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MB2799274T/2024-04368 成文时间 2024-12-25
发布机构 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部门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4-12-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办理情况】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 2024-12-25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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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十九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11件、县政协十一届次会议委员提案23件,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老旧小区改造、垃圾分类等诸多方面。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议、提案均吸收采纳并按期办结,实现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现将我局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强化领导,落实办理责任

针对我局建议、提案办理量大、任务重的情况,我们及时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机关科室、单位为成员的提案建议办理领导小组,印发了《县住建局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建议提案工作的通知》和《县住建局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明确了责任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和办结时限,确保件件有人管、有人办。

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都认真组织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促指导,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落实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办理工作措施实,答复意见内容实,汇报情况依据实,整改措施督办实。每一件提案的答复意见在报主要领导签发前,分管局领导都要逐件审阅,严格把关,限时办结,让代表、委员满意。

二、部分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马正栋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城区公园、广场和绿地管护建议。去年以来,已对平原水库和森林公园部分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更新。对平原水库公共厕所屋顶设置发光字体,更换洗手盆、便池、冲水马桶等破损设施,设置公共厕所指示牌;维修更换破损垃圾箱、座椅;铺设青石板汀步;粉刷围墙;修复公园照明设施;更新加固水库亲水木平台护栏;水库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安全提示宣传牌和条幅;安装乒乓球台桌。对森林公园维修更换破损垃圾箱、座椅、护栏、照明设施;安装安全提示宣传牌和条幅;安装健身器材和乒乓球台桌等。下一步将尽力争取资金,逐步增加完善公园配套基础设施,最大程度满足居民休闲娱乐生活需求。

损坏的绿地和干枯的树木及时补栽和更新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死亡苗木及时去除,并及时进行绿化补植增植工作,对缺损绿地和裸露土地及时复绿。近三年平原水库共栽植乌桕、柳树、樱花、红叶李、紫荆、木槿等乔灌木3000余棵,栽植芝樱、欧石竹等地被植物3600㎡。

设置安全标志,杜绝安全隐患方面目前,我单位管理的带有水域的公园、广场、绿地醒目位置都设置了标识有禁止游泳、禁止戏水、禁止垂钓等内容的安全警示牌,去年在平原水库水域沿线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重要水域又陆续增加充实了一些安全警示牌,并及时维修更换损毁的警示牌。另外在夏季暑期和冬季于水域沿线周边悬挂防止溺水和禁止滑冰的宣传标语横幅,春季和秋冬季森林火灾高发期在公园内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横幅。所有公园保安人员带着救生圈、救生衣等救援设备24小时不间断巡查,最大程度消灭安全隐患。

成立公园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考核办公室,认真落实公园绿地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督考人员每天对公园绿地进行两次巡查,要求公园绿地管养公司严格按照管养合同、《济宁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导则》、《梁山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梁山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要求》、《梁山县城区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等规范文件,进行公园绿地苗木修剪、浇水、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等日常管养作业,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管养公司按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管养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二)王红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领域违法分包转包问题监督管理提案住建局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交易市场环境为目标,着力规范优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运作程序,努力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和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为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交易提供规范高效廉洁的招投标服务。

加强招投标源头治理。严格执行统一行业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降低串通投标的人为因素;科学制定招标文件,完善评标办法,合理设置资格条件和业绩条件,严禁设置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减少项目流标;建立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进一步加强核查建设项目是否依法采用招标方式,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力度。一是做好电子化行政监管系统应用。积极对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电子监督管理系统,做好电子化行政监管系统的应用,提高梁山县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对进场交易活动的智慧监管水平。二是严格工程分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公正交易环境。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下一步将加强招投标活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投标的若干暂行规定》,严格程序监督,重点审查招标人是否按照规定设置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评标办法等;落实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制度,对失信主体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加强标后履约情况监管。积极受理招标、投标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的投诉举报,加强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骗取中标、违法谈判、违法确定中标人和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等事项的监督。

