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235253L/2023-04948 成文时间 2023-04-21
发布机构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4-21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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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丨2023年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梁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发布日期: 2023-04-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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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批程序,经县规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请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1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汉柱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涛、曹景全、张莹、王道岭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郭庆国,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士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文军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规划服务中心主任孟山洪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梁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梁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会议指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多规合一”的重要举措,事关我县未来近15年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保护、高标准治理。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梁山的关键举措。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产业发展争取了空间;立足我县实际,使有限的空间资源向产出大、质量好的产业和项目匹配,实现了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的优化;秉持了科学布局与统筹兼顾相结合的原则,做好了未来十五年国土空间规划与现有规划的无缝衔接,确保了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对助力我县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意义重大。

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国土规划设计科学落地、精准落地,真正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要严格规划执行,全面落实各项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推动规划落地实施。要加大规划宣传贯彻力度,切实增强全社会“规划即法,执法如山”意识,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决策草案】《梁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草案解读】《梁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已结束】【意见征集】《梁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草案公示公告

【征集反馈】关于对《梁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