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4295178/2024-00080 | 成文时间 | 2024-01-10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韩岗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栏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4-01-10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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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岗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 坚持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法治专题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入脑入心,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注重镇村两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一村一法律顾问的“智囊团”作用
(一)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韩岗镇已经设立公职律师,2023年新增一名公职律师,鼓励在职在编行政工作人员考取法律资格证申请公职律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按要求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每月出台的文件、签订的合同发给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进行前期审核,对于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上党委会进行研究并进行适当修正,确保未经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不通过的文件不允许出台、合同不允许签订,2023年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审核文件6件,镇村两级合同132份,提出意见建议98条,切切实实提高了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水平,消除文件、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违法隐患。
(二)提高村级干部法治素养。每村配备一名“一村一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法律知识宣讲和法律事务咨询,增强村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意识;对村集体合同进行前期法制审核,避免合同纠纷;协助村里制定村规民约,确保村规民约合法合情合理更加适应本村的风土人情。将村干部和村内人民调解员纳入村级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行列,定期组织线上、线下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提高村干部法治水平,今年共开展培训4次,累计培训村级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585人次,有效了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借鉴发扬“枫桥经验”,争取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是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实施监督行政执法过程
(一)严把行政政法人员入口关。根据工作岗位和人员调整情况,适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人员,确保执法人员都能持证上岗,同时做到有权就有责,严格按照执法权限进行执法,违法执法必定追究责任。对镇综合执法队伍及其他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培训,与时俱进提升执法水平。加强对辅助执法人员的管理,确定职责权限。
(二)多仲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各执法单位每月5日前向镇执法监督办公室报送上个月执法台账;同时通过开展随机检查、随同执法等方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运用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采取“事前指导、事中规范、事后考评”等工作模式,进一步保障行政机关正确地行使行政权力。通过随同执法、随机检查等方式促进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的提升,从而保护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法制化造就高素质行政执法人员。
从镇村两级行政决策者和执法队伍入手,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和依法执政水平,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能够原原本本落实到位,让群众能从每一个法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