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4-02178 | 成文时间 | 2024-06-14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政务公开考核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4-06-1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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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评估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
主动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府规章 | 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策->规章”栏目集中公开本级政府规章 | 县政府办公室; |
确保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规章库规章数量和内容与推送至省政府门户网站的一致 | ||||
规章公开页面列明标题、题注(公布时间及文号、修订时间及文号、施行时间)和正文 | ||||
提供规范、可用的文字版、图片版的规章文本下载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发布本级政府或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请司法局汇总并发布县级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清理结果等内容) | ||
确保本级政府或本部门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数量和内容与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文件库一致 | ||||
公开页面详细列明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 | ||||
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发布清理结果 | ||||
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在公开页面更新有效性标注 | ||||
机构职能 | 及时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本机关机构职能信息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要逐项梳理机构职能,人员调整要及时更换) | ||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专栏或目录,统一格式和标准,集中发布本级政府部门的机构职能信息 | ||||
机构职能信息包括机构设置、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 ||||
负责人信息包括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 ||||
规划计划 | 主动公开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 | 各镇街;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规划相关部门; (近年及历史规划一定要公开) | ||
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 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有关链接或栏目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审批局牵头梳理排查政务服务网梁山分厅事项要素是否齐全) |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要素和内容全面、准确 | ||||
处罚强制信息 | 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处罚强制信息”有关链接或栏目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县司法局牵头指导各部门公开) |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要素和内容全面、准确 | ||||
财政预决算 |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财政预决算”有关链接或栏目,并做好分级分类展示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县财政局牵头指导各部门公开) | ||
准确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本级政府和下辖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信息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公开本地区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县财政局牵头指导各部门公开) | ||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本级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 ||||
项目名称、依据、标准等要素全面、准确 | ||||
政府采购 | 在本机关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政府采购”相关栏目或链接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县财政局牵头指导各部门公开) | ||
定期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并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和办理总体情况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指导各部门公开,建议、提案标题一定要规范) | ||
公务员招考 | 在本机关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公务员招考”相关栏目或链接 | 县政府办公室; | ||
做好公务员考录历史信息的归集展示,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公务员考录栏目中保留至少近2年的公务员招考信息,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有关要求,链接至市级相应栏目 | ||||
重大会议信息 | 在政府网站建立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以及部门办公会召开及会议内容 | 县政府办公室; | ||
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积极开展图文、视频等形式的会议直播或回放 | ||||
提供会议速读版或一图读懂等相关图解 | ||||
对相关议题开展解读或关联相关媒体解读内容 |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是否及时发布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司法局负责提供2023年目前重大行政事项及相关材料) | ||
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本部门、本级政府所有重大决策草案、草案解读和意见征集、征集结果反馈等信息 | ||||
意见征集结束后,及时反馈意见征集结果,并对主要采纳意见和不采纳意见分别进行说明 | ||||
重点领域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动态更新调整本地区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救灾、税收管理、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乡村振兴)、食品药品监管、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旅游、广播电视、统计、新闻出版版权、自然资源、水利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未涉及的领域建议在公开页面说明相关情况)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城乡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 |
全面落实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本地区标准目录,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标准目录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 ||||
重点领域信息 | 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有效投资、公共资源配置、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债务、社会保险、审计信息、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国资国企、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国资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 ||
依申请公开 | 申请接收渠道指引规范性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咨询电话确保办公时间内畅通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申请接收渠道信息规范准确公开,保持接收渠道畅通 | ||||
