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2004338500F/2026-00006 | 成文时间 | 2026-01-04 |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黑虎庙镇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 成文日期 | 2026-01-0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6-01-0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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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2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3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4 专家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5 抗震救灾指挥部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警级别、发布及解除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与物资
4.2 救援队伍
4.3 救援装备
4.4 避难场所
4.5 科技支撑
4.6 技术系统
4.7 宣传、培训和演练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5.2 信息报送和处理
5.3 指挥与协调
5.4 地震现场紧急处置
5.5 应急行动
5.6 镇应急
5.7 应急结束
6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6.1 有感地震应急
6.2 矿震速报
6.3 平息地震谣言
6.4 特殊时期戒备
6.5 邻近县、乡镇震灾应对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监督检查
7.3 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能力,保障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辖区内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济宁市地震应急预案》、《济宁市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梁山县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黑虎庙镇行政区域内处置破坏性地震灾害和其它地震灾害的应急与救援行动。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军地联动,资源共享、协同行动,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2 组织体系
黑虎庙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辖区范围的防震减灾工作。发生强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后,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应急组织体系由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村(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等构成。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地点设在镇应急办。
2.1 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1.1 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 挥:赵忠跃(担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副总指挥:刘 洋(担任副组长)
成员:由镇派出所所长、市场监管所所长、乡村建设办主任、卫健办主任、财政所所长、交管科主任、经贸办主任、综合执法队长、供电所所长、环保站站长、农村交通发展服务科主任、镇党政办主任、环保站站长、应急办主任、镇人社所所长、信访办主任、镇宣传科主任、镇综治中心主任、镇工会负责人、镇团委负责人、镇妇联负责人、镇武装部部长、镇教办主任、镇民政办主任、镇宣传科科长、司法所所长、镇财政所所长、土管所所长、林业站站长、水利站站长、农技站站长、文化站站长、为民服务中心主任、市场监管所所长、统计站站长、邮政局主任、镇退役军人事务所主任、辖区内村两委会主任、总支书记组成。
黑虎庙镇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对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办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并可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增设若干工作组。
2.1.2 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全镇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向县政府、地震监测中心和县委报告灾情、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请求派遣抢险救灾队伍和其它方面的紧急支援;统一震情、灾情发布口径;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的重大问题。
2.2 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2.2.1 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主 任:李若昆;
成 员:应急办科室成员等。
2.2.2 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决策;协调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灾区的应急行动;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险情,向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2.3 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4 专家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4.1专家组组成
组 长:黑虎庙镇建设工程领域专家;
成 员:消防、住建、应急、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供电、生态环境、地震监测、通信部门等部门(单位)及高校等方面专家,以及镇政府聘请的安全专家。
2.4.2主要职责
承担抗震救灾决策技术咨询;向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紧急处置措施建议;受指挥部委托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参加生命紧急救援和工程抢修抢险应急处置。
2.5 村(社区)抗震救灾
各村(社区)根据本级政府地震应急预案成立抗震救灾队伍,领导、指挥和协调当地抗震救灾工作,实施先期应急救援,贯彻落实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配合和协调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救援行动。
3 应急准备
3.1 资金与物资
黑虎庙镇财政所等部门以及村(社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地震应急救援资金预算,建立救灾资金投入机制。
黑虎庙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村(社区)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储备抗震救灾物资,建立救灾物资储备调用机制。
3.2 救援队伍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医疗救护队、工程抢修抢险队、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应急救援技术培训和演练工作机制,提高救援技术水平和能力。
3.3 救援装备
各级各类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工程抢修抢险专业队、医疗救护队、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志愿者队伍等应当配备、储备必要的生命救援、工程抢修抢险、医疗救护以及灾害调查与评估等装备。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收集社会上现有的大型救援装备、技术设备以及特种设备信息。
3.4 避难场所
现有黑虎庙镇初中、各小学操场为临时避难场所,同时镇政府及各村应当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规划建设并利用其他空地、疏散地域设立应急避险需求的场所,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疏散演练。
3.5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经常性地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在校学生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
黑虎庙镇地震应急专项预案至少每年组织1次演练。各村(社区)结合各自的地震应急救援任务,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
4.1 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建筑物损坏和社会影响等。当本办镇行政辖区发生M≥4.0级地震时,黑虎庙镇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手段搜集灾情信息,及时报黑虎庙镇党委、政府。
灾情速报分为《灾情简报》、《灾情要报》和《灾情详报》。震后1小时内(夜晚延长至2小时)上报《灾情简报》;震后2小时内上报《灾情要报》;震后6小时内上报《灾情详报》;之后每隔6小时上报一次《灾情详报》。
