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20 10:09:1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梁山县公安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8年梁山县公安局严格依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标准,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公开。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为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负总责,局办公室协调各科室、单位及时上报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公开发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结合公安局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每一条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确保所有发布信息安全无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有机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格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公安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文件、组织机构、权责清单、人事信息、公告公示等信息,全年公开发布信息67条 。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目录中的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一事项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

2018年,我们将在县政府的指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开展定期检查,检查各处室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