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2004527715H/2026-01128 | 成文时间 | 2026-05-12 |
| 发布机构 | 梁山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6-05-1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6-05-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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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梁山县民政局党组
关于县委第八轮巡察公益慈善领域整改进展
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至9月,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筑牢整改政治根基。巡察反馈后,民政局党组织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第八轮集中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开展学习研讨,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赵新春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按程序制定整改方案,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12月31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质量。
(三)明确目标责任。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整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班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人。
(四)认真督促检查。采取定期调度、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压实责任,杜绝整改流于形式。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对慈善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强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工作质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推动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不足方面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政治引领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党组督导公益慈善领域社会组织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政策法规的学习;组织全县公益慈善领域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骨干开展政策法规专题培训。二是推动学习成果转化。2025年12月份开展1次“公益慈善项目大赛”,重点检验理论指导实践、政策落地成效,以项目带动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学-用-评-改”闭环。三是督促指导社会组织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活动,做到学用结合。
2.针对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民主决策及监督虚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加强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理事会议事机制。督促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章程规定,每年召开2—4次理事会会议。二是指导社会组织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业务制定《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标准、程序、时限及责任主体。三是利用县政府网站、县融媒体中心、县民政局公众号、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公众号等信息公开渠道,搭建多元化公开平台。
3.针对内控机制建设薄弱,运行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党组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的规范建设和日常运行,加强常态化、精准化的指导与监督,推动建立权责清晰、制约有效、运行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二是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对个别社会组织关键节点岗位明确责任人。三是指导某慈善中心重新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4.针对培育扶持缺位,个别组织成长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党组以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孵化平台,加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对社会组织公益慈善项目、志愿服务活动的培育和指导,坚持培育扶持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强全过程监管与指导。二是指导某志愿者协会12月底前召开成立大会、修改章程、组建理事会和监事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三是指导某公益服务中心按要求规范活动流程,完善服务记录。
5.针对慈善项目运作失范,公益效能发挥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党组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二是加强检查,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按协议约定,将“精康融合”项目全面落实到位。三是县民政局党组督促指导社会组织建立项目可持续性运作机制,指导某救援队对接壹基金、山东省慈善总会、爱心企业等社会渠道,承接基金会的项目,开展合作,建立市场对接渠道。四是强化对助老项目“暖心到家”“金晖助老”等系统培训,增强运行效果。
6.针对慈善募捐动员能力薄弱,多元筹资机制尚未形成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党组指导社会组织加强对外合作,加大社会参与活力。二是县民政局党组指导慈善组织,建立多种募捐方式,健全公众参与捐赠机制。积极倡导企业和个人设立冠名基金和慈善微基金,不断拓宽募捐渠道,努力筹集更多慈善资金;继续做好“慈心一日捐”活动,无论是在宣传发动,还是在善款接收方面都进行细化量化,做到宣传动员到位,操作规范便利。三是优化筹资渠道,提升募捐能力。树牢公益至上与项目带动理念,聚焦特定困难群体,继续推动“童享未来”和“情暖夕阳”两支基金筹款渠道,探索慈善驿站、公益创投等捐赠方式,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和形式奉献爱心,提高非“慈心一日捐”和社区慈善公益基金等捐赠占比。
7.针对意识形态阵地不牢,慈善宣传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慈善宣传力度,运用贴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如短视频、公众号等,大力宣传慈善事业。确保县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动态发布慈善活动信息、捐赠感人故事、项目进展及成效评估等内容。二是民政局督促县慈善总会及时向社会公开县慈善总会的收入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救助情况等,确保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针对部门之间协同联动不畅,未有效形成监管合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业务沟通协调,联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关于规范社会组织审管衔接工作方案》,加强跨部门政策衔接与资源整合,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财务管理风险突出,公益慈善领域腐败问题易发方面的问题
1.针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风险防控意识薄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党组增强政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压实监管责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检年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方式加强监管,坚决杜绝借公益慈善敛财行为。二是加强对慈善组织的警示教育,不定期对慈善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明确法律红线与行为规范。
2.针对项目监管流于形式,弄虚作假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党组强化对项目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二是加强对“精康融合”项目督导检查,督促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落实好项目服务。三是县民政局指导检查慈善组织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开展好服务,确保服务真实。
3.针对接受捐赠操作不规范,未依法履行捐赠票据开具义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党组强化对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督促慈善组织规范化运作,严格履行捐赠票据开具义务。二是县慈善总会和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均已开具票据。
4.针对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党组督促慈善组织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二是督促慈善组织学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严格落实;督促指导慈善组织配备兼职或专职会计人员。
5.针对预算编制与执行严重脱节,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民政局党组指导慈善组织加强财务管理,提高预算精准性和科学性,严格按项目预算执行到位。
6.针对慈善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财务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民政局党组加强对慈善组织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支出范围。
7.惠民政策执行打折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存在堵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党组督促指导县慈善总会优化“微心愿”流程,对在一定时限内未被爱心人士认领的,由县慈善总会从指定的捐赠资金或专项基金中予以保障列支,确保困难群众的“微心愿”能够及时得到满足。二是截止目前,45个微心愿已完成认领。
(三)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未有效发挥方面的问题
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弱化,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党组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理念,指导各社会组织强化党建工作,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引导某爱心服务社动员党员积极参与爱心服务活动,提高参与率。三是严格规范社会组织党支部的党组织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四是检查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否认真做好党支部会议记录,是否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严格核对参会人员信息,确保党支部活动记录真实、准确。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紧盯问题整改,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成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对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盘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动态管理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整改落实质量,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细化阶段性目标、推进举措和完成时限,持续加压发力、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全面排查公益慈善领域同类问题、潜在风险,提前制定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规范,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提升效能的强大动力。
二是加强指导监管,推动全县公益慈善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公益慈善机构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完善长效支持机制,激发内生发展活力,切实保障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加强对慈善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公益慈善项目监管与评估机制,加大对项目真实性、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果的审查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和执行打折现象,着力提升项目实效性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等公益项目真正落到实处、惠及群众。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宣传报道,规范信息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公益慈善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三是强化纪律作风,提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强化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标准,提升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明纪律红线,严格执行财经法规,规范捐赠流程,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完善内控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四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大慈善组织党建力度。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夯实党建根基,加强对慈善组织党组织的指导管理,提高党组织覆盖率,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慈善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将党建工作贯穿于慈善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促进党建与业务的充分融合。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党建促公益”等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是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行业内部管理运行。立足长效治理,加快完善公益慈善领域制度规范体系,填补制度空白、补齐管理短板。修订完善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资金募集使用、项目运营管理、信息公开公示、财务审计监督、志愿者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约束有力、运转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慈善组织理事会决策、执行、监督分离制度。
六是优化督导考核,强化倒逼约束作用。创新督导检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实地核查等方式,深入一线掌握整改工作真实情况,精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建立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考核指标设置,既考核整改任务完成数量,更注重整改质量和成效可持续性;既考核整改过程规范性,也关注群众满意度和工作提升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618013;电子邮箱lsxmgj@163.com。
中共梁山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