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235253L/2023-02191 成文时间 2023-06-02
发布机构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梁政办发
成文日期 2023-06-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梁政办发【2023】8号 关于印发梁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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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驻梁有关单位:

《梁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大力提高功能品质,不断提升城市能级,持续彰显城市魅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梁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精管善治水平,妥善解决城市管理中的各类矛盾问题,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努力营造“安全美观、整洁有序、群众满意”的城市环境,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城市管理体系运行水平

1.完善协调机制。县城市运行管理委员会作为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行使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职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三定”方案职能,履行各自城市精细化管理相关职责。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辖区内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2.强化监管机制。县城市运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县城市运行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对各成员单位在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评比通报以及组织调度、协调汇总。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工作任务,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突发性问题。

3.创新管理模式。依托现有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信息融合、网络通讯、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做实“路长制”,推动城区实现“门前五包”全覆盖。建立“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机制,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全面提升市政设施养护水平

4.提升市政设施管养品质。创新市政设施运行管理手段,贯彻执行行业管理相关标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功能,完善隔离桩、路名标牌、公交站亭等道路附属设施。

5.实施高品质维护。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投入,提高日常养护维修水平。坚持“室外环境、室内标准”,按照同材质、同色系、同工艺的要求,高品质实施维护,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0%。

6.加强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确保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100%,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亮灯率达98%。

7.开展城市道路窨井设施整治。坚持“控增量、换存量”,在改扩建、新建及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中,对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类窨井塌陷、下沉、突起等问题,督促权属单位进行整治,进一步加强窨井防坠落装置安装,保障全县窨井安全。建立井盖、雨篦、路缘石等市政部件抢修快处机制,确保城市道路平坦、整洁。到2025年,确保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支路车行道完好率达到95%以上。

8.推进城市桥梁规范化管理。完成桥梁安全检测、限载标志设置和桥铭牌安装工作,持续推进隐患修复,实现桥梁的智能化管理。

9.推进停车便利化工作。大力推进停车便利化工程,构建高效便捷的停车供应与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实现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无人收费;实现经营性公共资源停车场(包括道路停车)备案全覆盖、数据全接入,按照“能开放,则开放”的原则,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推行错时共享模式,切实为市民停车提供便利。

(三)全面提升园林绿化管养水平

10.完善园林管养体系。建成园林绿化“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多方监管、建管并重”工作格局。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和管养质量巡查评估机制,确保绿化工程完工后同步移交管养。开展“花园单位”“花园小区”等示范评选活动。

11.实施增花添彩行动。实施“增量提质、立体绿化、美化梁山”行动,推进森林步道、城市绿道、口袋公园和小微绿地建设。对城区主要道路、城市节点绿地,开展缺株补植、弱株更换、苗木修剪、设施维护等绿化养护,消除城市裸露土地,提升城市景观效果和生态环境。到2025年,城区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不少于100公顷,绿地率不低于3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四)全面提升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

12.提升环卫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突出抓好道路、社区(村居)(包括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公园绿地、公共场所、公厕、城乡结合部、河湖的环境卫生管理,开展“深度保洁”行动,做到路面见本色,设施见底色。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13.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按照深度化、快速化、网格化、信息化、一体化的“五化”标准,全面推行横到边纵到底的片区一体化保洁作业模式。按照《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化分级管理工作导则》精细化作业,提高机械化机扫洒水、喷雾抑尘力度和频次。强化环卫设施管理维护,按标准配齐分类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建立“问题台帐、限期销号、绩效考核”城区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办法,确保城市环境更加整洁卫生,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率始终维持在100%。

14.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规范垃圾分类收运作业,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率达到100%。

15.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原则,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共建洁净家园,同创文明城市”全民大扫除专项行动,聚焦社区环境、公共场所、主次干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家具外表容颜等5个方面,清理各类积存垃圾、卫生死角。

(五)全面提升城市容貌秩序水平

16.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聚焦城市市容市貌“脏乱差”问题,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将水泊大街、公明大道、水泊西路、水泊东路、忠义路、安民山路等城市主要道路纳入示范路管理范畴,2023年5月底前,彻底清除门店及玻璃橱窗乱贴乱挂的广告、条幅;完成对店外摆放、影响市容观瞻物品的清理;全力开展流动摊贩整治,逐步提升市容环境秩序长效化管理水平。

17.落实沿街商户“门前五包”责任。梁山街道、水泊街道完成城区“门前五包”责任书签订后,以条块融合的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数字化城市管理为支撑,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按照“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要求,建立和推进网格化管理“路长制”。通过开展规范管理服务,及时解决城市管理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18.推进户外广告设施提升。强化城区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置管理,按照“一街一方案”的设计理念,确保出精品、出亮点。2023年5月底前,完成青年路两侧店招标牌的提升示范工作,切实加强户外广告、店招标牌的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清理整治;10月底前,依法拆除屋顶违法设置的镂空字,推进违法违规流动字幕屏整治,督导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产权所有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2024年,完成5条城区道路两侧店招标牌的提升。2025年,全面完成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店招标牌的提升。

