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政办字〔2023〕25号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山县构建“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11 15:37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梁山县构建“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8

(此件公开发布)


 

梁山县构建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工作方案

 

构建梁山县“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全市2023重点民生实事任务,为加快工作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提升全县心理健康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构建“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年内高标准建成县心理健康中心,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心理咨询室。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社会治理机构等建立心理服务站点,配备专(兼)职心理服务人员,具备心理咨询(疏导)、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等功能,积极打造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开通24小时心理热线和微信公众号,开展心理健康宣传。依托市心理健康中心发展互联网+心理服务模式,开展线上预约、线上评估、线上心理咨询及线上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培养专业化心理服务队伍、年内为10家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主动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六进活动,举办心理健康公益讲座。

二、重点工作措施

 (一)建设1处县心理健康中心。充分利用心理卫生人才资源,加快推进县心理健康中心建设。参照市心理健康中心建设模式,于20238月底前依托梁山县精神病医院建成一处设施规范的县心理健康中心,具体建设标准(试行)详见附件2。以接待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大数据分析为建设思路,为群众提供心理科普、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心理健康服务。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心理健康咨询、学习教育咨询、家庭婚姻关系咨询等咨询服务,运用催眠放松治疗、认知行为治疗等主流心理治疗方法,突出儒学心理治疗特色,打造特色心理治疗品牌,引领中华传统文化心理治疗方向。(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大数据中心、县教育和体育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分别负责)

)完善“N”个基层心理服务站点。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推进完善“N”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社会治理机构等建立心理服务站点,具体建设标准(试行)详见附件3。所有基层心理服务站点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心理评估、心理咨询(疏导)等基本心理健康服务。

1.加强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服务。所有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心理测查、团体活动、沙盘游戏、绘画涂鸦、音乐放松、情绪宣泄室等专用辅导教室。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负责,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2.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推动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心理科门诊,县精神病医院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县精神病医院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心理健康评估与指导,全部设立心理咨询室,为居民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3.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500人)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依托本单位工会,普遍设立心理服务站点,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辅导,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针对性干预,必要时联系专业医疗机构治疗。县总工会牵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4.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有关部门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心灵驿站。有条件的社区(村)可依托村民委员会、基层群团组织等设立社会工作室(心理咨询室)或心灵驿站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局、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5.健全特殊人群心理服务网络。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公安监管场所、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中心、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分别负责

)充分利用市心理综合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整合全县各领域心理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形成覆盖教育系统、企事业单位系统、医疗系统、农村及基层社区系统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为市心理综合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提供县级数据,将心理服务送到每个家庭,有效减少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发病率,化解社会矛盾,防止极端恶性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提高群众生活的幸福度。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大数据中心、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互联网+心理”服务模式。开通24小时免费心理服务援助热线,开设心灵驿站微信公众号,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自助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市心理健康中心发展互联网+心理服务模式,开展线上预约、线上评估、线上心理咨询及线上心理危机干预服务,扩大心理援助平台、自助心理服务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      

)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心理服务。在市心理健康中心的指导下,县心理健康中心要积极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提供技术支持,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团体心理辅导和个体心理咨询。202310月底前,县心理健康中心要与至少16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签订服务内容,提供心理体检、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等心理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县心理健康中心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吸引心理学专业背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心理专业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服务的相关政策,设置相关工作岗位,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可及性。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心理专业人员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科普知识宣传,为有心理问题人群提供心理帮助、支持和教育等服务。加快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通过参加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委托高校培养专业人才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加强人员培训并建立人才信息库,实现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全覆盖。探索以自主培训方式增加基层心理咨询专业人员,组织基层人员参加市级心理健康指导师培养项目。综合医院(含中医院)要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临床医师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要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健全激励机制,支持其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健全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包括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在有关部门微信公众号增加心理健康专栏,广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意识,不断宣传健康心理、快乐人生”“心身同健康等健康理念和科普知识。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六进活动,组织专业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每年至少10场次。政府机关和人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1场。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按照国家规定纳入教学计划。各村(社区)开展心理健康宣传讲座每年不少于2场。在各影院、移动电视、公交车站、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候诊区、广场LED显示屏等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专栏。通过逐步深化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活动,做到心理知识人人知晓,心理健康人人关心,良好心态人人培育的良好氛围,提升心理免疫力,增强心理软实力。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开展突发事件危机干预服务。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在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及时处理急性应激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梁山、健康梁山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县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格局。要在落实好本工作方案相关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重点推进落实,加强部门间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鼓励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县心理健康队伍建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县“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围绕打造梁山心灵驿站、健康家园心理健康服务品牌总体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二)加强督导考评,强力推进落实。县心理健康队伍建设工作专班要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台账及解决方案台账,落实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实施情况。同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报县委宣传部宣传推广。县心理健康队伍建设工作专班牵头负责,县委宣传部、县心理健康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附件:1.梁山县心理健康队伍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县心理健康中心建设标准(试行)

3.心理健康服务站点(心灵驿站)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1

 

梁山县心理健康队伍建设工作专班

成员名单

 

主  任:牛  梅  副县长

副主任:秦瑞昌  县归国华侨联合会主任

        沈本海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齐贵民  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吕玉民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共青团梁山县委书记

秦春霞  县妇联主席

胡志恒  县残联理事长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张海军  县公安局政委

 赵新春  县民政局局长

            丁运国  县财政局局长,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郑茂才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

董玉霞  县精神病医院院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沈本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专班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建设推进工作组

 长:秦瑞昌  县归国华侨联合会主任

沈本海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齐贵民  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郑茂才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

 员:侯冬琪  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员

李兴文  县总工会副主席

   共青团梁山县委副书记

   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庞贵锟  县残联副理事长

黄香雨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教研中心主任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

安培珍  县民政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统筹推进梁山县“1+N”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专业心理健康服务团队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社会治理机构及社区等建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配置心理健康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心理健康服务。

(二)政策研究工作组

 长:沈本海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郑茂才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

董玉霞  县精神病医院院长

 员:赵生莲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科科长

杨朝波  县精神病医院副院长

刘清燕  县精神病医院副院长

马晶贤  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主任

谢元丽  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精神卫生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等政府文件的解读,制定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方案及实施意见,提供政策支持及应对策略。对县“1+N”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推进,收集整理数据资料,提供专业指导和工作建议。

(三)专家指导工作组

 董玉霞   县精神病医院院长

副组长:杨朝波   县精神病医院副院长

      刘清燕   县精神病医院副院长

 员:马晶贤   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主任

谢元丽   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副主任

      马恩祥   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主治医师

          王晓丽   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主治医师

            孔爱云   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主治医师

          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主治医师

          贾庆聪   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医师

                 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医师

     程洋洋   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医师                                 

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县心理健康中心打造成行业领先的现代化智能型心理健康中心;开展心理健康五进活动,举办心理健康公益讲座,提高群众心理健康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