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梁山县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把加强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执法办案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公开政务、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始终坚持以打造阳光透明政府为目标,以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为核心,严格按《条例》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提升我局各项工作信息化、透明化水平,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办事对象、服务社会公众。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县公安局2016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主动公开了一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方面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县公安局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与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上需要进一步改进。
2017年,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做好保障管理工作。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建立细化的社会评议制度。进行系统的、符合指标体系所要求的社会评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满足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情况的需要。三是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