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320538R/2024-04463 | 成文时间 | 2024-12-31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调整《梁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3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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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2024年4月1日,县政府公布了《梁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如下调整:
一、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承办的《梁山县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承办的《梁山县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1-2035)》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三、将县水务局承办的《梁山县农村供水保障和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四、将县农业农村局承办的《梁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决策事项纳入目录。
附件:梁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梁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梁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梁山县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 | 县市场监管局 |
2 | 梁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 | 县农业农村局 |
信息来源:
梁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