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MB2847213Y/2024-01043 成文时间 2024-03-26
发布机构 梁山县税务局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栏
成文日期 2024-03-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梁山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6 18:12

浏览次数:

分享

2023年,梁山县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税务执法,强化监督制约,着力营造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力推进了法治税务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本年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第一议题”及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法治意识。

(二)推进学法用法,践行法治理念

扎实推进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和日常学法制度;结合学习兴税平台,确保每名干部每年不低于40学时法制课程学习;组织参加全市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践行法治理念。

(三)树立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

深刻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理论指导实践,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2023年化解纳税人缴费人各类投诉举报618件。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一是认真落实《预算法》和《征管法》有关规定,严把收入质量关,坚决杜绝收“过头税费”、虚收空转等行为,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二是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配置,强化政策落实工作力度,结合审计推送疑点整改,真正把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退的退到位,确保政策红利落地落细落实。

(二)深入推进《意见》落实和“放管服”改革

一是按照省、市局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部署抓好《意见》落实中期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征管部门对66项综合评价指标和18项过程考核指标逐条研究,并制订了《国家税务总局梁山县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考核工作的指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二是联合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设立“出证+实名认证+税务导引”窗口,主动为1642户新办纳税人提供基础信息确认、申报事项提醒等前置服务,避免新办市场主体因涉税业务办理不及时而形成的税收违法风险。三是针对需要部门联合办理的复合型业务,通过税费征管协同平台推送工单,实行痕迹化管理和常态化考核,畅通“厅局联动”沟通渠道,实现纳税人“只跑一次”。今年以来,运用税费征管协同平台推送任务工单6700余条。四是开展 “春风入万企 问需解难题”专项行动,分级分类走访纳税人13572户,重点项目纳税人66户,征集并反馈意见建议112条,提报股室解决16条,以需求驱动办税缴费服务持续优化。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逐项对照《任务分工表》,深入研究探讨实现途径,制定工作方案和落实计划,不断完善纳税服务、监管执法等方面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积极与政府《条例》牵头落实部门对接,确保工作落实落细。一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参照市局出台10大类10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不断丰富拓展全流程网上办税事项,“非接触”办税率90%以上。二是聘请税费服务体验师20名,结合反馈意见解决实际问题22个。以办税服务厅为主阵地,全力打造“纳税人之家”和专门业务工作室,不断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认真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办法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对政府合同设计税收领域的条款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税收法规在政府合同中得到有效执行,规避合同风险的同时进一步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将政府发挥职能涉及的税收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全年共对13份政府拟签订合同出具税收领域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做好涉税文件会办会签。根据“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等文件进行办理,严格审查外部门会签会办文件中的涉税内容,避免越权制定相关政策。全年共会签会办文件11份,维护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省、市局和依法治县办要求,开展违规出台妨碍市场准入壁垒等涉税文件和执行到期不再延续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制度建设的质量,促进了执法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的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严格落实县局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系统内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通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根据人员调动及时调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法制股为审核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各税务分局设立法制审核员。对法制审核委员会、法制股、分局法制审核员职责和权限进行了明确,未经法制审核委员会审核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三)严格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

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认真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公职律师配置在法制部门,同时充实法律专业人才到法制部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履行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责任。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内容及范围,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税收行政公示主体、公示对象、公示范围,2023年共公示行政许可2079项。二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梳理执法过程需要进行音像记录的事项清单,按照清单及执法要求将执法过程音像记录上传至山东税务执法音像信息管理平台,2023年共归档保存35项。三是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0项。

(二)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一是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对新进人员进行执法资格培训,参加全国税务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8名人员全部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二是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考试,确保组织听证依法依规,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目前我局共有3人取得听证主持人资格。

(三)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探索实践说理式执法

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经常引起纳税人不理解、产生问题较多、纳税人遵从偏离度高的涉税事项,开展说理式柔性执法,体现公平正义、规范执法。坚持以人为本,人性执法,以友善、平和的执法态度和执法方式,促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违法的错误及后果,提高纳税遵从度。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通过内控监督平台税收执法过错监控系统,及时监控过错预警信息,及时提醒整改,对整改进度不力,造成执法过错后果严重的,严格落实过错责任,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严格按量化指标进行过错责任追究。2023年我局在税务系统内部监督控制平台共对4人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其中3人给予批评教育,1人给予通报批评,及时有效纠正执法过错,避免了不良后果发生。

(二)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政协汇报税收政策及落实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并做好反馈工作。加强与地方审计机关的工作衔接,在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审计监督,主动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反馈工作。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统一领导,狠抓关键环节,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投诉管理机制

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统筹开展纳税人权益保护,及时受理纳税投诉、涉税违法举报,及时处理12366和政府O2O平台转办的纳税服务投诉、涉税违法举报618件次,完善纳税人诉求管理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涉税矛盾争议。

(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制定《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办税服务厅大征期应急预案》,加强办税服务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制定《梁山县税务局重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加强疫情防控及突发疫情事件的反应能力。

(三)制定公共事件及专项应急预案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工作部署,制定公共事件及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流程,针对预案涉及部门,明确快速反应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及责任分工,防止出现行政权力越界情况的发生。二是按照省、市局要求,全面实行“7*24”小时值班制,加强值班调度,确保系统安全稳定。2023年,全县税务系统未发生一起较大负面舆情,未产生一起因“违规信访”引发的群体事件,未发生重大值班风险,达到了安全稳定的目标。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务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一)深化梁山税务网站应用

进一步优化整合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内容,及时对各栏目进行更新维护,保证税收法规、政务信息、新闻咨询等内容的时效性。

(二)借力新闻媒体做好信息公开

在济宁新闻网、东方圣城网、梁山县政府网、梁山电视台、梁山融媒等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借助梁山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的宣传优势,梁山县税务局局领导和各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从纳税人和缴费人关注的角度出发,共同解读减税降费、税收征管等热点问题,有效增进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组织干部职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作为干部职工培训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每季度参加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学习包括民法典在内的法律知识,依法治国和国家安全等八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的内容等。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宣传

组建“兴税强国”志愿服务队和“活力青春”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制定普法宣传活动配档表,结合税法宣传月、国防教育日、“税收宣传月”等特殊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利用鲁税通等互联网平台定期推送最新税(费)收政策,开展网上答疑解惑。2023年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册,受众2000余人,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强化法治基地建设,筑牢宣教堡垒。

积极筹划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规避法治风险。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建法治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借助高校师资力量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践与教育有机融合。2023年我局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顺利通过济宁市“八五”普法中期验收,代表梁山县申报省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九、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每半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认真谋划和落实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任务,部署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压实党委书记作为履行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依法治税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每年向市局和县政府报告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并通过税务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坚持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

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严格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为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内容,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

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024年,梁山县税务局将在市局党委和梁山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持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一是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县税务系统法治建设。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我县税收执法现状,梳理培训内容,集中一线执法人员就“首违不罚”、文书制作等进行专项培训。对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关键环节重点强调,对于经常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制作文书模板,规范税务行政执法,有效规避执法风险。三是继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有效促进税法遵从,全面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说理式执法、“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政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探索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优化税收法治环境。五是大力开展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深化“法院+税务”联动协作,探索推进“税检”“税审”协作,争取我局法治税务建设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信息来源: 梁山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