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3-04987 | 成文时间 | 2023-09-20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9-2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梁山县教师周转宿舍管理使用办法》
发布日期: 2023-09-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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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教师周转宿舍有没有产权?是否可以购买或转租?
答:教师周转宿舍是周转使用性质住房,产权归乡镇政府所有,严禁入住教师将周转宿舍变相转为住宅。教师周转宿舍不得变卖给个人,教师个人不得出售、转卖、转让、赠予和租赁。
问: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对象包括哪些?
答:特岗教师、支教教师、异地交流教师、顶岗实习教师、离县城较远的边远艰苦地区在编在岗教师等。
问:使用教师周转宿舍是否需要交纳租金?
答:教师周转宿舍原则上不向入住教师收取租金,教师周转宿舍如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水、电、暖等故障,或宿舍建筑需要维修等情况,由个人提出申请,领导小组负责进行维修,各学校负责周转宿舍的维护、维修和改造。如个人造成房屋或物品损坏的,由个人按原样修复或按原配置购买,费用自行承担。室内插座、灯泡、开关、水龙头等易耗品的更换,由住户自行负责。
解读人:梁山县教体局局长 高原
联系方式:0537-7319170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