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梁山县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4月冬季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公安局综合窗口;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大厅户籍窗口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其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落户(户口页)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户口页.jpg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公安局综合窗口;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大厅户籍窗口 电话:0537-7529092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关于在全省户籍管理领域推行“1+6”服务模式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公安厅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公通〔2019〕6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户籍管理高频事项“一次办好”材料清单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公民在我县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在居住地或工作地登记常住户口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居民户口簿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核发的法定证件 | 是 | 无 | 无 |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核发的法定证件 | 是 | 无 | 无 |
| 拟落户地证件材料(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居民户口簿、单位集体户、人才或社区集体户)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在现场领取或自行下载空白表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是 | 无 | 无 |
| 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人才落户的相关凭证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人才落户的相关凭证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人才落户 | 当场办结 | 递交材料 |
| 审查 | 人才落户 | 当场办结 | 审查材料 |
| 办结 | 人才落户 | 当场办结 | 落户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梁山县人民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文化路15号 | 0537-7321717 |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梁山县人民政府 |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新城区忠义路 | 0537-7321911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办理人才落户所需手续 |
| 解答 | 1、居民户口簿;2、身份证;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居民户口簿、单位集体户、人才或社区集体户);4、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人才落户的相关凭证。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为民服务中心2楼公安局综合窗口;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大厅户籍窗口
电话:0537-7529092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