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3386583/2025-02413 成文时间 2025-12-01
发布机构 梁山县小安山镇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5-12-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5年度小安山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暨“三夏”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01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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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度小安山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暨“三夏”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绿色发展要求,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暨“三夏”生产工作(以下简称“秸秆禁烧”),持续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按照《中共梁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已经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梁山县小安山镇委员会

20255月26

 

小安山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暨“三夏”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推进绿色低碳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落实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零火点,保障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满意感。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被国家卫星遥感监测到一个火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5%以上。2025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分为两个重点时段和一个集中攻坚时段。(夏季重点时段为61日至710日,秋季重点时段为920日至115日;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时段为11月至次年3月底。)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原则,严格落实镇、网格、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一是充分发挥镇秸秆禁烧工作主战场作用。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巡查调度措施落实情况;分管领导、网格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网格书记抓总,包保科级干部、包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具体责任人;逐村逐地块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始终靠在一线抓落实。二是充分发挥村级秸秆禁烧工作的基本作战单元作用。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继续实行最严格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我镇森林防火及秸秆禁烧智能监控系统作用。建立完善镇、网格、村居级网格化管理体系以网格为单位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秸秆禁烧管理体制动员各级禁烧包保干部、村党员干部、公益岗等,下沉到网格中,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任务不完成,人员不撤回。要突出抓好对种植大户的管控,与种植面积超过50亩的种植大户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将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户、到地块。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网格责任,带领农村群众落实好各项禁烧与利用措施。

(三)建立秸秆禁烧边界联动机制。61日之前,与相邻的馆驿镇、梁山街道等临近乡镇之间,要分别建立联动制度,协调解决禁烧工作涉及的有关问题对禁烧动态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应急工作,工作设在党政办公室。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和监督。

(四)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坚持以堵促疏、以疏保堵,堵疏结合,结合实际,统筹考虑,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加大成熟适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推广力度进一步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积极探索新的秸秆利用方式,着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

一是全力推进秸秆粉碎还田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以农业优先利用为主,全面推广麦秸覆盖、果园覆草(秸秆)、玉米秸旋耕还田、秸秆粉碎旋耕还田、秸秆快腐还田技术模式。以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为核心,促进农机农艺技术融合,提高秸秆粉碎直接还田的机械化程度,发挥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对培肥地力、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态效益。除有其他利用途径的地块外,适宜机收的地块全部实行机收粉碎还田。夏季要继续推行秸秆切碎抛洒、玉米贴茬免耕机械播种等技术,加快玉米抢播抢种进度;秋季要在秸秆机收粉碎同时,跟进土壤深耕、深松、旋耕等整地措施,确保还田质量,缩短秸秆在田时间,有效解决焚烧秸秆的潜在隐患。

二是大力推进秸秆过腹还田利用。大力推广--种养结合技术模式,有条件的组织规模化食草畜禽养殖场与农户签订秸秆收购协议,鼓励支持发展秸秆青(黄)贮、秸秆氨化等饲料化利用,秸秆饲料经畜禽消化排出的粪便经高温有氧堆肥、发酵等处理后作为有机肥还田,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有机结合,延长秸秆利用链条、提高利用价值。

三是积极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加快秸秆--基质利用,鼓励支持工厂化、产业化规模食用菌生产企业因地制宜选择引进秸秆堆腐工艺及配套设备、基质复配科学调制方法、菌糠堆肥处理技术,实现秸秆多级循环利用水平。

四是鼓励开展秸秆堆肥还田。在秸秆机械粉碎直接还田、畜禽过腹还田等利用基础上,对散乱未利用的农作物秸秆实行集中收集、堆沤处理。大力推广生物反应堆技术,支持秸秆制肥企业加大秸秆收储力度,生产有机肥料。

五是积极开辟秸秆利用新渠道。在满足农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抓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原料化、工业化等其它综合利用方式,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利用效益,推动秸秆向多元化循环方向发展。

六是支持建立发展秸秆收储运体系。鼓励发展秸秆收集、运输、储存和加工等利用合作组织、中介组织、配套服务组织和企业,发展秸秆利用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探索建立有效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存及运输系统模式。加快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引导,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管理体系。

各村要根据本辖区种植业、养殖业的特点和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结合秸秆利用现状,选择适宜的综合利用方式。有条件的,组织各类秸秆利用主体与种植大户、村级组织提前对接;对农作物已收割,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的,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接农户,协商解决问题,采取各类适宜方式进行处理,坚决杜绝秸秆随意堆放在田间、地边、沟渠内的现象。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培训力度,在农业职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加入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和操作人员培训内容,提高技术普及率。

(五)认真落实作业农机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作业农机的管理,敦促实施农机作业技术标准,达不到要求的禁止在本行政区域内作业。除有青贮、打捆等用途的秸秆外,小麦、玉米机收作业时必须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小麦收割留茬高度必须低于10厘米,秸秆切碎长度不得大于10厘米,且抛撒均匀;秸秆翻压还田作业时埋茬深度不得小于15厘米。要加强对农机作业人员培训,规范操作规程。

