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3386583/2023-01856 | 成文时间 | 2023-06-04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小安山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成文日期 | 2023-06-0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3-06-0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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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2022]17号
小安山镇2022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改善全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工作思路,按照“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总要求,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零火点”,保障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5%以上。2022年度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自9月20日至11月5日;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时段为11月至次年3月底。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原则,严格管区、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管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主体责任。各管区书记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包保科级干部和管区包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要全力以赴靠在一线,指挥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管区秸秆禁烧工作主战场作用。管区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逐村研究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定期巡查调度措施落实情况;包保科级干部和管区包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要逐村、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始终靠在一线抓落实。三是充分发挥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基本作战单元作用。村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逐户、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块地。四是严格落实逐级包保制度。实行科级干部包管区、管区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继续实行最严格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完善镇、管区、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三级网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动员驻村帮扶干部、乡镇全体干部、村两委党员干部等,身穿迷彩服、佩戴红袖章,下沉到网格中,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按照人均管理面积100亩左右的标准,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值守点,配备灭火应急设备,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任务不完成,人员不撤回。要突出抓好对种植大户的管控,农技站要与种植面积超过50亩的种植大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要采取与每个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相邻地块农户签订联保责任书等形式,将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户、到地块。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网格责任,带领群众落实好各项禁烧与利用措施。
(三)建立秸秆禁烧边界联动机制。以县农业局和乡镇为主体,与相邻的东平县之间、相邻馆驿镇之间,要分别建立联动制度,签订边界秸秆禁烧联动协议,定期召开联动会议,协调解决禁烧工作涉及的有关问题,对禁烧动态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加强联合执法,增强行政边界地区秸秆禁烧防控能力。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应急工作组,工作组设在镇党政办。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和监督。
(四)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坚持以堵促疏、以疏保堵,堵疏结合,用足用好上级秸秆综合利用激励政策,结合我镇实际,统筹考虑,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加大成熟适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推广力度,进一步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积极探索新的秸秆利用方式,着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
一是全力推进秸秆粉碎还田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以农业优先利用为主,全面推广玉米秸旋耕还田、秸秆粉碎旋耕还田、秸秆快腐还田技术模式。以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为核心,促进农机农艺技术融合,提高秸秆粉碎直接还田的机械化程度,发挥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对培肥地力、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态效益。除有其他利用途径的地块外,适宜机收的地块全部实行机收粉碎还田。秋季要在秸秆机收粉碎同时,跟进土壤深耕、深松、旋耕等整地措施,确保还田质量,缩短秸秆在田时间,有效解决焚烧秸秆的潜在隐患。
二是大力推进秸秆过腹还田利用。大力推广“秸-饲-肥”种养结合技术模式,注重提前组织规模化食草畜禽养殖场与农户签订秸秆收购协议,鼓励支持发展秸秆青(黄)贮、秸秆氨化等饲料化利用,秸秆饲料经畜禽消化排出的粪便经高温有氧堆肥、发酵等处理后作为有机肥还田,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机结合,延长秸秆利用链条、提高利用价值。
三是积极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加快秸秆“秸-菌-肥”基质利用,鼓励支持工厂化、产业化规模食用菌生产企业因地制宜选择引进秸秆堆腐工艺及配套设备、基质复配科学调制方法、菌糠堆肥处理技术,实现秸秆多级循环利用水平。
四是鼓励开展秸秆堆肥还田。在秸秆机械粉碎直接还田、畜禽过腹还田等利用基础上,对散乱未利用的农作物秸秆实行集中收集、堆沤处理。大力推广生物反应堆技术,支持秸秆制肥企业加大秸秆收储力度,生产有机肥料。各村要合理布局秸秆堆沤制肥点,充分考虑秸秆堆沤过程对周边河道、水体的影响,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是积极开辟秸秆利用新渠道。在满足农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抓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原料化、工业化等其它综合利用方式,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利用效益,推动秸秆向多元化循环方向发展。
六是支持建立发展秸秆收储运体系。鼓励发展秸秆收集、运输、储存和加工等利用合作组织、中介组织、配套服务组织和企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扶持、市场开发等方式,发展秸秆利用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探索建立有效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存及运输系统模式。加快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引导,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管理体系。
