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4295253/2024-03833 成文时间 2024-11-12
发布机构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
成文日期 2024-11-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4-1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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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办理行政处罚事项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5.《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6.《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8.《幼儿园管理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

三、承办机构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立案审批→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送达→做出决定→结案

五、办结时限

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的除外。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等。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向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梁山、嘉祥、汶上、金乡任一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7-7368739

信函投诉:梁山县忠义路1号

八、办公时间、电话和地址

办公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537-7322487

办公地址:梁山县忠义路1号


信息来源: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