(六)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对焚烧责任人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涉及焚烧他人秸秆的,除按照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和赔偿损失外,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因焚烧秸秆烧伤烧死树木的,由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焚烧他人秸秆、造谣惑众、污蔑诬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严从重惩处。

(七)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在全镇域内牢固树立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就是抓发展、抓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念。参与禁烧人员穿已有的迷彩服(不要求各村集中采购)、着红袖章,巡逻电车悬挂彩旗携带灭火工具,在村显要位置悬挂禁烧条幅,条幅一定分散悬挂,主干道条幅统一悬挂。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恶意焚烧行为,尤其是对第一起焚烧行为、第一起处罚案例的曝光,强化警示作用。采取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禁烧明白纸等形式,宣传到村到户,让秸秆禁烧政策措施妇孺皆知、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参与、全民动员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做好秸秆利用、杜绝焚烧行为。要把秸秆禁烧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促进,通过禁烧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文明素质。要培养学生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意识,在农村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促进秸秆禁烧工作深入开展。对上级印发的《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张贴到镇机关、自然村农村集市、交通要道等人员密集区,广泛宣传,形成震慑作用。

(八)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值班值守工作各个村按照耕地面积设立3个档,1000亩以下的设置至少1个主值守点,10002000亩,至少设置1主要值守点,1个次要值守点;20003000亩,至少设置1个主要值守点,2个次要值守点,3000亩以上设置1个值守点,3个次要值守点,每个主要值守点至少配备手提式灭火器、盛水水桶、铁锨、扫把、旋耕犁等设施设备(附件3),督导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坚决督导执行。1000亩以下的村至少安排10人、1000-2000亩的村至少安排15人、2000亩以上至少安排20人的巡逻队伍,巡逻人员划分网格巡逻。

四、职责分工

农业综合服务认真履行秸秆禁烧工作综合协调责任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牵头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牵头制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农业秸秆利用的指导,组织相关主体与村、种粮大户进行对接活动,并做好利用衔接与配套服务。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居环境和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秸秆禁烧工作主要职能部门,会同农业综合服务共同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做好禁烧期间大气质量的监测,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卫星遥感监测的沟通协调;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和文体岗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用好短视频、微信等新媒体做好禁烧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典型,曝光违法焚烧行为。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查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和问责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委办:组织农村中小学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小手拉大手活动。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关规定,抽调警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蓄意焚烧秸秆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务移民按照《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河道内种植高秆农作物和弃置、堆放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夏种水源的保障工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妇联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和妇女在农村、家庭中的关键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队作用,积极行动,引导广大农村团员青年奉献青春力量,全面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认真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包保责任人:督导所包保村做好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包保联系、蹲守防控等各项工作。加强与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到位,迅速展开工作。要树立全员抓秸秆禁烧的观念,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作为中心工作,全员上阵、分工负责、分兵把守、集中攻坚,确保辖区内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

(二)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各村要组织两委成员党员干部、公益岗等成立巡逻队和包保责任组,对所有地块进行巡逻检查。组建应急队伍,村级建立分队,配备必要的机械装备,随时处置焚烧火情。由镇纪委牵头,抽调人员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重点对38个自然村禁烧工作责任、措施、应急保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着火冒烟的村、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个人进行联合调查、责任追究。充分利用现代监管手段,采用视频远程监控先进技术,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的效率和水平。

(三)实施秸秆禁烧责任最严厉追究制度。从严从快查处第一把火,形成震慑力。对发生露天焚烧秸秆及国家、省卫星监测通报和中央、省、市生态环保检查发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

 

附件:小安山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暨“三夏”生产工作纪律


梁山县小安山镇人民政府

2025526

 

 

 

 

附件1

小安山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暨“三夏”生产工作纪律

1、各村支部书记、村主要负责同志、定补干部禁烧期间严禁外出(不得离开小安山镇),确需外出的需向党委书记请假(不得已短信、微信形式请假),必须经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前需向党政办公室报备外出事由、外出时间,请假结束后到党政办销假。

2、各村要将建立的值班表、应急队名单、包保地块名单以纸质版形式张贴到值班帐篷内,以便备查。

3、镇村两级包保人员要按照《包保名单》时刻在岗在位,有特殊情况的,当天提前到党政办填写公出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有效(查岗公出理由以公出单为准)。

在查岗过程中,凡发现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如能在5分钟内赶到值守点的,按在岗在位,确实在田地内进行巡查防火的,能发送微信定位的,按在岗在位,不能发送定位的,按旷工处理。

4、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微信群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性,定时播放《秸秆禁烧宣传录音》,此项工作列入镇督导组督导范围内。

5、各村要保障旋耕犁、车钥匙不分离,确保旋耕犁随时启动;各应急队伍要利用电动车、三轮车等交通工具悬挂禁烧彩旗,加大对秸秆禁烧巡逻、巡查频次,严禁树下乘凉、抽烟。

6、全体镇村干部(包括值守人员、志愿者)在禁烧期间、严禁饮酒,严禁在值守点玩游戏、打牌、下棋,严禁在巡逻、巡查期间抽烟。

7、镇党委将组成督导组,高频次、全方位进行督导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凡违反上诉规定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事故的将依法依纪,立案处理。

 




信息来源: 梁山县小安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