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2004313370P/2026-00154 | 成文时间 | 2026-01-22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26-01-2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6-01-2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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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聚义湖停车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1月22日-2026年01月2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7322136
电子信箱:lshbxk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梁山县新城区忠义路中段梁山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括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聚义湖停车场项目
| 梁山城发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水泊街道新宋街南路东 | 山东格睿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29156平方米,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均为地面停车位,共计406个,其中普通小型机动车停车位380个,客车停车位16个,无障碍停车位10个。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废气污染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工地边界设置围挡、行车路面硬化、晒水降尘、运输车辆覆盖防尘网洒水降尘,同时避免大风天气施工,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2)废水污染物处理措施:施工期项目施工场地需设置废水沉淀池,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移动旱厕或停车场化粪池,定期清掏,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均不外排;运营期公共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梁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出水经梁济运河梁山段人工湿地处理达标后,排入龟山河,最终汇入梁济运河。(3)噪声处理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加强商业噪声设备管理。(4)固废处理措施: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备注: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可参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公开相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