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3-03317 | 成文时间 | 2023-07-10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7-1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3-07-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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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谋划梁山县矿产资源勘查、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矿政管理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山东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济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梁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自然资办发〔2020〕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梁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规划》适用于本县所辖行政区。
二、编制过程
1、2020年9月~2021年5月,全面收集相关部门的资料,为规划编制工作打下了基础。
2、2021年6月~7月,在全面收集、分析和综合整理资料的基础上,开展了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研究、绿色矿业与矿区生态修复研究、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研究,并编写综合研究报告。
3、2021年8月~2022年2月,在修改、完善综合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明确规划思路、主要框架,编制规划。期间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科室对《规划》初稿进行初步审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会议,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形成《规划》草案。《规划》草案经梁山县人民政府审查并通过。
4、2022年3月-2022年4月,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专家审查;2022年4月下旬,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市直有关部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划》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按有关程序报批。
三、主要内容
1.总则:首先说明编制《规划》的目的、依据、运用范围、期限、基准年。
2.现状与形势:分析梁山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矿产资源概况、基础性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总结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研判矿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3.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符合自然资源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矿产资源规划的总体要求,具有前瞻性。制定矿产资源勘查与生态保护、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总体目标及2021~2025年主要规划目标和2035年展望目标。
4.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落实省、市矿产资源规划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提出勘查规划区块投放时序和管控措施。
5.绿色矿业与矿区生态修复:对实施绿色勘查、生态修复进行安排,并明确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
6.规划实施与管理:从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建立完善规划评估与调整机制;完善政策鼓励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施等方面,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相关措施。
梁政字〔2023〕15号关于印发梁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pdf
梁政字〔2023〕15号关于印发梁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doc
解读人: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钱华军
联系方式:0537-7321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