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235253L/2025-02401 成文时间 2025-06-26
发布机构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6-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草案解读】梁山县殡葬设施建设规划(2026-2035年)—(草案)

发布日期: 2025-06-26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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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为科学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满足群众骨灰安放需求,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移风易俗殡葬改革,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以及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梁山县殡葬设施建设规划(2026-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

二、规划范围、期限

规划范围为梁山县行政辖区范围,包含赵堌堆乡1个乡,大路口镇、拳铺镇、马营镇、杨营镇、黑虎庙镇、小路口镇、寿张集镇、小安山镇、馆驿镇、韩岗镇、韩垓镇11个镇,梁山街道、水泊街道2个街道办事处,共437个村庄。

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对象

本规划对象为开展殡葬活动而建立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农村公益性骨灰堂。

四、工作目标

构建立体集约化、节地生态化、景观风貌化和普惠民生化的梁山县殡葬设施服务体系。

(1)强化公墓的公益属性,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墓服务体系。

①近期目标(2026-2025年):

中心城区对应建成1处县殡仪馆新馆殡葬一体化建设项目;每个镇街基本建设覆盖辖区的镇街级公益性公墓,部分农村地区按照殡葬需求,建成服务本村庄及周边区域的村级公益性公墓,初步形成“县级-镇级-村级”三级公墓服务体系。

②远期目标(2031-2035年):

形成完整的“县级-镇级-村级”三级公墓服务体系,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墓服务体系,维护逝者尊严安息、生者安心。

(2)以构建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的殡葬设施体系为目标,梁山县应构建内涵式殡葬设施发展体系。

五、主要内容

(一)总体布局

至规划期末梁山县集中设置殡葬设施27处,其中县殡仪馆新馆殡葬一体化建设项目1处、镇级公益性殡葬设施12处、村级公益性殡葬设施14处。

(二)县级殡葬设施

规划县级殡葬设施1处,为梁山县殡仪馆新馆殡葬一体化建设项目,占地78.23亩。

(三)近期建设规划

至2030年,规划殡葬设施共17处。新建1处县级殡葬设施,为梁山县殡仪馆新馆殡葬一体化建设项目;2处镇级公墓(骨灰堂),14处村级骨灰堂。

【决策草案】梁山县殡葬设施建设规划(2026-2035年)—(草案)

信息来源: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