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331763P/2024-04268 | 成文时间 | 2024-12-20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杨营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栏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4-12-2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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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杨营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决策,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依法治镇取得积极成效,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将本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检查,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镇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充分运用责任机制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书记抓、党委抓、班子成员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
二是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计划和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年初召开部署会,落实责任主体,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提出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台账。
三是坚持理论学习。切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全镇年度学习计划范围,通过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公务员学习等平台,认真学习相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在全镇逐步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学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工作理念。
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我镇发展总体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完善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13场次,多角度提高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先后开展专题学法活动4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常态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在线普法测试,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活动,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杨营镇成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积极创建五星级司法所.截止到今年,杨营镇共培育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4个,市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一处,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两类”基地两处。培育“法律明白人”144名,法治带头人36名。
三、部署、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有效推动法治工作责任落实。一是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先后召开委员会会议4次,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听取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法治工作的开展下达具体意见。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法治镇工作机构,完善机构、人员、场所配置,制定工作制度和细则,推进依法治镇工作高效开展。三是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把法治建设纳入乡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站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乡镇部门、村居普法工作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作为评价部门村居工作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进法治责任落实。
四、合法性审查工作扎实推进。
严格执行梁山县《关于推进乡镇(街区)、村(社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了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制定发布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成立杨营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团队,并上墙公示。在日常工作中,始终要求,要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上升到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高度来认识,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镇党委领导在会议中强调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要求法律法规依据充分、资料齐全、实体程序合法。
五、扎实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尊法意识,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活动,对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推动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统筹协调等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鼓励机关公务员参加全县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并确保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济宁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培训积分达到 3000分。
六、 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充分作用发挥。
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村居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开展基层法治宣传、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治理中的专业骨干作用,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助力于乡村振兴。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发挥合法性审查工作团队作用,坚持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使法律顾问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今年,法律顾问累计为村居提供咨询服务150余场次、调处纠纷20余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0余条。
七、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认真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国家机关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制定工作目标,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部署和安排,落实责任,层层分工。领导班子定期学法,每季度领导班子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常用法律法规等,并组织安排执法人员、村干部、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法,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社区矫正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法律案例等。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法治教育培训及年内培训,2023年度组织全镇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充分利用重大节日期间宣传显示各种政策、法律、法规,创新普法形式,进村入户,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深入法治教育,强化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宣传等方式,利用宣传车、宣传栏在全镇辖区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八、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败诉情况。
杨营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数量较少,对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判决书均进行充分的落实。
九、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乡村法治建设存在不足,村干部已经能够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但法治学习意识依然不足,除镇政府集中开展的法治学习、普法课堂、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法律学习外,村干部的日常学法积极性仍有待提高。二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方式单一及宣传覆盖面不够广,我镇虽然多次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工作,普法方式也进行了一定的创新,但大普法的工作格局依然没有打开,普法工作的开展依然要靠少部分人、周期性的开展,普法力度依然欠缺。三是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不够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基层人员编制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缺少培训,综合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等。四是个别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强。存在学法积极性不高,走过场形式,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强化乡村法治建设职能职责的落实。提高基层干部对法治乡村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重视乡村法治建设工作,更好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增强农村农业等涉农站所以及村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动法治融入涉农行政管理以及村、社党团建设和村居建设中。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建立完善多元化宣传普法机制。利用QQ、微信群向村民宣传法律条文、鲜活案例,主动占领农村宣传阵地。定期举办法治文化讲堂,坚持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带动“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法治宣传见实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制度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杨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