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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电力设施保护标志、安全标志的处罚

能源局1...

基本编码:JN370832FG370260002000

实施编码:11370832004339490A7370260002000

事项版本: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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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流程
  • 行使内容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梁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无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网办 否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无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能源局122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无
送达方式 无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办理结果名称 下达《行政处罚书》 数量限制 无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无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否
咨询方式 电话:0537-7329979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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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1月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 【地方性法规】《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2010年11月通过)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电力设施保护标志、安全标志的,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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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办理流程

流程图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图.png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梁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新城区政府 0537-730728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梁山县人民法院 文化路15号 0537-7321717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实施层级及权限
解答 省级负责实施本系统跨区域、重大事项的相关处罚。市级负责市级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相关处罚。县级负责县级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相关处罚。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7329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