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2004233039B/2026-00831 成文时间 2026-04-22
发布机构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6-04-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梁山龙城樾府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22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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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九巨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梁山龙城樾府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该调整符合规划要求。现对该调整进行批前公告,周边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公告期限内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审批通过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梁山龙城樾府项目

建设单位: 九巨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位置:东邻凤凰山路,南邻规划道路,西邻西环路,北邻金城路。

调整内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总平面图及其图纸。包含用地范围、技术经济指标、小区出入口、住宅楼、商业、幼儿园、公共服务设施、景观及铺装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用地范围调整

调整前用地面积41848,调整后用地面积32156,减少9692

)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三)出入口调整

南入口宽度由23.98m减至19.25m

东入口升级改造,设计机动车、人行、非机动车分流通道。

(四)住宅楼调整

18#楼:向北3.03米;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层数由24层降至23层,建筑高度71.4m保持不变;地上建筑面积由12252.76变为12335.24;北向卧室位置窗户由平开窗改为落地窗,并增加防火挑檐;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19#楼:向北3米;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层数由18层降至17层,建筑高度由54m减少到52.90m;地上建筑面积由9634.32变为9161.23。北向厨房位置窗户由平开窗改为落地窗,并增加防火挑檐;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20#楼:向北0.92米;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层数由18层降至17层,建筑高度由54m减少到52.90m;地上建筑面积由9634.32变为9094.13;北向卧室、厨房位置窗户由平开窗改为落地窗,并增加防火挑檐;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21#楼:向南1.29米;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层数由24层降至23层,建筑高度71.4m保持不变;地上建筑面积由12252.76变为12409.33;北向卧室位置窗户由平开窗改为落地窗,并增加防火挑檐;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27#楼:向北1.25米;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层数由18层降至17层,建筑高度由54m减少到52.90m;地上建筑面积由14445.78变为13874.61;北向厨房位置窗户由平开窗改为落地窗,并增加防火挑檐;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28#31#楼:向北20.13米;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层数由27层降至17层,建筑高度由80.45m减少到52.90m;地上建筑面积由12059.65变为28#9559.5531#9348.01;北向厨房、卧室位置窗户由平开窗改为落地窗,并增加防火挑檐;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29#:向北14.69米;30#楼:向北15.02米;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层数由27层降至7层,建筑高度由80.45m减少到21.90m;地上建筑面积由29#楼、30#12286.24变为29#5910.6730#5979.0430#楼西端户北向厨房位置窗户由平开窗改为落地窗;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五)商业调整

商业随住宅位置调整轮廓,层数由两层、小区出入口局部三层统一调整为一层;沿街高度由11.25m降至4.55m;总面积由12752减至3000,减少9752。商业停车位由80个减至25个。商业东西两侧各新增1处人行出入口。南侧商业铺装地面改为沥青地面。

(六)幼儿园调整

向北1.24米。修改前:长48.20m、宽31.50m;距南北红线分别14.95m7.65m,距东西红线分别33.27m33.53m;修改后:长67.40m、宽21.70m;距南北红线分别39.70m6.41m,距东西红线分别24.95m22.65m。建筑轮廓调整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七)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物业用房:向北3.03米。由328调整为289

变配电室:原有两个配电室合并为一处。配电室由原21#楼东侧、28#楼北侧两处,合并至27#楼北侧,面积由360减至180

托育用房:新增55032#楼)。

党群服务中心:S1#3层局部商业调整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638 

(八)景观及铺装调整

见原批准的总平面图和拟调整的总平面图。

二、公告期限

2026422-2026430日(7个工作日

三、公告地点

建设项目现场、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shan.gov.cn

四、联系电话0537-7319625

五、办公地址梁山县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0537-7319625

公告时间2026422

 

相关附件:梁山县龙城樾府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pdf


信息来源: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