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2004233039B/2025-00559 | 成文时间 | 2025-03-31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梁山-2025-继承-010
编号: 梁山-2025-继承-010
发布日期: 2025-03-31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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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梁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37-7330919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陈修芝 李秀英(陈修芝 李秀英 ) | 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梁山县凤山街23号25幢 | 房权证梁字第008096号及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 陈素文(陈素文) | |
登记机构:梁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 3 月 31日
信息来源: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