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3384639/2024-01550 | 成文时间 | 2024-04-06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梁山街道办事处 | 组配分类 | 镇街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4-04-06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2024-04-1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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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梁山街道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街道民政组、宣传组、教办、派出所、司法所、财政组、医疗保险组、人社组、卫健组、安全生产组、市场监管所、妇联、团工委、各社区、各村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鲁民〔2024〕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梁未保委〔2021〕8号《梁山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等文件通知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梁山街道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梁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6日
梁山街道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提升关爱服务质量,根据县梁山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部署安排,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新时代留守和困境儿童需求,完善关爱服务措施,筑牢基层工作基础,提升关爱服务质量。到2026年,确保有效遏制住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率上升势头,力争实现明显下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构筑起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六大保护”体系,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
二、重点任务
1、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行动。按照民发[2023]62 号文件要求选优配强儿童主任工作队伍,完善管理服务制度。建立工作评价机制,将日常走访、培训考试、组织活动、政策落实、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列入评价内容。街道民政组按照县级民政部门要求,确保实现每年对儿童主任培训的全覆盖并建立覆盖全员的培训档案。
2、加强基层站点建设行动。推进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建成设施完善、机制健全、服务规范、作用有效的关爱服务平台。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留守和困境儿童入学需求。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建设关爱服务室。
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行动。以留守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广泛开展“为小”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加大社会资金筹集力度,积极开展关爱服务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深入农村参与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行动。
4、开展摸底走访建档行动。街道民政组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和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对摸排发现的需重点关注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落实民发〔2023]62 号文件规定的数据更新、定期走访、档案管理等制度。学校、幼儿园配合开展摸底排查、动态监测,建立留守和困境儿童档案。
5、强化救助保障、教育帮扶服务行动。由街道民政组、教办、卫健组、医疗保险组等部门加强未成年人中的困境儿童分类精准保障,按规定落实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和住房等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做到应保尽保、应帮尽帮。由街道教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辍学留守和困境儿童应返尽返;学校根据复学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做好教育安置,加强考勤监测,防止辍学反弹。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在校留守和困境儿童,学校明确关爱责任人,关心关注其生活、学业、安全及心理健康。鼓励学校在周末、节假日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看护、辅导等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和困境儿童免收课后服务费用。
6、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动。由派出所牵头,紧盯校园霸凌、性侵伤害、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涉恶及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坚持以打开路,突出依法严惩,向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侦破一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迅速形成强大震撼效应,坚决遏制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易发态势,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立竿见影的打击效果。落实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措施,派出所要全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科学合理地安排警力巡逻布控。要按照“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保卫组织,配齐配强保卫人员,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在学校门口安装标识牌、减速带等交通标识,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增强校园内外部安全防范能力,为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要密切关注涉家暴、校凌等网上舆情动态,发现苗头,落地查人,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村干部、网格员对辖区居民进行入户走访、宣传教育,及时掐灭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苗头。督促辖区旅馆业严格履行“五必须”,全力防范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
7、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行动。为防范未成年人犯罪。街道教办牵头,各学校负责,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听党话、跟党走,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要大力开展普法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禁毒普法宣传进校园,切实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
8、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一是要全面排查欺凌事件。街道教办牵头,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二是要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三是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置。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四是要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教办报告;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部门教办报告,派出所介入处置。同时要做好舆论管控处置。五是要健全责任机制。街道教办要将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六是要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要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管理,深入查找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化解隐患;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9、要开展社会环境净化行动。街道宣传组牵头,加强对酒吧、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容留未成年人消费行为,督促经营场所在明显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并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牌,督促相关公共场所持证营业。要大力查缴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内容的出版物、音像制品,查处和取缔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地区200米范围内非法网吧。
10、要开展中小学校预防溺水行动。街道教办牵头,各中小学校负责,加强教育宣传,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护工作。
11、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街道教办和各中小学校负责,与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班结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推进“心理专家进校园”,开展重点对象干预,为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提供规范、精准的情绪疏导、情感支持、危机干预,提供专业的指导性意见,必要时直接参与心理治疗;对于需要接受专业医疗诊治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12、开展家庭教育关爱行动。街道妇联牵头,加强家庭监护指导帮助,巩固和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第一监护人,要充分履行法定监护职责”的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要充分发动家长的监护主动性,树立良好家风,为子女做好示范,开展好家庭教育,强化对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重点村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各村要全面排查未成年人事实无人监护情况,对不是父母作为监护人的留守儿童,要重点关注,严密防范其他监护人履职不到位,甚至利用特定身份实施侵害。
13、开展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沉迷治理行动。街道宣传组牵头,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知识讲座、投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开展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宣传。加强网吧、网咖监管,严厉打击接纳未成年人和不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的违规经营行为,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等行为。
14、加强安全风险防范行动。派出所、街道安全生产组要组织人员,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等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机构场所的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措施。各社区、村居要加强重点水域区域巡查巡护,因地制宜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及时提醒、制止、劝离靠近或进入危险区域儿童。学校、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经常性组织家访活动,
三、强化职责担当,不断开创我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工委领导、办事处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
二要加强协同联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要强化责任分工,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进一步夯实街村(社区)两级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抓好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两支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街道各站所、各社区、各村居要依托公开栏、标语条幅、广播喇叭、微信群等宣传媒介,线上线下多角度、立体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和“六一”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关于对《梁山街道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