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01-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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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涉水排污企业的一封信
各涉水排污企业:
2024年,“经济强县、美丽梁山”向纵深推进,各涉水企业认真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全面巩固治理成效,保障春节期间、冬春季水生态环境安全。现提出以下倡议:
一、健全环保制度、履行防控职责
针对春节期间的生产规律和气温特点,抓好工段启停和节点保温等关键环节,保障治污设施正常运行,配备岗位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加大运行维护力度,加密巡查频次,严防春节期间污染事故发生。建立污染治理设施巡查制度,对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排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达标运行。不得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需要暂停运行、闲置或者拆除、改造治理设施时,应提前报备。
二、依法依规排放、发挥监测效能
做好雨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排放污水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并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杜绝偷排或者违规排污。同时,按排污许可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健全管理台账。重点涉水企业自动检测设施须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及时掌握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情况,出现异常问题立即报备并采取应急措施。
三、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环保意识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法律意识,落实法律法规标准,明确在生产经营中需要遵守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要利用宣传栏、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宣传,采取讲座、发放明白纸等多角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培训,切实增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感谢您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春节期间我们将持续做好企业水质在线监测巡查,借助“水基因”设备进行河道水质监测溯源;同时,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0537-7337826,全力帮助企业做好水污染防治。希望各单位增强环保意识,履行环保责任;让我们共同携手,努力为“美丽梁山”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恭祝蛇年大展宏图,事业再创新高!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