19.推进城市架空线整理工作。组织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运营企业,按照“协调配合、因地制宜、整齐规范、安全美观”原则,通过剪除废弃线缆、捆扎杂乱线缆、弱电入地等方式,对依附于主次干道上设置的各类架空线缆进行整治,确保城区上空杂乱无序的“空中蜘蛛网”逐步消失无影。

(六)全面提升违建管控水平

20.推进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紧盯存量,核清核实涉及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现状,坚持销号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优先治理、专项攻坚、坚决拆除侵占公共空间且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2023年5月底前,完成城区私搭乱建建筑物的摸排,并建立工作台账。10月底前,完成私搭乱建违法建筑物的整治任务,全力推动存量违法建设的分类处置、有效管控。

21.建立违法建设源头治理机制。优化完善在建违法建设快速处置机制,一经发现,立即叫停,迅速处理。持续保持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高压态势,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边整边冒现象。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网格联动,提升执法处置效率,严格落实各职能部门、社区基层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发现和报告责任,形成以点带面、辐射引领的社会效应。

22.加强工地管理。落实城管、住建、生态环保“三位一体”联合管控建筑工地模式。规范管理在建工地、闲置工地、征迁用地、待开发土地等。建立道路施工审批、监管、巡查、执法闭环运行工作机制。开展施工和道路扬尘、渣土、噪声治理。执行施工围挡建设最高标准,打造城市景观墙。

(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安全水平

23.加强城市应急安全管理。制定应对各类灾害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疏散转移、自救互助等综合演练,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发生灾害时,水、电、气、热、交通、通信、网络等系统畅通。建立城市运行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制,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强化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加强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24.强化城市防汛安全管理。推进“无内涝城市”建设,到2025年城区内涝防治标准达到20年一遇。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实行联网审批和现场复核。监督项目主体建设雨污分流和截流设施,全面整改雨污分流区混错接问题。开展标准化制度建设,进一步保障排水管网通畅、排水泵站设施正常运行;强化防汛隐患排查与治理,清捞、清掏全部雨水检查井、收集井,对淤积雨水管网进行疏通、清淤,切实保障雨水管网排水畅通,提升排涝能力,壮大应急保障队伍,完善极端天气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城市汛期安全。

(八)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

25.建设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创建新型智慧城市为契机,将各成员单位或涉及城市运行管理的行业部门接入平台,提高部门覆盖率。推进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热力管网、桥梁等城市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逐步实现监测系统与城市运行平台联网运行。

26.提升城市管理案件办理质效。完善城市管理问题分析研判、监督指挥、督查考核机制,全力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网格化、精细化、常态化。深入推进数字城管与“济时办”“优梁办”等系统平台的联动,整合共享资源,对市民群众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及时高效处置。

27.探索新型智慧城市运营模式。加大科技赋能,强化实战引领,全面加强指挥调度,有效提升违停管理服务、环卫精细化作业、广告数据治理等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逐步形成管理、监督、考核为一体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体系。

(九)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28.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联动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纳入日常巡查工作范围,小区党支部意见作为对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星级物业服务企业评定重要依据。以完善物业管理体系和推行物业管理全覆盖为重点,突出抓好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

29.推动市场物业“红色化”。总结推广物业行业党建好经验、好做法,打造物业行业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纳入日常巡查工作范围,街道社区对物业企业每月进行一次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评定依据与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挂钩。

30.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用好“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每月社区组织召开一次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与社会治理中心12345热线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分析信访投诉数据,每周对案件和诉求主要问题向街道、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反馈并通报排名,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有效提升物业服务。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城市运行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牵头协调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部门要将宣传发动贯穿城市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夯实和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坚持党员带头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紧扣市容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升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更广泛的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爱护环境意识,形成城市众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工作保障。县财政要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经费投入,科学安排重点工作任务经费,合理保障城市精细化管理资金需求。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合理编制作业定额,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的城市建设管理经费保障机制。

(四)加强督查考核。县城市运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制定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年度计划及考核办法、评分细则,采取动态巡查交办、每月检查通报、年终汇总总评的方式,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区实行分类考核和综合评价。对工作开展积极、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度滞后、推诿扯皮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抓长效管理上狠下功夫,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五)强化执法保障。完善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执法保障机制,培养懂城市、会管理、善治理的干部队伍。建立健全执法工作人身保障制度,依法追究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人员的法律责任,树立执法威信,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效能。  

【PDF版】梁政办发〔2023〕8号 关于印发梁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pdf

【WORD版】梁政办发〔2023〕8号 关于印发梁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doc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关于《梁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梁山县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