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4295253/2024-04030 成文时间 2024-11-12
发布机构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成文日期 2024-11-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和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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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跨区域违规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籍。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一旦发现,严肃问责。严格控制班额,杜绝55人以上大班额,班额达到55人上限,严禁接收学生。

二、严禁借读,坚持“一人一籍,人走籍走,人籍相符”。各学校要立即对照学籍开展自查,在其他学校借读的,强制劝返或转走学籍。

三、严格休学管理。学生申请休学,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坚持到校学习。学校必须严格审核是否具备休学条件并将有关证明材料上传到平台,凡弄虚作假办理休学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加强学生管理,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请假制度,切实履行请假手续,并将学生请假情况纳入学生量化管理。发现学生超过请假期限不返校学习有辍学动向的,要及时家访了解情况,强制劝返学生。

五、实行辍学上报制度。发现学生辍学或疑似辍学,积极采取措施劝返,做好劝返记录,下达劝返通知书,并及时上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同时上报到学籍管理平台。

六、提高送教上门和随班就读教育能力。经县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鉴定安置为送教上门的儿童,各学校要认真安排好送教教师,做好送教记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送教方案,实行一人一案,一人一档,同时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给予一定的帮扶和照顾。随班就读超过5人以上学校,要逐步建设资源教室,让残疾儿童享受到正常的教育。


信息来源: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