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313389L/2024-01696 | 成文时间 | 2024-09-11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审计局 | 组配分类 | 审计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4-09-1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4-09-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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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梁山县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县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深入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抢抓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机遇,聚焦“讲政治、谋发展、惠民生、守底线”,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积极财政政策持续优化。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全年减税降费10.56亿元,深入开展“助企攀登”,继续设立人才资金、工业创新发展资金,创建金融超市,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民生支出保障持续有力。发挥财政保障职能作用,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达到85.98%,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按月正常发放,各项民生政策基本落实,兜牢兜实民生底线,有力推动民生实事顺利实施。
——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深化。夯实零基预算基础,实施“智慧财政”建设,完善税费保障措施,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实效来。
——审计整改权威持续提高。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位置一体推进,县委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推动问题整改“动真格”,让审计监督“长牙齿”。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在对72个部门单位财政资源统筹、预算执行绩效等情况开展全覆盖数据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的县本级决算草案情况。县本级决算草案显示,2023年县本级(含梁山街道、水泊街道、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630万元,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等430043万元,收入总计5476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6669万元,上解支出及债务还本支出等131004万元,支出总计547673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63142万元,支出46314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基金预算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2万元,支出总计32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8176万元,支出9331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486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9266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县本级财政运行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部分部门单位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
(1)部分部门单位收入性质代管资金年初结余未按要求纳入预算统筹使用
县疾控中心、县移民事务中心等13个部门单位代管资金账户年初余额6095.03万元未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统筹安排。
(2)部分部门单位未将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编入当年预算
县应急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6个部门单位未将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523.23万元编入当年预算。
(二)预算分配管理方面
2.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履约验收监督不到位,多支新老城区道路保洁费
县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新老城区道路保洁项目在保洁员用工人数、保洁员工资支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员工工资等费用,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仅人工费用就造成单位多支付新老城区道路保洁费用1900万元以上。
3.对政府付费项目支出监管不到位
2021年、2023年,县文旅局、县教育体育局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以收据支付文化中心、城镇大班额项目政府付费3210.23万元。
4.预算监督管理不到位
县财政核定、批准新老城区道路保洁项目2024年预算1200万元,该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且保洁员实际工资低于预算标准。
5.部分项目未经财政评审进行招标或政府采购,不利于加强项目预算管理
2023年,县移民事务中心60万元以上的库区移民项目44个未经财政评审,以市行政审批局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金额为预算控制价进行招标或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1293.41万元。
6.部分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023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4个部门单位预算安排的环卫一体化市场化等8个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17426万元。
7.预算执行约束与管控有待硬化
(1)县财政违规将国库资金拨入财政专户。2023年6月,县财政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的棚改安置资金8508.50万元、征收补偿资金3400万元拨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财政专户。
(2)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棚改安置、征收补偿资金11908. 50万元闲置83日以上,未做到即拨即用。至2024年7月31日棚改安置资金余额308.83万元、征收补偿资金余额1586.24万元仍未使用。
8.多编预算、实际执行率低,预算编制不科学
县机关事务中心未按照往年情况合理预估水电费,2023年水费预算数89.50万元、电费预算数1189.71万元;2023年水费实际执行42.21万元,为预算的47.16%,多编预算47.29万元;电费726.57万元,为预算的61.07%,多编预算463.14万元。
9.个别单位落实国库集中收缴制度不到位
2023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收取的27万元罚款由交款人缴入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再缴入国库。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0.教龄补助发放审核不严
至2024年3月底,县教育体育局违规向18名已死亡人员多发放教龄补助3.81万元。
11.绩效目标设置针对性不强
县交通运输局等9个部门单位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13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针对性不强,未以项目支出内容编制经济成本、数量等绩效目标。
12.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
县卫生健康局等5个部门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11个项目未按照项目实施内容设置经济成本、数量指标等指标,不利于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开展。
13.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不严格
(1)县卫生健康局等4个部门单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工程等7个项目在14个指标未完成的情况下,仍将指标自评满分,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不准确。
(2)县水务局水资源远程在线监控管理系统项目、县卫生健康局困难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项目未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指标不完整。
14.绩效目标编制、自评实施主体不合规
幼儿园、学校未按规定编制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自评表,均由县教育体育局代编。
(四)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5.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影响决算收入准确性
至2023年年末,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滞留应缴库预算收入455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9.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70.90万元。
16.部分部门单位收入性质代管资金年末结余未按规定编入决算草案
2023年,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等14个部门单位代管资金账户年末余额5689.44万元未编入部门单位决算草案。
(五)财会监督方面
17.对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有待加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财政部门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县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监督不到位,对代理记账行业执业质量的监督有待加强。审计期间,县财政局已组织人员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采取“巡审联动”方式,对3家县级预算单位2023年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同时结合县级预算执行审计,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关注各预算单位政策执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总的来看,相关部门的预算收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完整。1个单位(县妇幼保健中心)未将事业收入编入2022年、2023年预决算。
(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未真正落到实处。1个单位(县医保局)违规支付医疗保障基金9.93万元;1个单位(县医保局)对医保参保缴费人员资格审核不严,多补助医保缴费120.22万元;1个单位(县卫生健康局)挤占独生子女费支付独生子女意外伤害险12.84万元;1个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超合同约定拨款172.20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2个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妇幼保健中心)资产31.36万元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2个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妇幼保健中心)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处置资产1558.76万元;1个单位(县妇幼保健中心)调出资产362.94万元,未进行账务处理,账实不符。
(四)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个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集中支付中心未依法设置账簿;1个单位(县卫生健康局)支出原始凭证不完整,涉及金额6.77万元。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3年,县审计局对4个部门单位提报的8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违反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
牵头部门、单位工程结算把关不严,4个部门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大路口乡、拳铺镇、县城建投)提报的8个政府投资项目,多计工程价款69592.28万元。
四、审计建议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审计反映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着力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与管控,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盘活财政代管资金,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着力深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全过程全链条绩效管理,按项目实施内容、要求编制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提高绩效评价质量,聚焦政策和项目实施合理性、有效性,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着力推进审计整改。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部门督促检查责任,坚决彻底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相贯通,推动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保障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安排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