申请回复质量 | 对接收到的公开申请按时、依法、依规、规范答复 |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 解读内容 | 本部门、本级政府及办公室(厅)名义发布的除人事任免、领导小组调整或成立、批复、复函、取消或下放权力、文件清理结果等以外,需要解读的政策性文件,确保在政策性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关联发布解读材料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发布政策信息时,一是按时发布;二是必须要有解读解读;三是解读形式要丰富) |
解读质量 | 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在全面阐释制定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解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 |||
功能方式 | 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根据政策文件的重要程度、影响范围和受众特点,综合、合理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动画、卡通动漫等形式开展解读 | |||
对于重要政策性文件,要组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部门主要负责人、专业机构从业人员、专家学者、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解读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媒体和专业机构作用,对重要政策文件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 ||||
完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依托政策问答库,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 | ||||
政务舆情回应 | 回应与否 | 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
回应时限 | 及时回应涉及本地区的政务舆情,对于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在5个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舆情要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 | |||
回应效果 | 确保舆情回应的效果,回应要有针对性,能够有效平息舆情 | |||
互动咨询 | 互动功能 | 确保政府网站互动咨询功能的可用性、便捷性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
互动质量 | 全面检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已经公开的政策咨询互动及答复内容,确保答复时效性和内容准确性 | |||
规范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的留言转办机制,实行互动交流限时答复制度,简单常见问题咨询的答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 | ||||
加大对公众咨询建议回复工作的日常跟踪督办力度,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办理不及时、结果不明确、质量不高、结果群众不满意等情况,要对承办单位及时督促 | ||||
公开渠道 | 渠道覆盖 | 全面检查和完善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确保公开渠道信息准确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
及时更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的咨询电话 | ||||
公开指南中,线上渠道提供网站或专栏网址、新媒体平台和账号名称、客户端下载链接、政府公报专栏链接等渠道详细信息 | ||||
公开指南中,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地理位置、联系方式、开放时间等 | ||||
公开指南中,提供政府公报的查阅方式,包括赠阅点地址、联系方式、开放时间以及获取查阅方式等 | ||||
政府网站 | 信息维护 | 全面检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或本机关部门网站主要页面、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避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严重表述错误、断错链等问题 | 县政府办公室; | |
搜索功能 | 优化门户网站站内检索功能,提高检索的准确性、可用性、易用性等,提升检索的智能化水平 | |||
网站标识 | 检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或本机关部门网站的域名、名称、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码、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标识的规范性 | |||
IPV6建设 | 检查确认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或本机关部门网站IPV6的建设改造实现情况 | |||
政务新媒体 | 更新保障 | 将本部门、本级政府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在政府网站首页明显位置展示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
检查政务新媒体的更新频率和功能可用性,确保至少2周内更新一次信息,避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 ||||
微信公众号开通视频频道的,要及时更新视频有关内容 | ||||
内容质量 | 定期检查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的发布内容质量,围绕本职工作做好政策的发布解读以及原创性内容的发布等 | |||
政府公报 | 做好纸质政府公报和数字化公报的出版发行,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 县政府办公室; | ||
进一步优化政府公报内容检索功能,检索结果要对应公报的期数,提高公报检索准确性 | ||||
机制建设 | 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把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列入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充分考虑年度报告的专业性,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质量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
在数据统计方面,由本级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和核查,避免出现数据统计不准确的问题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 ||||
公开机制建设 | 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 ||
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实时调整更新 | ||||
确保机构设置和公开指南中咨询电话畅通,安排专人负责接听电话,准确回答申请人提出的有关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设置情况等问题 |
附件2
公共企事业单位需要公开的内容
1、单位名称、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
2、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收费(处罚)标准和依据、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服务对象、缴费方式、办理地点、办公时间、办理时限和服务监督电话等;
3、工作规则、行为准则、岗位职责、服务标准、服务承诺以及意见反映、问题投诉渠道和方式等;
4、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定、方案、标准等重大事项的制定出台及调整变动情况;
5、用于社会公共服务的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和重要物资设备采购情况;
6、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突发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评估结果和应对情况;
7、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抢险救灾进度、恢复重建安排,以及救灾资金、物资和所接受社会捐赠的来源、数量及使用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确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事项。
今年第一季度已对各主管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已经进行公开培训,并指导上传部分内容。为迎接市政府年中考核,请各主管部门继续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查缺补漏,完善事项清单。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