建立联动机制,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的综合监管巡查力度,组成专项巡查工作组,不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抽查检查。对在巡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三)唐艳华、王秀梅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提案。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住建局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将“红色物业”纳入城市基层治理体系,以“党建+物业”为抓手,构建“红色物业”党建联盟,叫响“良善物业·红心向党”党建品牌,靶向根治物业服务难题,持续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精准化、高效化建设,不断提升居民群众幸福指数。

深化物业服务领域党的建设、健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制定《红色物业融入基层治理意见》和《梁山县物业行业“红色物业”党建联盟实施意见》,为红色物业提质扩面、全县推进提供标尺。创立物业行业党委指导、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党组织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的物业管理体系,实现了行业党委和社区双重监管模式,行业政治功能和组织力量不断增强。依托物业行业党委,以单独或联合的形式成立了28个物业企业党支部,覆盖全县43家物业服务企业,覆盖率达到100%。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指导物业企业负责人向社区进行报到,担任社区兼职网格员,社区网格员担任物业企业项目质量监督员;物业企业并与社区党委签订党建联建协议,认领不少于2项社区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协助社区开展如文明城市创建等。实现了行业党委和社区党委双重监管的模式,进一步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形成政府主导、业主配合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和谐社区的局面。

制定《梁山县物业行业“三亮服务”活动》,在物管小区内开展“亮物业服务身份、亮物业服务承诺、亮物业服务事项”活动,引导物业行业员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物业服务管理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强化属地管理,推进“重心下移、齐抓共管”。按照物管工作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除了法律有明确要求、必须由住建局行使的职能外,其他的职能已全部下放到街道,确保“权由职定,权随责走”,做到权责统一。两个街道成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两个街道所辖社区均成立了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在全县构建县、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新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新体制。

(四)马利群、孙静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卫工人人身安全的提案。环卫工人是一个高强度、高风险职业,作为环卫保洁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始终把环卫工人人身安全放在保障环卫人工人权益的首位,要求保洁公司重视安全生产。设立安环科,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相关事宜,为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对保洁公司的安全教育,压实保洁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环卫工人人身安全。 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内部管理,并压实保洁公司责任,要求在每日晨会上强调安全生产;不定期组织环卫工人安全培训,邀请交警部门现场案例讲解安全知识,提高环卫工人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和LED屏、展板等多种形式,宣传交通法规和市容环境卫生法规,提高市民司机安全驾驶和市民文明程度,不车窗抛物等。同时,与教体局结合,在学校开展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教育,从小抓起,从幼儿园抓起,营造全民爱护环境卫生,关爱环卫工人的良好氛围。

(五)曹卫民委员提出的关于做好垃圾分类处理的提案。近年来,梁山县以“经济强县、美丽梁山”建设为主线,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民生福祉的实事工程来抓,努力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初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运行格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梁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责任。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统筹、组织、指导、协调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2年11月份制订出台《梁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梁政字〔2022〕143号)等一系列文件,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以面拓全”的方式,构建全县垃圾分类“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分类宣传。梁山县通过召开城乡环卫一体化会议、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议,培训指导城区各单位小区、各乡镇(街道)大力开展城乡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推广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各单位小区、乡镇(街道)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通过新媒体平台抖音、微信、微博等发声,开展广场宣传、入户宣传、“小手牵手大,分类进校园”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动员党员干部、保洁人员、社区群众争当垃圾分类志愿者,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

三是健全设施设备,扎实开展分类。梁山县城乡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分类实施源头分流,共设置垃圾分类桶2.6万只、垃圾分类亭310处,配备城乡垃圾分类车进行垃圾分类收运,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标志标识按照《济宁市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运输车辆分类标志设置导则》《济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试行)》要求进行了统一规范;2023年2月梁山县与嘉样光大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完成了协议签订,目前我县餐厨废弃物全部收运至嘉样光大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进行处置,每天收运处理量约35吨;其他垃圾由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天收运处理量约550吨。

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我们住建局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我们始终把建议和提案办理的过程,当作深入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并可集思广益,拓宽城市建设思路,有力的促进我们工作的进步。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同全县人民一道,共同做好我县城市建设工作,为建设美丽梁山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信息来源: 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