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433866P/2023-01808 | 成文时间 | 2023-06-07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寿张集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3-06-0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3-06-0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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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梁山县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包含14个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共5010个。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2023年梁山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有梁山县户籍;
(四)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五)招聘对象为我县纳入就业帮扶范围的就业困难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可纳入乡村岗安置范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6、被清退的公岗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7日-6月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6:30
(二)报名地点:见附件1《2023年梁山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村(社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贴照片、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其他: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填写附件3《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公益性岗位备案表》,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未如实说明情况进行备案的,按照申报材料虚假予以清退。
(五)民主评议:村(社区)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六)审核公示。村(社区)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负责对村(社区)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录入系统并确认无误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审批反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
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村(社区)等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2023年梁山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监督电话:7368552
附件1《2023年梁山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附件2《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附件3《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公益性岗位备案表》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