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083206737359X9/2025-00531 | 成文时间 | 2025-03-24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 组配分类 | 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梁山县2025年2月至3月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3-2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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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2025年2月至3月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公示
根据《关于梁山县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梁建〔2021〕23号),我中心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对申请人徐雪宁等4人的保障资格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徐雪宁等4人符合梁山县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申请人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在梁山县首次办理就业登记;申请人在梁山县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满1个月;申请人家庭在县城区无私有住房;申请人家庭正在县城区租赁他人私有住房居住;申请人家庭在县城区未享受各类政策性优惠住房或财政列支的购(租)房补贴或安家补贴等)。
为接受社会监督,依照工作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于公示期满次月起按相关标准发放阶段性租赁补贴。
监督电话:0537-5105007。
公示家庭基本信息
姓名 | 婚姻状况 | 保障人口 | 工作单位 | 备 注 |
徐雪宁 | 未婚 | 1 | 梁山县马营镇人民政府 | |
袁菲菲 | 已婚 | 2 | 梁山县实验高级中学 | |
李刘丽 | 未婚 | 1 | 梁山县人民医院 | |
徐梦 | 未婚 | 1 | 梁山县人民医院 |
梁山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4日
信息来源:
梁山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