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B/2024-00008 | 成文时间 | 2024-01-02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医疗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救助情况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4-01-0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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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是针对特殊群体的一项救助,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未纳入以上救助对象范围、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以下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以上人员都有专门单位认定。截止2023年12月底,医疗救助共救助45461人次,救助金额1629.68万元,具体采取以下措施实施救助:
1.规范“一站式”结算系统。根据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提供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名单,导入“一站式”结算系统,实现我县重点救助人群人员在全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再救助“一站式”结算,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自负部分。截至2023年12月底,医疗救助一站式共计救助44648人次,救助金额1358.65万元。
2.后续救助。由于转诊转院政策取消,市外就医人员递增。医疗救助只能实现市内“一站式”,对于市外就医、异地安置的救助对象,可实现医疗保险,无法直接救助。每个月都需要将上月符合后续救助的门诊和住院救助的名单依次导入系统,整理后续救助名单转入财务科,按照社保卡账户将救助金额打入救助对象账户中。截至2023年12月底,后续救助共计救助585人次,救助金额167.13万元。
3.中心救助和手工救助。对于外出就医未联网结算的,等医疗保险报销后,每月需要将上月符合中心救助的门诊和住院救助的名单依次导出系统,整理中心救助名单转入财务科,按照社保卡账户将救助金额打入救助对象账户中。截至2023年12月底,中心救助共计救助158人次,救助金额35.68万元。
4.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通过申请方式实行医疗救助,对经认定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待遇条件的可享受救助。每月根据民政部门提供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名单,认真核实待遇,依次导入医保系统,整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名单转入财务科。截至2023年12月底,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共计救助70人次,救助金额68.22万元。
梁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