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338447K/2024-03927 | 成文时间 | 2024-11-04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工作推进 |
成文日期 | 2024-11-0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4-11-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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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扎实推动部门政务信息及财政领域信息科学规范公开,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现根据工作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梁山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分工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度。
二、重点信息公开
1、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推进政府和各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前期审核工作。(预算科牵头,各支出科室及办公室配合)
2、主动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和解读。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对新出台的财政法律法规,相关制度规定等做好解读工作;着力对财政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3、及时公开全县月度财政收支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财政收支情况相关信息,解读每月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库科牵头,办公室配合)
4、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预算科牵头,各支出科室及办公室配合)
5、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及时根据上级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目录信息。(地方财政收入事务中心牵头,办公室配合)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计划科学,措施具体,责任明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
2.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有重点、多角度、全方位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集中展现财政机关良好风貌;进一步规范公开和保密纪律,强化风险意识,责任到人,落到实处,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3.强化督导检查。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政务公开的督导检查工作,对责任科室推诿扯皮、进度缓慢等现象,要严肃追究责任。各科室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谁负责、谁承办、谁公开”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梁山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