各村要根据本辖区种植业、养殖业的特点和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结合秸秆利用现状,选择适宜的综合利用方式,统筹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组织各类秸秆利用主体与种植大户、村级组织提前对接;安排村干部及包村责任人,逐户调查核实在田作物面积、收割时间、秸秆利用办法,并登记造册,实现秸秆利用覆盖所有农户、所有地块;对农作物已收割,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的,要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采取集中存放、专人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坚决杜绝秸秆随意堆放在田间、地边、沟渠内的现象。各村都要设立专门的秸秆集中堆放场,落实专人看管措施,满足秸秆堆放需要。
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培训力度,在农业职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加入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和操作人员培训内容,提高技术普及率。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现有农村基层组织和服务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作业和秸秆收储运规范培训,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成熟技术,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能。
(五)认真落实作业农机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作业农机的管理,严格执行农机作业技术标准,达不到要求的一律禁止在本行政区域内作业。除有青贮、打捆等用途的秸秆外,玉米机收割作业时必须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要加强对农机作业人员培训,规范操作规程,每台农机作业时指定1名农机人员或村干部跟踪监督,确保作业效果。
(六)建立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要统筹加大上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农机补贴、农业科技、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综合治理、新能源开发、土壤深耕深翻等各方面政策性资金,对秸秆利用机械购置、秸秆还田、秸秆养畜、秸秆制肥、秸秆养菌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给予支持。要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融资机制,完善企业、农户利益紧密联结机制,支持秸秆收储、利用体系建设,构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秸秆收储设施用地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废弃地等,原则上按临时用地管理,属于永久性占用的,按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严格按照农产品生产用电价格执行。各类秸秆及其产品的运输车辆享受农产品绿色通道待遇。要把秸秆综合利用与乡村振兴战略、农业“新六产”、农村产业扶贫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行秸秆禁烧与农业项目申报挂钩政策,对有焚烧行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年内取消农业项目申报资格,属于市、县两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取消评定的称号。
要把秸秆综合利用与农村产业扶贫紧密结合起来,用好产业扶贫专项资金,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就地就近开发秸秆利用产品资源,促进增收脱贫。同时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开展秸秆收贮和综合利用。
(七)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焚烧责任人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涉及焚烧他人秸秆的,除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和赔偿损失外,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因焚烧秸秆烧伤烧死树木的,由自然资源(林业)部门按照森林法从严从重查处;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焚烧他人秸秆、造谣惑众、污蔑诬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严从重惩处。综合执法、派出所将建立强有力的打击露天焚烧秸秆专门班子,一旦发生案情,在第一时间进入侦查,确保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惩治一起,教育一片,保持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态势。
(八)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就是抓发展、抓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念。禁烧重点时段,梁山融媒等新闻媒体将开辟专栏,镇宣传科也要加大宣传密度,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恶意焚烧行为,尤其是对“第一起焚烧行为、第一起处罚案例”的曝光,强化警示作用。全镇内将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禁烧明白纸、发送秸秆禁烧短信等形式,宣传到村到户,让秸秆禁烧政策措施妇孺皆知、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做好秸秆利用、杜绝焚烧行为。要把秸秆禁烧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促进,通过禁烧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文明素质。要培养学生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意识,在各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促进秸秆禁烧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印发《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明确处罚内容和标准,张贴到村公开栏、农村集市、交通要道,张贴到自然村,广泛宣传,形成震慑作用。要加强对秸秆禁烧的群众监督,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反馈查处情况。
(九)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镇党委、政府将切实履行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露天焚烧秸秆常规性监督管理工作。在秸秆禁烧非重点时段,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引导、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随机性、不间断、全覆盖的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全年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职责分工
