈抓整改促落实。坚持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导检查不放松,对尚未完成整改或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加强督查问效,防止虎头蛇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开展制度“立改废”工作,聚焦防汛防凌、水政执法、工程管理、廉政风控等主责主业,建立、修订相应制度机制,以严密的制度推动防洪防凌更加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更加规范、依法治河更加高效、经济发展更具活力、治黄人才队伍更加过硬、全面从严治党更加严实、有为机关和幸福单位建设更加优质,切实发挥巡察整改实际效用。

(三)持之以恒明纪律严问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好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聚焦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开展好季度警示教育及新提拔、晋升职级人员集体廉政谈话。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全面强化警示教育。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违纪违法人员严肃问责,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改善政治生态环境,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为梁山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8932158;邮政信箱:梁山县水泊西路31号梁山黄河河务局4005房间;电子邮箱:lhjj2321@163.com。

中共梁山黄河河务局党组

2023年3月15日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