4.2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街道报告,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时可越级报告。
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本行业灾情信息,分析评估救灾需求,及时报送街道。
5.1 指挥与协调
在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本辖区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村(社区)迅速启动本级地震应急预案,了解震情、灾情,并及时报告黑虎庙镇政府。
(2)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视情况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督导灾区村(社区)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3)召开黑虎庙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研究、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并立即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
(4)做好地震应急工作,稳定生产、生活秩序。
(5)根据灾情和受灾地村(社区)的请求,黑虎庙镇确定对灾区进行支援的部门和单位,或立即上报。
(6)请求上级机关提供紧急支援;
(7)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5.2 地震现场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5.2.1 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
(1)配合上级政府部门组织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人员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和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5.2.2 救援队伍的指挥与协调
(1)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地震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
(2)各救援队服从地震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参加地震现场指挥部召开的会议,报告救援工作情况。
(3)在救援行动进程中及时报告新发现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5.3 应急行动
5.3.1 应急处置
(1)紧急救援。涉灾部门(单位)组织黑虎庙镇应急救援队、消防救援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生命搜救,抢救被压埋人员。
武装部组织协调驻黑虎庙镇部队和基干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抗震救灾。
(2)医疗救助。卫健办协调、组织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队伍开展伤员救治、心理疏导、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食品安全保障。对现场状况和风险源进行卫生学评估,进行现场卫生学处置。接待和协调黑虎庙镇外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医疗机构开展伤员救治、接受危重伤员。有关部门迅速筹集和运送灾区急需药品药械。
(3)人员安置。镇民政办组织调配帐篷、衣被、食品等救灾物品,协助、组织转移和安置灾民,妥善解决遇难人员善后事宜。呼吁社会团体、公众提供捐助,接收和安排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组织遭受破坏学校的学生转移和安置,适时组织学校复课,维持正常教学秩序。
镇民政办、应急办、农村交通发展服务科主任等部门(单位)紧急调配粮食、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城管科、组织力量对灾区民用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被震损的建设工程开展评估、鉴定,对建筑安全情况进行分类,并设置明显标识。
受灾时迅速启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住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提供救济物品、保障灾民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需求。
(4)基础设施。社会事务科、农村交通发展服务科、水利站协调上级部门组织力量对灾区供排水、燃气热电、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进行抢险抢修,尽快恢复生命线设施和基础设施功能。
(5)灾害监测与防范。黑虎庙镇镇密切跟踪县区地震监测中心监测震情,实时通报余震信息。加密震情会商,及时提供震情趋势判定意见和强余震防范建议。
环保所对灾区空气、水质、土壤等污染状况进行监测,协助灾区采取污染防控措施。
应急办办等部门(单位)加强对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设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查、监测,防控和处置可能引发的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件。预防地震引发的火情、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及时扑灭火灾、排除有毒有害气体泄漏。
(6)治安维护。派出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等重点目标的警戒。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新闻宣传。黑虎庙镇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的动态信息、社会舆情,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
(8)损失评估。应急办会同财政所、经济发展科、城管科、社会事务科等部门(单位)调查核实地震灾情,快速评估地震灾害损失。
(9)恢复生产。经济发展科、城管科、社会事务科、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对受灾商贸领域、工程建筑损毁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落实扶持资金和物资、发放财产保险理赔资金,帮助灾区恢复生产和经营。
5.4 黑虎庙镇应急
灾区所在村(社区)启动本级地震应急响应,迅速查灾报灾,并上报先期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及抢险救灾需求。
灾区所在村(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抗震救灾工作;配合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工程抢险抢修专业救援队开展抗震救灾活动。
5.5 应急结束
当地震灾害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发次生灾害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震情趋势判定结果认为近期没有再次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可能,地震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基本稳定时,黑虎庙镇政府宣布应急期结束,抗震救灾工作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6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6.1 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民众普遍感觉到的但没有造成直接灾害的地震。当黑虎庙镇行政区域发生有感地震时,视震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6.1.1 黑虎庙镇应急反应
(1)各村(社区)要立即了解震感情况,向黑虎庙镇地震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2)根据上级部门震情和震后趋势判定意见,通过黑虎庙镇微信等信息公众平台发布信息。
(3)组织协调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刊登、播出有关地震知识的宣传报道。
(4)密切注意社会对地震的反应,发现地震谣言或误传及时予以平息。
6.1.2 职能部门应急反应
(1)黑虎庙镇根据县、区地震监测中心检测,在有感地震发生后,协调县、区地震监测中心迅速确定出地震参数(时间、地点、震级)上报黑虎庙镇党委、政府并提出震情趋势判定意见。
(2)黑虎庙镇相关部门根据地震发生后社会反应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适时发布地震信息,维护社会稳定,并大力宣传防震、避震知识,及时发现和平息地震谣言。
6.2 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黑虎庙镇视情况上报上级政府,并派出工作组分析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平息地震谣言。
6.3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或根据震情需要,强化震情值班,加密地震监测和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县委、县政府。
6.5 邻近镇辖区震灾应对
地震发生在邻近镇行政辖区,如对我镇行政辖区内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黑虎庙镇政府批准发布,由黑虎庙镇安委会负责解释,并报县应急局备案。
7.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