农技站:认真履行秸秆禁烧工作主管部门责任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牵头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牵头制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推广秸秆制菌、沤肥、制作沼气和秸秆生物反应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加强对农业秸秆利用的指导,组织相关利用主体与村、种植大户进行对接活动,并做好利用衔接与配套服务。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保站:作为秸秆禁烧工作主要职能部门,会同农技站共同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做好禁烧期间大气质量的监测,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卫星遥感监测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执法巡查工作,并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秸秆焚烧行为。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和问责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用好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做好禁烧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典型,曝光违法焚烧行为。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办:组织农村中小学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三个一”活动。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关规定,抽调足够警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蓄意焚烧秸秆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整合用好有关资金集中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实秸秆禁烧补贴、奖励政策和工作经费。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利站:按照《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河道内种植高秆农作物和弃置、堆放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夏种水源的保障工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林业站:按照《森林法》和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焚烧苗木和因焚烧秸秆造成烧毁树木以致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畜牧站: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利用秸秆的指导,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牧业秸秆利用方案,并做好与镇村、种植大户的利用衔接与配套服务工作;负责推进粮改饲试点工作,扩大饲料作物种植面积。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机站:加强对秸秆农机化利用的指导,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秸秆农机化利用工作方案,并做好与村、种植大户的利用衔接与配套服务工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扶贫办:用好产业扶贫专项资金,根据贫困户的诉求和产业扶贫资金的用途,积极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秸秆资源,促进增收脱贫。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妇联: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和妇女在农村、家庭中的关键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队作用,积极行动,引导广大农村团员青年奉献青春力量,全面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包保责任人:督导所包保村做好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包保联系、蹲守防控等各项工作。加强与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到位”,迅速展开工作。要树立全员抓秸秆禁烧的观念,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作为中心工作,全员上阵、分工负责、分兵把守、集中攻坚,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
(二)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考核。各管区要集中人员,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对村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村居要组织两委成员和党员干部成立巡逻队和包保责任组,对所有地块进行巡逻检查。要以乡镇为单位制定防止焚烧秸秆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在村级建立分队,配备必要的机械装备,随时处置焚烧火情。由镇纪委牵头,抽调人员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重点对各行政村禁烧工作责任、措施、应急保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着火冒烟”的村、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个人进行联合调查、责任追究。充分利用现代监管手段,采用视频远程监控先进技术,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的效率和水平。各行政村在禁烧重点时段,要建立零报告制度和工作情况日调度通报制度,及时汇总、分析上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实施秸秆禁烧责任最严厉追究制度。对发生露天焚烧秸秆及环保部卫星监测通报和中央、省市环保检查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严格按照根据《济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小安山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2、小安山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督导小组
中共小安山镇委员会
小安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
小安山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周 刚 党委书记
冯敬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郭 锰 党委副书记
马 强 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刘政阳 党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部长
刘 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王汉鲁 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李婧雯 政府副镇长
李迎文 政府副镇长
关海斌 挂职金融副镇长
张圣运 人大主席
颜 雪 人大副主席
屈玉明 政府副镇长
孟慧娟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祥辉 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王家昊 社会稳定办公室副主任
韩永冉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杨衍鹏 党政办副主任
程 合 财政所所长
张以伟 派出所所长
齐建军 综合执法队长
王振芹 农技站站长
黄伟科 环保站站长
杨学全 综治办副主任,东管区主任
霍圣军 环卫办主任,西管区主任
徐天舒 安监站站长,南管区主任
张 斌 农机站站长,北管区主任
杨传兵 畜牧站站长,中管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技站,李迎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王振芹、郭蕊蕊负责相关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
附件2:
小安山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督导小组
组 长:刘 浩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副组长:杨衍鹏 党政办副主任
王园园 纪委副书记
成 员:张士顺 纪检干事
王成然 党政办科员
刘汉旗 党政办科员
陈家康 党政办科员
负责日常巡查督导,按照有关规定和问责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