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4295253/2024-03833 | 成文时间 | 2024-11-12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4-11-12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4-1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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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办理行政处罚事项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5.《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6.《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8.《幼儿园管理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0.《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
三、承办机构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立案审批→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送达→做出决定→结案
五、办结时限
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的除外。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等。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向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梁山、嘉祥、汶上、金乡任一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7-7368739
信函投诉:梁山县忠义路1号
八、办公时间、电话和地址
办公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537-7322487
办公地址:梁山县忠义路1号
信息来源: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