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313370P/2024-00186 成文时间 2024-01-22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栏
成文日期 2024-01-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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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 

2023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真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科学谋划、系统安排,各有关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项任务齐头并进、落地见效,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国庆同志任组长的梁山县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法治建设的责任制体系。通过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作为“硬指标”,与重点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2023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5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会议4次、党组专题研究法治会议4次,组织开展2次集体宪法宣誓活动。

二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坚持学法用法,多次组织学法用法活动,集中研读法律条文,收看法制专题节目,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精准科学治污、持续改善环境的能力。积极推进普法,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拓宽宣贯深度与受众广度,期间通过举办讲座、“生态环境大讲堂”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借助“6.5环境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宪法宣传周”“送法入梁”等活动近60次,宣传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成果,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请法律顾问共参与合同审核、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13次。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23年我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均做到了事实调查清楚、法律依据准确、执法程序适当,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强化政务服务,创新环评“打捆”审批、简化环评文件编制等一系列举措,采取“网上受理、后台办理、线上流转”的评估、审批模式,今年截至目前,报告表18个,报告书7个,排污许可证核发208个。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2023年,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新环保法落实情况进展情况1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以来,梁山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持续落实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任务为契机,始终秉持“依法、精准、高效、规范”的环境执法理念,不断强化使命担当,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加大帮扶检查力度,着力提升环境执法精度效能,不断化解环境风险隐患,圆满完成了各项执法任务。

一是党建引领,锻造执法队伍。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完善学习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党组理论组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制度,围绕党组领学、读书研学、党支部促学、党员干部自学四个层面,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汲取实践智慧,锤炼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二是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智慧化水平。持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依托智慧执法监管系统,整合统筹检查对象类型,持续开展企业双随机抽查、移动执法和在线巡查工作,对现场发现的轻微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待企业整改完毕并线上提交整改材料后,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线上审核。2023年开展双随机检查600家,实现监管方式由单一性、粗放式监管逐步向精准化、多样化、智慧化监管的转变,不断提升环境执法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三是大力实施专项执法,切实提升集中攻坚效能。持续深化集中攻坚意识,大力实施专项执法帮扶,相继组织开展了黄河沿岸乡镇危废指导帮扶、部分乡镇规模化养殖专项执法帮扶、全县加油站环保专项执法、生态环境部推送企业现场帮扶、城区汽修厂环保专项检查、秋冬季专项帮扶等系列执法帮扶行动,及时帮助各行业企业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有力推动化解各种行业性、区域性环境风险隐患。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累计立案行政处罚企业171家,下达处罚473.77万元,收缴罚款415.4813万元。

四是切实提升法治规范化建设水平。为进一步树立生态环保铁军形象,全面提升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通过对《梁山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研究,我单位制定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照突出问题深入剖析,自查自纠。主动走进企业,通过走访行政相对人、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落实差异化监管要求,大力实施非现场执法。积极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及时将环保管理水平先进、环境信用良好、具备非现场检查条件、资源要素产出高、环境污染排小、关系民生保障、吸纳就业能力强等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动态调整,对清单内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切实做到“无事不扰”。适时召开正面清单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生产、治理现状,破解治理难题,引导清单内企业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应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全力开展线上巡查;应用走航车,对企业集中区、信访频发区、污染高值区等重点区域进行立体走行,进一步缩小范围,锁定重点企业,进行靶向执法,提高执法精细化水平。

六是强化联勤联动,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深化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机制,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违规生产企业大排查,加大对小电镀、小化工的联合打击力度,重拳打击私设暗管、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严重恶意违法行为,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置;不断强化环境违法信息共享制度,健全公安和环保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分析案件的疑难问题,共同研究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措施,及时调整执法力量,进行联合侦办,及时固定证据,定性问题,专案专查,切实形成了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2023年以来梁山县分局向公安机关移交行政拘留2件,刑事犯罪3件,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

七是加大畜禽养殖巡查力度,加大对畜禽养殖行业的监管,带领网格员对养殖场开展巡查,重点对粪污治理设施运行、粪便露天存放、粪水乱排等行为进行检查,形成问题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开展回头看,及时进行销号,对非规模化养殖户问题加大督导频次,确保整改到位,对规模化养殖场拒不整改的立案查处。及时开展突击检查,针对养殖户可能利用下雨天进行偷排粪尿的行为,执法人员冒雨进行突击检查,确保不出现利用下雨天进行偷排偷放粪尿行为,开展宣传活动,对养殖场(户)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提高养殖场(户)的环保法律意识,召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题会议,就“佛山养殖场偷排“黑色液体”等典型案例的违法行为进行以案说法,以起到警示作用;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点对点指导,采取理论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方式,从讲授最新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入手,结合畜禽行业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要点,切实提高粪污收集率和治理设施运行,我县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八是持续开展送法入企,切实增强企业环保意识。2023以来,不断加强企业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广泛开展各类送法助企活动,相继组织开展全县中小企业普法培训会、重点企业集中走访等各类助企送法活动,现场指出企业存在的各类问题,讲解国家法律法规和最新的政策要求,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积极征询企业生态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助于深入了解企业的环保治理困惑、发展瓶颈,从而帮助企业走出困境,获得更高水平的发展。

九是畅通环境信访举报通道,全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设立24小时环保民情服务热线2,并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开通问题反馈版块,通过环保公益短信、微信微博新媒体发布等方式发布民情服务热线,积极畅通环境问题反馈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访案件及时登记,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及处置流程,形成了协同联动,业务科室密切配合,无缝对接各信访举报平台,确保群众反映诉求得到有效解决2023年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503件,其中,12369平台93件,020平台163件,济时办平台223件,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24件,所有案件均做到了按时受理、按期调查回复,并加强了与举报人的沟通交流,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所有案件均做到了按时受理、按期调查回复,并加强了与举报人的沟通交流,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特色亮点总结不够。亮点不明显、创新力不足的问题,受表扬、被推广的工作经验不多。

(二)办案水平总体亟待提高。执法人员普遍存在文字水平不高、逻辑思维不严、取证程序不够规范、时限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普法宣传特色不明显。存在着宣传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的问题。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固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助力法治梁山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一)有序开展检查行动,提升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依托环境智慧执法监管系统,根据每季度推送执法抽查企业清单,有步骤有计划完成双随机抽查、移动执法现场检查等工作任务,帮扶企业提升环保管理能力,助力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

(二)深化联勤联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深化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机制,强化工作配合衔接,联合公安部门积极开展小电镀、小化工等土小企业排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有毒有害物质等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三)强化助企帮扶,助推企业发展。加强企业环保培训和普法宣传,定期召开行业企业座谈会、培训会,不断提升企业规范意识、守法意识;分行业开展环保专项执法帮扶行动,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高企业规范化水平,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四)夯实执法基础,提高办案质量。依托生态大课堂,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学习,及时充实更新知识储备,夯实环境执法基础;定期回顾执法进展,及时梳理办案过程中的典型问题、典型做法,制定计划,丰富形式,不断规范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有效解决工学矛盾,提高全局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强化科技赋能,完善执法正面清单。严格按照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清单内企业落实“无事不扰”,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充分借助在线监测、用电监管等技术手段,对相关企业开展非现场巡查,不断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完善制度措施,严格依法行政,推动我局生态环境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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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